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昌吉州多措並舉提升民辦教育辦學水平

近年來,昌吉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民辦教育發展的方針和政策,積極把民辦教育作為教育事業新的增長點,多措並舉加強民辦學校的監督和管理,確保民辦教育事業規範、健康、持續發展。截至2017年年底,昌吉州有民辦學校3所,民辦幼兒園66所,以文化課輔導為主的民辦培訓機構35所,在校(園)學生(幼兒)1.6萬餘人,教職員工1300餘人,較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對多樣化、個性化教育的需求。

一是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多年來,昌吉州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民辦教育發展,始終堅持把民辦教育作為全州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公辦教育工作同研究、同規劃、同部署。2002年成立了昌吉州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配齊配強工作力量,為民辦教育發展提供了組織保障。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座談會,深入辦學機構開展調研,專題研究民辦教育發展問題,及時協調解決辦學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

二是黨建引領,促進發展。在全面總結的基礎上,昌吉州黨委制定出臺了《關於加強自治州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對明確民辦學校黨組織的職責,推進民辦學校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抓好民辦學校黨組織書記配備與管理,保障民辦學校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督,加強民辦學校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抓好民辦學校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夯實安全穩定和民族團結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做出整體部署,充分發揮民辦學校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發展引領作用。

三是建章立制,規範辦學。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民辦教育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明確了州、縣(市)的管理權限和職責。加強對民辦學校辦學章程的審核把關,推進民辦學校制度建設,保證民辦學校依法辦學,依法治教,加強對民辦學校的招生宣傳廣告備案審查(核)。每年聯合民政、藥監、公安、消防等部門對民辦教育機構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辦學條件堅決予以關停,嚴格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

四是加強扶持,增強動力。加大對民辦教育的扶持力度,在黨建工作、校長培訓、教師培訓、職稱評審和評優評先等方面與公辦學校同等對待;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同樣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和家庭貧困學生資助政策;建立校際教育教學研討交流機制,鼓勵公、民辦學校相互結為友好學校,開展教研和師生聯誼活動。堅持公益普惠原則發展民辦幼兒園,向人民群眾提供普惠性服務;採取公、民辦幼兒園聯盟捆綁發展,促進相互借鑑、相互學習、共同提高。

五是狠抓管理,確保穩定。建立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科室聯繫學校制度,及時督促指導民辦學校落實各項安全穩定工作措施,按規定配齊配足安保人員和物防、技防設施,完善隱患排查、分析研判、突發事件處置等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師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師生自我防範和遵章守紀意識。在師生中大力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民族團結一家親”和“三進兩聯一交友”等活動,促進各族師生交往交流交融,確保學校持續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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