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31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文件。2018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公告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需要取得事前同意的主要债权人、负债余额和到期日情况及截至目前取得标的资产相关债权人同意的进展情况等,详见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一、与交易相关的风险/(六)本次预案无法取得债权人同意导致重组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及“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一、与交易相关的风险/(六)本次预案无法取得债权人同意导致重组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具体交易作价及定价依据情况;三胞集团目前可用于本次收购的货币资金余额,筹措资金的具体安排和资金来源相关情况等,详见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资产预评估值及预估作价情况/五、预估作价”。

3、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负债项目以及财务费用变化情况及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详见预案(修订稿)“第六节 管理层分析和讨论/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的影响/(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负债项目以及财务费用变化情况,量化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收入构成等”。

4、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担保及应收款项的发生时间、金额、形成原因和到期期限,详见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二)标的公司资金占用的风险、(三)关联方担保的风险”和“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二)标的公司资金占用的风险、(三)关联方担保的风险”。

5、补充披露了交易对方向标的资产提供担保和资金支持(或解除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应收款项)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详见预案(修订稿)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三)交易对方向标的资产提供担保和资金支持(或解除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应收款项)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6、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担保及应收款项是否构成对外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具体解决措施,详见预案(修订稿)“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相关承诺履行前,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担保及应收款项是否构成对外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说明具体解决措施”。

7、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出售三家子公司51%股权,仍保留少数股权的原因和合理性及上市公司对所持标的资产剩余股权的安排,详见预案(修订稿)“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8、补充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及是否筹划控制权变动,详见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一、与交易相关的风险/(七)控股股东变更风险”及“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一、与交易相关的风险/(七)控股股东变更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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