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教師法》首個文稿是由韶關人所撰寫!

日前,教育部表示,正在推動《教師法》的修訂工作,研究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待遇聯動機制著力保障教師工資待遇。

那你們知道來自群眾的第一個《教師法》文稿是誰撰寫的嗎?


你知道嗎?《教師法》首個文稿是由韶關人所撰寫!

朱源星


朱源星,1944年出生,1966年大專畢業後,分配到石人嶂鎢礦礦本部中學任教,曾任教師、班主任、級主任,學校黨支部書記兼副校長。他就是中國教師立法第一人。

獨自鑽研 形成第一份來自群眾的《教師法》文稿

八十年代初,教育戰線一度出現教師隊伍不穩、權益得不到保障等不良現象,基礎教學質量下降對教育事業的發展很不利,身為教師普通一員的朱源星老師看在眼裡、急在心上。位卑未敢忘憂國,他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如何從根本上實現尊師重教、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恰好此時,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修改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朱源星老師到縣城購買了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認真研讀婚姻法的具體內容和基本條款,並參考手頭上極為匱乏的現有資料,決心為國家起草一部“教師法”。

受到新的《婚姻法》的啟發,在工作之餘,朱源星老師埋頭開始了《教師法》的研究與起草工作,起初他也有過疑問和猶疑:我一個普通教師能幹這樣的研究嗎?研究出來,國家會採納嗎?但憂國憂民之心始終激勵著他堅持下去。據始興縣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經過認真研究,反覆修改,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設想草案》(初稿)基本成文成型,朱源星老師將自己苦心研究出來的成果用油墨印刷出來,1984年9月寫信寄給了當時廣東省分管教育工作的王屏山副省長。10月21日,王屏山副省長回覆了一封熱情洋溢的信,對朱源星老師的工作精神和研究精神予以表揚,對他的研究計劃表示支持,認為他做了一件很有意義的工作,盼望得到他進一步的研究成果。


你知道嗎?《教師法》首個文稿是由韶關人所撰寫!


朱源星起草《教師法》手稿。

受到省領導的肯定與鼓勵後,1985年5月8日,朱源星老師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設想草案》(初稿),連同一封請求國家儘快制定和頒佈教師法的信件,寄給了全國人大科教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教育工會,先後得到了這些部門的答覆與肯定,這是來自群眾的第一個《教師法》文稿。

10年醞釀 首部《教師法》正式頒佈實施

據始興縣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國教育奠基人之一,時任中國教育工會全國委員會主席方明在接到朱源星老師來稿後,在此基礎上,全國教育工會研究草擬了《教師法》初稿,並將初稿和有關資料分送給民進中央、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科學研究所進一步徵求修改意見,並由方明同志擔任組長,聯合上述機構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聯合起草小組,再行修改完善。1986年4月,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一稿),組織徵詢了一萬多人的意見和建議,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先後擬出第二稿、第三稿、第四稿,1986年3月全國政協七屆四次大會上,方明同志和民進組20多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出“儘快制定《教師法》的提案”。1987年全國教育工會在青島召開《教師法》研討會,同年,國家教委在南京召開了《教師法》研討會。

在國家艱難地孕育教師法的漫長8年裡,他多次應邀參加國家教委、中國教育工會召開的教師法研討會。在各方提交給大會討論的6份教師法草案中,朱源星的那一份,既是最早寫成,也是唯一以個人名義起草的一份。參加研討的代表中,大多是來自中央機關,以及高等院校的領導和專家,惟獨他是來自基層的中學教師。

歷經十年努力,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1993年10月31日通過,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頒佈與實施是新中國教育發展史上的重要事件,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乃至社會經濟發展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朱源星,他是教師立法的真正開拓者。談起反覆論證,修改了8年的《教師法》,他感概良多:《教師法》是我國第一個經過兩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才通過的法律。《教師法》中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朱源星說,“國家以立法形式來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這在我國教育史上是第一次,實在來之不易”。

多年在石人嶂礦中學任教,眾多家長——礦井工人“艱苦奮鬥、甘於奉獻、堅韌實幹、追求卓越”的工礦精神給了他很多啟迪,也進一步明確了為教師立法的目的意義。

朱源星已於前年去世,雖然他走了,但我們不能忘記他為《教師法》付出的心血,不能忘記他為保障教師權益做出的努力。

整理自:南方+、韶關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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