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起草境外節目管理規定擬在黃金時間段禁播境外視聽節目

■本報記者 陳 煒

日前,《證券日報》記者從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方瞭解到,未來或將對境外視聽節目的引進、播出做出相應規定。

根據公開信息顯示,為依法規範境外視聽節目的引進和傳播、規範境外人員參加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管理,促進廣播電視交流合作,根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的相關規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起草了《境外視聽節目引進、傳播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及《境外人員參加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目前來看,上述兩份意見稿處於公開徵求意見階段,記者從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的公開徵求意見系統瞭解到,其徵求意見起止時間分別為9月20日-10月19日、9月20日-10月20日。

根據記者拿到的《境外視聽節目引進、傳播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顯示,文件針對節目引進、傳播規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進行了闡述。

具體來看,明確提出國家對引進境外視聽節目實行許可制度,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對引進境外視聽節目的總量、題材和產地等進行調控和規劃。針對所引進的境外視聽節目,要求其不得違反憲法、危害國家統一、詆譭民族文化、破壞國家總價政策、危害社會公德、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

同時,意見稿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節目監管系統,加強監督管理,發現違反本規定播出境外視聽節目的,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責令其整改,並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

其中,擅自引進境外視聽節目、擅自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境外視聽節目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

節目中出現境外頻道臺標或者相關文字的畫面、聲音,出現宣傳境外媒體頻道的廣告等類似內容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罰款,並撤銷其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

事實上,隨著該意見稿的公示,引發了業界廣泛的討論。其中,備受關注的即其在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提及,“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各頻道每天播出的境外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和其他境外電視節目,不得超過當天該類別節目總播出時間的30%”,“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可供播出的境外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和其他境外電視節目,不得超過該類別可供播出節目總量的30%”。

此外,“未經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批准,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不得在

19∶00—22∶00播出境外視聽節目”。

這就意味著,境外視聽節目的總量將受到一定限制,且在所謂的“黃金時段”,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或將不能播出境外視聽節目。

對此,業內有聲音認為,隨著電視觀眾越發低齡化,部分影視劇中所傳達的思想觀念容易對未成年人的思維產生較大影響,在此背景下,適當的對影視劇做出整改、對境外影視作品提高審批門檻,能夠實現“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效果,真正促進優秀文化的交流與傳播。

事實上,針對部分作品或將受限不能登陸國內市場的情況,有動漫愛好者向記者表示,一方面,30%的比例意味著引入的節目必然是真正高質量的佳作,另一方面,隨著國產動漫的崛起,“看國漫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有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若該意見最終實施,對國外內容生產者而言,在國內市場上分一杯羹的難度將進一步加大。但“對於國內優秀的影視公司和作品而言,是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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