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莆田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6月14日,福建省莆田市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莆田市農科所所長彭建平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2014年,市農科所兩個科研項目先後獲得市科學技術一等獎後,該兩個項目負責人在制定獎金分配方案時,共虛報26名人員套取獎金7.6萬元,彭建平未提出反對意見,違規審批同意,並從中多分得6000元。對此,彭建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彭建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2.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一中隊科員詹加水違規使用警車問題。2018年3月6日,詹加水在單位值班期間,未向當日帶班領導報告,違反規定駕駛警車外出,造成不良影響。詹加水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2018年端午將至,全市各級黨組織要不斷提高政治站位,馳而不息糾治“四風”,不斷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切實加強黨性修養,不斷提高自身免疫力,帶頭履職盡責擔當,帶頭遵規守紀守法,使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成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挺在前面,盯住重要節點、重點領域和崗位、關鍵環節,持續發力,持之以恆地抓,絲毫不能放鬆,抓出新的風俗、新的風尚、新的習慣,實現“化風為俗”。(莆田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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