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廢行動2018」第二批部級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答記者問


“清廢行動2018”第二批部級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答記者問

近日,生態環境部通報“清廢行動2018”第二批部級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就整改情況的基本情況、類型、特點及處罰問責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以下生態環境部公佈的第二批部級掛牌督辦問題基本情況?

答:2018年7月26日,生態環境部公佈“清廢行動2018” 第二批13個部級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主要涉及危險廢物非法收集、貯存、處置以及相關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問題。其中,江西省4個、湖北省2個、浙江省2個、江蘇省2個、湖南省1個、上海市1個、貴州省1個。經現場核實,這些問題已經按照生態環境部掛牌督辦要求完成了整改。

問:涉及危險廢物掛牌督辦問題主要類型和特點是什麼?

答:涉及危險廢物掛牌督辦問題大致可分為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非法貯存危險廢物、廢品收購站非法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危廢貯存場所管理不規範、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關閉後遺留危險廢物問題等。

通過對這些掛牌督辦問題分析研判,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個體廢品收購站、小作坊窩點對危險廢物的危害性認識不足,違規收購、貯存危險廢物。個體廢品收購站,非法收集廢機油桶、廢油漆桶等,並與其他固體廢物混合堆存。這類問題往往涉及危廢的數量不大,但具有一定普遍性和隱蔽性,打擊難度較大。有的廢舊塑料顆粒加工點,清洗加工廢農藥瓶、醫療廢物、廢機油桶等危廢。例如:在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江西省撫州市南城縣、江西省貴溪市、江西省鷹潭市月湖區等地均出現類似問題。

二是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個別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法制意識不強,將產生的危險廢物露天貯存,有的單位危險廢物管理不規範,危廢貯存場所建設不規範、未張貼危廢標識。例如:江蘇省儀徵市中國石化儀徵化纖有限責任公司芳綸實驗車間內存放有約200桶聚合廢渣,重約6噸,屬危險廢物,未按照國家環保法律法規要求存放危險廢物。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浙江友邦鋁業有限公司拆除軋機過程中的廢機油、油泥等危險廢物,在廠界外露天堆存,部分灑落在未進行防滲處理的地面。

三是存在部分涉及危險廢物的歷史遺留問題。個別地方存在危險廢物非法傾倒堆存,個別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關閉後遺留的危險廢物未及時處置。例如:湖北省荊門化工循環產業園非法傾倒堆存近30噸油泥、含油抹布等危險廢物,因時間跨度長,無法進一步溯源。江蘇省高郵市光明化工廠2016年3月被當地政府關閉後,廠區內還存有400噸未依法處置的精餾殘渣。

問:各地對涉危險廢物問題處罰情況如何?

答: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涉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問題及時依法立案查處。針對13個問題,共對6家違法企業和3名個人,實施高限處罰,並採取關閉取締、移送刑事拘留等多種手段予以嚴厲打擊。

目前,累計罰款額達10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1萬元,關閉取締作坊窩點3家、移送公安部門實施刑事拘留5人。

例如,針對上海市浦東新區祝橋鎮金星村六灶港旁存在一非法冶煉廢舊鋁作坊堆存500噸以上廢鋁渣,部分沒入六灶港支流河道內問題,浦東新區城管執法局對該非法作坊違法行為依法立案兩個,分別擬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和處罰70萬元,以及責令恢復原狀和處罰900元的決定。

針對貴州省興義市烏沙鎮鴻源再生能源回收處理有限公司廠區外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隨意堆放問題,興義市公安局以涉嫌汙染環境犯罪案件立案調查,依法將涉嫌汙染環境犯罪的該公司前法人王鋒等4人刑事拘留。

問:對涉危險廢物問題的問責,有何特點?

答:生態環境部實施掛牌督辦後,各地依規依紀啟動了問責程序,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有力地營造出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工作氛圍,涉危險廢物的13個問題,共有3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更加明確。從各地問責的情況看,充分體現了落實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決定和態度。13個問題中共有30名地方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地方人民政府工作人員佔比達60%。

二是部門監管責任更具針對性。鑑於涉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責任主要在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受到處分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有近90%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

三是問責人員更加全面。各地問責的人員更加全面,除政府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外,中國石化儀徵化纖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央企,對9名相關責任人實施了問責。

生態環境部將繼續推動各地解決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缺口大、監管職責不清、監管能力不足、非法轉移問題突出等問題,對問題集中的地方開展點穴式、機動式專項督察,對查實的失職失責行為實施移交問責,切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