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未到法定婚齡一定是無效婚姻嗎

一、結婚時未到法定婚齡一定是無效婚姻嗎

要確認未到法定婚齡是否是無效婚姻,要區分一定的情況是不能一概而論的。 如果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在結婚時未達到法定婚齡,但在發生婚姻效力的爭議時,當事人雙方均已達到法定婚齡並已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則不應對現存的婚姻作無效的認定。但這並不是對當事人過去行為的肯定,而是由於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當事人年齡的增長,婚姻無效的原因已經不復存在,為了穩定婚姻關係,沒有必要再去確認其婚姻無效。

二、我國的法定結婚年齡

根據《婚姻法》第6條規定,我國法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必須均已達到法定婚齡才可以結婚,一方或雙方未達法定婚齡即行結婚的,是無效婚姻,法律不予承認。

結婚時未到法定婚齡一定是無效婚姻嗎

根據《婚姻法》第50條的規定,我國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法定年齡,一般都作了男20週歲,女18週歲的變通規定,有的僅適用於本地區的少數民族,不適用漢族,或不適用少數民族中的幹部職工;有的既適用於本地區的少數民族,又適用於與少數民族結婚的漢族。這些法定婚齡變通的規定,在其各自的空間效力和對人效力的範圍內,是確定當事人是否達到法定婚齡的依據。

我國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性年滿22週歲,女性年滿20週歲。而要是在結婚時未到法定婚齡的話,則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准許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不過現實中,有些人可能會採取隱瞞的手段來騙取結婚證,這樣的情況下男女之間的婚姻也是會被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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