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峯市紅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起公訴

2018年1月8日16時許,在紅山區文鍾鎮高某某與李某某夫妻二人經營的草原羊肉店內,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與被害人高某某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隨即二人廝打在一起,被朋友拉開,高某某離開店裡後又返回來,上前繼續毆打李某某,被朋友拉開向屋外走去,剛到店門口,李某某在店內拿了一把木柄單刃剔肉刀刺在高某某後背部,隨後高某某被鄰居送到紅山區文鍾鎮中心醫院就診,當日17時許,高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鑑定高某某符合銳性外力作用於左頸部致左鎖骨下動脈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18年1月18日被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近日,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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