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權、女權、人權之六:崇高:我們家沒「貞操」這表妹——論僞利他主義盛行和崇高的

崇高=貞操?

生命权、女权、人权之六:崇高:我们家没“贞操”这表妹——论伪利他主义盛行和崇高的

之前小編髮過《生命權、女權、人權》系列,今天有幸又找到同系列的兩篇,希望能與大家共享,也希望能更加全面完整的展現嵐姐的見解。

紅樓夢裡王熙鳳捉姦,當場拿住了老公和鮑二家的,因鮑二家的說,盼著母夜叉早死,把平兒扶了正,王熙鳳便也打平兒,平兒就去打鮑二家的,邊打邊嗚咽說:“你們背地裡說話,為什麼偏要攀扯上我呢?

“崇高”如果說是一種精神——而這精神還能天上有知,開口說話,如今看了諸多:“女人喪失貞操,就是放棄崇高的民族氣節”這類的傻話,一定會非常詫異地問諸位仁人君子:“你們說你們的貞操好了,為什麼偏我攀扯上我呢?”

我們崇高的家族成員不多,也都不少,都有家族徽記的——什麼時候有了這個叫“貞操”的表妹了?

區別一個人的行為是否高尚,有一個極簡單和精確的劃分方法:利他

。利他是所有人類行為額頭上的一記高貴徽章。

大冬天的大雪封山,人人都凍得要死,你起來把自己家院子的雪掃了,那叫自掃門前雪,這只是你為自己的利益做了份內的事——我想你不會因此跳出來說:“求求你,表揚我吧?”而如果你象雷鋒叔叔那樣,去給鄰居掃院子,那叫學雷鋒,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利他精神——這個行為,就叫高尚,想不得表揚,也不成。

現在網絡上關於“捍衛貞操而死”這一行為的意義討論甚多,其定性也不斷昇華——從物理學說,昇華需要不斷加溫——至於什麼東西在給它加溫,我說不好,但我能說的是,它不是一種可以被昇華的物質,你就算燒到太陽表層的那個溫度,它不能是“崇高”。它和“崇高“本質上就在鴻溝的兩邊。

比如,賴寧救火而死(雖然不值得讓兒童仿效),但其精神依然是高尚的,他是為拯救更多的人才去滅火,這是典型的利他主義。

文天祥殉難而死,那也是相信“留取丹心照汗青”,相信自己的精神可以號召同胞抵抗外辱,這也是利他主義精神。

遇到公車打劫,你衝上去抓住歹徒的匕首,保護了自己,也保護了一車乘客,這也是一種利他。

黃繼光邱少雲這樣的例子,更是突出的利他主義精神體現,為戰友去死,為戰爭的勝利去死——也就是說,他們的生命付出,是有著高尚的動機驅動的,人類社會無法離開這樣高尚的犧牲而前進,它是人類道德的星光,哪怕在最黑暗的年代,也會指引探路者前進。

問題是,“捍衛貞操而死”——誰能告訴,這利了誰?

利己?生命都沒了,利益何在?利於她的家人親友?——看看他們的眼淚,你還是不要說這種冷血的話了吧?會遭雷劈的。對一個家庭來說,失去了女兒,對一個男人來說,失去了他摯愛的人,對一個孩子來說,失去了母親,這些都是無法逆轉的、終身不可痊癒的傷害。對社會來說,失去了一個年輕有為的生命。我不知道這種死對誰有好處。也有過極個別的父親或者丈夫——我就在眾多網絡回覆裡看到過,是那種比較坦率的無恥:“女人沒了貞潔還活什麼?如果是我老婆或者女兒,我寧可看到她死。”我想,女人之死,對他或者是有利的,可我還是想象不出來,

他獲得利益具體在哪?一條鮮活的生命換來了什麼?他的面子?他好告訴別人,他的老婆或者女兒誓死反抗強姦而死?從而彰顯自己門風?還是他的男性的驕傲?對某些消費別人生命來搭建自己道德框架的道學家也有好處:多了一個生動的教材,那些滿漲在兜裡的發黴的詞彙終於可以拿出來曬曬太陽了。

這些詞彙通常是,崇高,高尚,氣節。不斷有人拿黃繼光邱少雲的例子出來做比較,我想,他們要是地下有知,自己崇高的犧牲居然和一個女性為了勒緊褲腰帶而死等同,一定哭笑不得。在天堂裡,他們會問這個滿身“光環”的女性:我為祖國而死,我為人民而死""""""我可以安然坐在榮耀的祭壇之上,您呢?為誰而死?

“道德淪喪、良知缺失”,這是民眾常常都會感嘆的社會道德現狀,確實,我們面臨著一箇舊道德體系崩潰,而新道德體系還未重新建立的空白期。

重建道德需要思想資源,或者宗教,或者其他,因此有人提出了光復國學的口號,也頗有市場,國學當中不是沒有好東西,但經過歷史的驗證,無法在現在的時代裡提供行之有效的參照系。

更何況,很多人對國學到底是什麼一無所知,倒是對“貞潔”這個陳腐爛渣但充滿曖昧情趣的詞語更津津樂道,並且,將國學歸結為民族氣節,而民族氣節繫於女人貞潔——由他們的等式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原來我們的國學只剩下了一張處女膜。

比如:“禮義仁智信”這些崇高的物事,原本都是利他主義為精髓的,“殺身成仁”,成就的仁不是隻一個仁的概念,而是成就可恩澤萬民的思想,“捨身取義”捨身取的是某種信仰,可以引導人類向上的理念。

先民的這些思想都是人類智慧的閃亮鑽石,問題是,寶石閃光,在中國卻變成了有權者得而居之的私器,原本是公德,卻成了個人可以狎玩的概念。

山大王指令小嘍羅奮不顧身地燒殺搶掠,也可以冠以“殺身成仁,”邪教的蠱惑宣傳也可以使用:“捨身取義”的旗號。玩概念誰不會啊?拉虎皮扯大旗誰不會啊?會寫漢字我就會!

利他主義被廣泛的偽利他主義稀釋,淹沒,人人都想搶佔道德這個高地,然後好號召別人去利他——而這個他,恰好就是道德高地上的“他”。男人是話語權的一貫霸主,從自己的性權利角度出發,號召女人以死捍衛“貞潔”,是多麼聰明的幌子啊,就象拐賣兒童的人販子總是先問:“小朋友,你能學個雷鋒,幫我個忙麼?”。

比如,公車打劫層出不窮,輿論不是呼喚治安該如何改良,警力該如何配備,卻在譴責乘客的不作為,呼喚“見義勇為”——誰都知道,社會治安能靠“見義勇為”改善麼?就象某些腦子糨住的人會說:“如果受害人都不冒死反抗,犯罪率就會上升。”如果靠反抗可以降低犯罪率,國家還要警察干嘛?全民每人配發手槍,一見不對,“砰砰砰砰砰”,天下就可太平?

濫用“利他主義”的後果是道德本身的審美疲勞,比如,早年我們學賴寧,後來我們發現,其實這少年的死是不人道的,又比如,早年我們學雷鋒,後來我們發現,其實掃火車本來該是列車員的責任,再比如,早年我們認為“集體財產超過生命”,後來我們發現,集體財產可以追回,可以再創造,而生命卻無法複製。我們呼喚“見義勇為”的市民,但誰來為這些市民的下半生提供風險保障?我們呼喚救火的市民,但誰來為他們的傷口買單?救火是消防員的事,制止犯罪是警察的事,

把這些原本屬於公眾機構的職責以“呼喚高尚”的名義轉嫁給普通市民,這不能帶來道德的整體提升,只能帶來對“利他主義”犧牲的懷疑。

這種感覺就象,一群小朋友去野餐,有些人東西不夠吃,老師號召大家把東西拿出來分享,於是想學雷鋒的小朋友就把自己的蛋糕貢獻出來了,可他立即發現,從老師到其他小朋友,都光吃別人的,不拿自己的,自己得餓肚子,他下次還會再“崇高”麼?而冷眼旁觀的其他小朋友還會主動獻出自己的蛋糕麼?

濫用“利他主義”,有時候就是以“高尚”的名義,對他人的權利進行合情合理的剝奪踐踏。對公車上的乘客大喊:“你們剛怎麼不出來和拿刀的歹徒搏鬥?”——見義勇為只是一種高尚的行為,而非義務。誰也沒有權利強令別人高尚——如今這世道,能管好自己的事就是個不錯的人了。

更糟糕的一種濫用是什麼呢?“偽利他主義”,把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裝進“氣節、大義、犧牲、奉獻”這些崇高的詞語裡去,然後號召別人去赴湯蹈火——行之未遠的文-化-大-革-命裡,大家大概都嘗夠了掛羊頭賣狗肉的苦了,

“解放全人類”的口號都喊出來了,可似乎誰也沒解放得了任何東西,包括自己在內。

這種濫用在網絡上似乎越演越烈,我看到的最近的一次濫用就是:“為貞潔而死”也是崇高的氣節。

惜春妹妹對邢夫人說,“但凡今後,我也不往你們那邊去了,我好好一個清白的女孩兒,幹麼讓你們帶累壞了名聲。”

我想,崇高大概也是抱著這種心態,從我們的社會中逃之夭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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