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賴」得有統一的法和規

小時候記事開始,就知道俺家鄰居有一位“潑婦”辱罵公婆幾十年,罵到公婆“駕鶴西去”。這是她家的事兒,鄰居管也無用,況且誰多嘴誰捱罵。在我的記憶裡,整個街道她幾乎罵遍啦,好像極少有“漏網”之魚。

參加工作後,在機關也見過這樣的“潑婦”誰都不繞,最典型的例子是辱罵清掃工,一位可憐的下崗女工在清掃樓道時發現了她扔的瓜子皮,指出了:樓層垃圾口很近,為啥不多走幾步?麻煩來了:你就是幹這個的,我不這樣你吃啥,不就再下崗了嗎?兩者的不服,懟罵起來。..

第三個“潑婦”是我現在的鄰居,夏季天熱,大家聚堆兒在樓下打撲克牌,她要參與,不好拒絕,沒耍幾圈,她不守規矩開始耍賴與鄰居吵了起來。不知她天高的我好心相勸:大家都是鄰居,為這芝麻點事兒吵架,不划算,何必呢?她說了一句話,驚醒了我這個夢中人:嘴先不吃虧,再說。

呵呵,聽明白了嗎,潑婦心態“嘴先不吃虧,再說。”無語了吧,善良的人們,還有啥切實可行的辦法,治療這些“潑婦病人”呢?近日,我們在網絡上又看到了高鐵霸座女“潑婦”,乘務員和乘警勸說都無用。這件事兒,引起了網絡大喧譁,譴責之聲如驚濤巨浪,連綿不絕。

可我們看到了嗎,在車廂內有幾個人站出來勸說、制止她這種行為呢?工作人員的勸說起到作用了嗎?我們知曉的是:高鐵服務人員放棄了,給另外一位本該坐在窗前的女乘客調整了位置,而那位“女潑婦”得到了她想要的“靠窗”。我們在疑惑這種難以理解的心態時,有能人曰:她實際心裡明白錯了,就是嘴硬強詞奪理。難道又是:嘴不吃虧、再說?

生活和工作中,我們見到的這些賴漢、潑婦,沒啥太大本事也沒啥強硬的後盾。如果真要去查一下她的生活經歷還很苦。強烈的自卑和不服加之家庭教育的缺失,無疑促成了這種狹隘的:不受驚、不吃虧心態,“我為啥要讓別人,別人為啥不能讓我”?無理都要強霸佔三分的扭曲心態害了她一生也害了她身邊的人,包括接觸她的人都要倒黴。

這種潑婦式的賴,是明面看的著的無恥,可我們除了道德層面上的譴責或網絡上的辱罵,還有更可行的措施嗎?發生在2018年的兩期“霸座”事件,處理的結果都是:罰款,記錄在案,停止180天乘坐火車等。似乎這樣的處罰還未觸及到賴漢、潑婦的靈魂。火車不讓坐,人家依然還可以乘坐飛機或長途汽車呀。鐵路公司單獨的記錄在案,還給這些潑婦留下了其它繼續耍賴的機會或平臺。

毫無疑問,我國在治理“賴子”方面借鑑學習的是外國的經驗,可似乎學的不夠規範和圓滿,法院、鐵路、民航等都有各自的措施,唯一缺憾的是“治療潑婦疾病的聯合統一”---國內聯網,凡有“不良記錄”在案的在乘坐交通工具、貸款等領域必須遭拒,得讓這些賴人知道“有規有矩”的處罰,無投機或慶幸的機會。

法: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規:“規”指的是圓規,木工幹活會碰到打製圓窗、圓門、圓桌、圓凳等工作,古代工匠就已知道用“規”畫圓了。矩:也是木工用具,是指曲尺,所謂曲尺,並非彎曲之尺,而是一直一橫成直角的尺,是木匠打製方形門窗桌凳必備的角尺。老百姓都明白的道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可我們幾千年來,面對潑婦、賴漢僅存在:勸說、譴責階段,雖說近幾年上升到了:缺德記錄在案,但似乎還差了:嚴格的聯網統一規範約束。

在國家層面還未聯網統一之前,省市的“治安條例”包括交通行業當增加內容,比如網友說的:請下車,交給下一站派出所處理。

我們的道德底線,不能再妥協啦。泱泱大國,五千年文明史不能毀在這些:瞎瓜、賴人身上,咱該有一套法律和規矩約束和制止他們的無賴行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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