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早期的企業萌芽爲什麼會被扼殺?

中國早期的企業萌芽為什麼會被扼殺?

中國早期的企業萌芽為什麼會被扼殺?

如果從時間的角度講,企業的萌發在中西世界幾乎是同步的。就在西方世界興起的同時,中國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也已悄然發生,在伐木、絲織等行業中尤為普遍,其中最具規模的是四川的井鹽業。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時間並不太晚,但其發展緩慢,直到鴉片戰爭前仍是極為稀疏的存在,未像西歐那樣形成一個工場手工業時代,在農業生產中更是微不足道,始終無法誕生現代意義上的企業制度。那麼,為什麼現代企業制度這一巧妙的制度安排不但沒有在中國出現,並且對西方世界興起的事實無動於衷呢?

考察歷史,我們認為,中國“內卷化”的集權體制是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正如韋森所指出的,所謂“內卷化”,就是“一個社會體系或一種制度在一定歷史時期中在同一個層面上內卷、內纏、自我維繫和自我複製”。

從秦漢以來,中國長期維持著高度的集權和專制,等級分明、皇權至上的官僚階層配合科舉取士的選官制度,形成一種政治制度的鎖定效應,並且這種鎖定效應還不斷得到儒家思想的支持和論證。政治集權、晉升單一和嚴密的思想控制最終形成這種“內卷化”的社會體制。這種體制使得企業產權制度無法形成,而在現實中為了得到產權保護就產生了獨特的官商合作的制度。

這種獨特的產權保護制度導致了畸形的營商環境,造成商業高度依賴於政治。商人的尋租背景則讓社會上對工商業的蔑視更加嚴重,商業便無法產生規模效益。商人既得不到國家的支持,無法參與國家治理,又沒有利益代言者,近代中國就無法產生現代意義的企業制度,中國的資本主義也就僅僅存在於萌芽之中。

首先,這種體制無法保護“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而產權制度恰恰是企業存在和發展的根基。一方面,幾千年以來的中國社會一直是權力高度集中,權力決定財富的社會體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家天下”的傳統從根本意義上消除了私有的概念,無法從法律上給予私有財產以嚴格的保護;另一方面,社會各個階層都認為對富有者的剝削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實現穩定和“均富”的必要手段。

在統治者看來,個人產權和基於產權的市場交換機制,不但會導致財富分配的不公,激化社會矛盾,還會破壞封建社會賴以為繼的等級秩序,因而無法得到提倡和支持。這樣,就算商人們因經商發跡,積累了大量財富,他們的財產也無法從法律等正式渠道得到保護,只能求助於各種非正式渠道,而官僚制度通過權力而提供的不穩定的非正式保護雖然弊端重重,但也是既有體制約束下的不二選擇,所以在中國出現了獨特的官商合作的產權保護制度。

其次,官商合作的產權保護制度造成一種畸形的營商環境。因為財富的積累必依託於與當局的關係,但封建體制下激烈的黨爭和皇帝獨尊使得官僚的流動頻繁且缺乏規律,商人因此也無法及時採取措施保護產權,往往出現“富不過三代”的現象。

正因為如此,商人往往需要保持異常的政治敏銳性,需要迅速調整自己與政權的關係,以求得對自己財產的保護。商人階層依附於官僚階層,不僅僅是逼不得已,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政府對於商業經營的全面干預,通過控制行業准入從而取得各領域的壟斷權,通過尋租獲取高額利潤。

另外,社會較低的信譽水平嚴重阻礙了商業的發展。由於企業制度的缺乏,中國的商人長時間缺少維持信譽機制的社會組織,在歷史上,商幫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企業制度,起到了信譽維持和擴展的作用。一方面,商幫有助於將個人的一次性博弈轉化為重複博弈,是一個可以進行重複博弈的信譽提供者。

另一方面,在中國,鄉土是很強的行為約束,古代商幫走南闖北,與各地商人進行交易,一個商人失了信,那麼同鄉所有商人的信譽都會受到牽連,就像張維迎、柯榮住援引韋伯觀點所言,參加社團組織等於獲得一個“社會印章”,使得“團體懲罰”更為可能。但是,商幫的輻射範圍畢竟有限,隨著市場範圍的不斷擴展,商幫所賴以維繫的經濟社會基礎被不斷瓦解,商幫開始衰落,市場經濟中陌生人之間的普遍信用機制難以有效建立,商業的發展也就極其緩慢。

再次,商人長期依附於官僚,加劇了全社會對工商業者的蔑視,導致商人追逐利潤的熱情和擴大再生產的意願不足,無法產生規模效應。其實,歧視工商業者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曾經是東西方世界的共識。哈耶克對此的描述是,人類對商業現象的反感其實並全部來自認知層面的東西,似乎賺取差價的商人本身就是不誠實的。

然而,自新航路開闢之後,西方世界就開始重新審視商業的力量,適時出現的重商主義開始對商業和資本的合理性進行系統的論證。但哈耶克所描述的現象在中國仍然頑強地存在,並不是因為中國的商人更加卑劣和狡詐,而是商人階層長期依附於官僚階層,官商勾結的形象深入人心。官僚階層打著國家的旗號獲取資源,以市場的名義瓜分財富。

與此同時,追逐利潤的商人通過尋租進入壟斷行業攫取租金,形成一個複雜的官商經濟體系。經濟行為主體不能獲得自身投資的全部邊際回報、進而引起投資不足的低效率現象。導致商人階層對政治和權力樂此不疲,而對創新與進步缺乏最起碼的熱忱和投入,最終成為了一個徹底依附於政權的食利階層。

最後,商人階層既得不到封建官僚的支持,又無法參與國家治理,獲得政治權力,企業制度的產生缺少了重要的階級基礎。張宇燕和高程認為現代企業制度的缺乏降低了商人財產的透明度。在傳統商業組織形式之下,中國商人不但不會主動公佈其財產和利潤,反而會為了逃避稅款而設法隱藏其財富的真實水平。

如此一來,國家無法準確掌握商人的具體財富,徵稅的難度變大,國家從商人階層身上得不到足夠的好處,從而失去了對商人階層的保護和支持。這與Acemoglu的觀點一致,封建官僚對於技術創新或者外來科技的引入有抵制作用,因為這會動搖他們的壟斷權力或者尋租地位,就沒有充足的動力去關注技術的革命或創新,只有當技術的創新能夠為官僚階層、政治精英們帶來切實的利益的時候,新技術才會得到官僚階層的接納和認同,才有機會推動經濟的長期增長。因為通過科舉考試做官是一條成本很高的晉升之路。

巨大的中舉和晉升成本使得官僚集團異常保守,他們絕對不會容忍非官方的知識分子和民間的能工巧匠通過思想創新與技術創新來分享他們的既得利益,或者從根本上顛覆他們的官僚統治。

同時,科舉制度決定了中國數千年的官僚構成,“學而優則仕”成為社會的潛在價值觀。在整個封建社會,商人不得入仕的規定牢牢地將商人限制在社會最底層。兩千年來,中國商人雖然創造了無數的物質文明,也曾擁有過鉅額的財富,但從來沒有人在政治上為他們的利益代言,同樣也不能在法律上確立自己的產權不受國家和官僚的侵犯。

在西歐崛起的同時,中國總體處於一個粗放式的經濟增長時期,這個時期中國人口的增加與生產的增長几乎是同步的。雖然我們經濟總量世界第一的寶座直到1890年才被美國搶去,但是這相當大的程度上依賴於我們龐大的人口規模。事實上,到了1820年時,美國的人均收入已經是中國的兩倍了,並且差距還在持續擴大。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認為中國已經長時間處於停滯狀態,隨後黑格爾等西方學術界的主流一直將中國看成是一個停滯的“木乃伊似的國家”,馬克思和恩格斯也已敏銳地察覺到中國近代的逐步落後:“這個帝國是如此衰弱,如此搖搖欲墜,它甚至沒有力量來度過人民革命的危機,因為連激烈爆發的起義也會在這個帝國內變成慢性而且顯然是不治的病症,這個帝國是如此腐化,它已經既不能夠駕馭自己的人民,也不能夠抵抗外國的侵略。”

在近代中國,因為制度的內卷化,長期無法擺脫低效率均衡,因而無法內生出一套如諾斯所說的“有效率的經濟組織”來推動經濟增長。按照哈耶克的觀點,中國政府的強大科層建制有效地壓制了自發社會秩序的生成與擴展,政府總是試圖維繫那樣一種完美的制度,以至於民間任何革新都是不可能的。另外,很多西方學者認為中國傳統社會的封建官僚對外來文化具有強烈的排外性。

作為長期的文化輸出國,千百年來形成的文化優越感一直左右著中國知識分子對外來文化的態度,他們可以承認其他民族在某項工藝上的領先,但絕不可能承認他們在意識形態和價值觀的優越。承認文化和意識形態的落後意味著挑戰了政權的合理性。為了維護和鞏固統治,統治階層絕不會接受作為政權存在根基的文化內核已經落後於世界潮流的事實。

對於深刻體現西方價值觀的現代企業制度,在中國內卷化的集權體制之下,是絕對不可能得到承認和應用的。總之,歷史上的中國既不能內生出好的制度去推動學習和積累,又不能以一個公正的態度去對待外來文化,因而中國歷史上“內卷化”的集權體制,對於現代企業制度,帶來的不僅僅是錯過,更是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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