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摸排上萬校外培訓機構,8742所無證無照


山西省教育廳消息,我省對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已進入全面整改階段,為確保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對前期專項治理進展情況進行了通報。

校外培訓機構摸排情況:全省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1984所,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335所;無證無照機構8742所;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1038所;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311所;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機構11所。

中小學校摸排情況:摸排中小學校6263所,發現存在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現象學校2所;發現存在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現象學校9所。

省教育廳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將教師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在其網站及培訓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培訓機構不得繼續聘用其從事學科類培訓工作。

校外培訓機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衝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財務與資產管理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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