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因拨打110被拘,什么情况?](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110,
是溝通警民關係橋樑、
是廣大群眾的求助熱線、
是危急時刻的生命線、
是極為寶貴的公共安全資源!
可這兩人竟然因為撥打110被拘留了!
啥情況???
2018年8月9日23時許,于都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肖某的報警稱:一輛車牌為贛BEM5**的黑色豐田牌轎車正從開發區上高速,車上攜有大量的冰毒及管制刀具,將要在於都下高速。
接警後,于都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開展工作,直到8月10日凌晨3時許,警方仍未發現有效線索。
經過大量工作,警方查明肖某報稱的車牌為贛BEM5**的黑色轎車不存在,實際是肖某把贛B1M5**(轎車為肖某所有)的車牌故意說成贛BEM5**,並隨意編造了黑色轎車,借用劉某的手機進行報警,根本不存在從開發區上高速及攜帶冰毒等違法事實,在公安機關依法收集證據時,劉某為肖某報警提供虛假證言。
9月6日,于都警方將涉嫌謊報警情的違法人肖某和劉某抓獲,2人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警方依法將2人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警 方 提 示
公安機關110報警平臺是珍貴的社會資源,是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謊報警情或騷擾警方,非法佔用警力資源,對有限的警力是極大的浪費,會使真正身處危難情形需要緊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時的救援。
生活中這七件事可撥打110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火警、交通事故警情及其他治安災害事故、自然災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和公共安全有關的報警;
6、危及公共安全、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
謊報警情不僅屬於違法行為
同時也是對有限警力資源的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謊報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蜀黍呼籲市民朋友:
正確合理利用警務資源,
不亂報警、報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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