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注意啦!
临泉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启动
请关注自己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近期通知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采集信息!
信息详情
此次采集工作旨在摸清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和服务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专业采集工作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统计全、核实准。
一
采集时间
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
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三
采集方法
乡镇(街道)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采集点申报信息需要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等相关证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证件;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
登记时间
2018年10月8日---2018年12月10日
via:临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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