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摸排上万校外培训机构,8742所无证无照


山西省教育厅消息,我省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整改阶段,为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前期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情况:全省摸排校外培训机构11984所,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机构335所;无证无照机构8742所;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机构1038所;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机构311所;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机构11所。

中小学校摸排情况:摸排中小学校6263所,发现存在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现象学校2所;发现存在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现象学校9所。

省教育厅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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