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篇之:一方婚前全款购买

现如今我国离婚率高居不下,婚后财产分割,尤其是婚后房产分割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因为房产归属,我们身边正上演着一幕幕让人啼笑皆非的闹剧。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这其中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不同的情况结果差别很大,今天,我们只讲其中一种情形: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篇之:一方婚前全款购买

小王和小李结婚3年,由于性格不合,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名下有一套房子,关于这套房子的归属,双方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男方小王认为,这房子是他婚前全款买的,属于婚前财产,房子跟小李无关;女方小李则认为,房产证上也有她的名字(婚后加上的),她有权利获得一半的房产。

那么,究竟这房子属于谁呢?我们来看《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仅仅是一个物权凭证,决定房产归属的关键是房产的出资情况,而非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即便婚后才取得产权证,该房屋依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公民对个人的财产权益具有处分权,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变更房屋登记,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就是一种常见的赠与方式。夫妻双方应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双方没有对房屋的份额做出特别的约定,而只是简单地加上另一方之名,则应认定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各拥有50%的产权。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法官建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房产证上注明。

看完上面的法律条文,相信大家对案例中房产归属权已经有了答案。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即使离婚,也不要因为财产变成仇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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