戰場上真的會有人用屍體做掩體嗎?可是屍體能擋得住子彈嗎?

袁文翔


在彈雨紛飛炮火連天的戰場上,只有很好地保護自己,才能有效地殺敵,不能保護好自己,先被敵人炸死或打死了,那就不能殺敵了。

所以,陣地戰前,都會挖一定深度的戰壕,當然有時工兵鏟包括洋鎬下去,全都是石子,無法有效地挖戰壕,那是戰場環境所致,客觀條件所不允許,無奈那怕挖一個能容身的散兵坑都是好的。

在殺紅了眼的戰場上,為了隱蔽並保護好自己,儘量使自己活下來,儘可能多地殺敵,可能會不惜動用戰場上的屍體,畢竟還是能擋住一些子彈,總比身邊什麼遮擋子彈的東西都沒有要來得強。

根據子彈的彈道原理,在射入人體時,大都會翻滾,彈頭變形,彈道發生變化,動能會減弱,即使穿透人體,再射入第二個人的體內時,殺傷力也會銳減,中彈者存活的可能性非常大。

在戰場上,用屍體擋子彈的事,確實發生過,作為軍迷個人曾在軍人所寫的回憶錄中看到過,具體書名真忘了,當時翻閱書本時,根據文字的描述,個人腦海想象中應該不會有假。

戰場上為了保命,拿屍體擋子彈時,不會與人道與道德等掛鉤,都是你死我活以命相搏的時候,誰會想到這些束縛人手腳的東西。

同時,在殺紅了眼的戰場上,眼見戰友一個個前赴後繼地掛了,即使是懦夫嚇尿的膽小鬼,也會操槍摟火,她媽的老子反正是個死,死前最好拉個墊背的。


至於屍體擋子彈,也不會覺得是件噁心的事,當然和平年代的人,想想都噁心,但當年在戰場上,哪管那麼多,一切以保命殺敵,完成戰鬥任務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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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平軍史


我當年採訪過一位在1937年參加北京郊區南口戰役的老兵,名叫賈明善。老先生是湯恩伯13軍的一個重機槍手,他到南口羊臺子陣地是,發現陣地上並沒有挖掘步兵操典上標準的機槍射擊掩體,而是以碎石壘成胸牆。原因很簡單,當年南口的山上缺乏植被,表土很淺,一鍬下去幾乎全是石頭。但事實證明,碎石胸牆的防炮和防彈效果都比較差,被彈片打中只有很可能產生更多傷人的碎石,無奈的中國士兵開始將軍毯蓋在胸牆上,後來乾脆將雙方的屍體壘在胸牆上。

掩體的材質,通常有幾個要求,首先是抗侵徹能力強,其次不至於產生次生破片。屍體的抗侵徹能力能力很差,但通常不至於產生次生破片。因此在沒有沙袋、木材、磚石等建築材料,又不可能挖掘沙土構築掩體的情況下,將足夠多的屍體壘在射擊陣地外側,至少可以起到減緩來自彈藥和破片速度殺傷力的作用,屬於沒有辦法的辦法。解放戰爭時期塔山阻擊戰也有用屍體做掩體的情況,原因也差不多,當年我軍團長之一江海老爺子多年後還說:“那山上就一棵樹,地裡全是石頭。”


強武堂


基本可以,因為研發槍支的國家選擇子彈要考慮侵徹性也就是殺傷力,需要子彈在人體內造成最大的殺傷,一般情況下都會翻滾破碎不會直接穿過人體,當然日本在二戰時的三八大蓋就有這個問題,子彈直接從被射中的人體內跑出並造成後一個人誤傷,所以拼刺刀時要求子彈退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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