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惊心!阜阳又现马路杀手!请注意!

中秋节回家,路被占了一半……

一半“黄金路”

一半“灰暗”路

“黄金路”,不敢上

为之奈何?



步步惊心!阜阳又现马路杀手!请注意!


步步惊心!阜阳又现马路杀手!请注意!


对于大路上晒粮食可能大家见怪不怪了,其危害性也是老生常谈。最近玉米丰收了,前两天下雨,趁天晴,部分人开始在马路上晒玉米,本就不宽的乡村道路,因此,窄了……

为了“保护”玉米,有的用木棍、酒瓶子等物品挡住,安全隐患很大。

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倡议

不管是秋收还是夏收

请不要在马路上晾晒粮食

开车的朋友,也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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