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沖關跑不了,廈門今年17人被刑拘

據廈門網報道 暴力衝關不僅損害民警的合法權益,闖關者也將受到法律的懲罰。為了保障民警合法權益,減少不法侵害事件的發生,從嚴、從重、從快打擊處理暴力衝關等違法犯罪,優化執法環境。今年以來,廈門市交警部門在交通整治過程中共遭遇暴力衝關案件26起,造成20名警務人員受傷,部分警用車輛、警用攔查設施損壞,17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7人受到行政處罰。

案例一:一男子因醉駕闖關被警方移送檢察院起訴

2月24日1時許,嫌疑人闕某(男,25歲,龍巖人)駕駛一輛小型汽車行駛至杏林大橋收費站處時,遇民警開展設卡盤查,在民警將對闕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時,闕某拒不配合檢查,駕駛車輛連續衝擊兩道攔查關卡,現場逃脫,造成警用設施嚴重損毀。

民警經過調查,迅速掌握了該不法人員的暫住地址並迅速將其抓獲。隨即,民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結果值為:109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闕某因涉嫌妨害公務及危險駕駛已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暴力衝關跑不了,廈門今年17人被刑拘

圖為2017年3月案例圖,與本文無關

案例二:男子違規駕車逃避檢查 強行闖關涉嫌犯罪

3月30日7時30分時許,廈門市同安交警大隊五顯中隊民警帶領輔警在本市同安區新民鎮烏塗村烏塗地磅紅綠燈處設卡盤查。9時許,白某(男,19歲,福建安溪人)駕駛摩托車停在該路口處等待綠燈通行,執勤人員見其未佩戴安全帽即上前示意其配合盤查工作,白某看到執勤人員過來,並未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為逃避檢查,強行駕車朝執勤人員撞去,將執勤人員撞倒後,直接駕車逃離現場。

目前,白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辦中。經向辦案民警瞭解,若白某配合警方檢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其未佩戴安全帽的違法行為只是受到罰款20到200元,記2分的處罰,但其因一時糊塗,強行闖關的行為已構成刑事犯罪。

案例三:男子無證駕駛後闖關 涉嫌妨害公務被刑拘

4月1日凌晨2時18分許,黃某(男,19歲,漳州人)無證駕駛一輛小型汽車經過濱湖北路往海裕路方向行駛,遇上海滄交警大隊鐘山中隊民警正在設卡盤查,發現前方設卡攔查後,黃某隨即倒車掉頭逃逸,期間衝撞到兩輛私家車,並造成兩輛車輛損壞。儘管如此,黃某仍然繼續衝關撞倒警方用於攔阻的警用摩托車後逃離現場。

4月1日3時許,黃某返回現場投案。目前,黃某因涉嫌妨害公務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辦中。其撞損2輛私家車造成的近萬元的直接損失也將由法院附帶民事訴訟予以追責。經向辦案民警瞭解,黃某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將被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罰。若其能自覺配合警方檢查,而不是強行闖關逃逸,就不會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也不會因造成他人車輛損失而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第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四款規定: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警方提醒,市民在遇到警方設卡攔查時,請自覺配合檢查,莫因一時衝動做出過激行為,避免僅因一般的違法行為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甚至是犯罪。

小編在此也提醒廣大車主,遵守交通法規,切莫暴力闖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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