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兄弟的富豪人生


刘汉在1994年在期货市场中一战成功,1997年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国内1家,海外4家,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30多家。2014年5月23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刘汉事发澳门赌博,已被警方控制,其妻子、前妻、部分成员皆被带走接受调查,甚至连四川家中的保姆亦调查之列。潜逃多年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杀人犯刘勇于2013年3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兄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经济实力加速扩张的背后是更多的黑幕。大量证据显示,刘汉安排孙某、刘小平等人通过放高利贷、操纵股市、违规并购,从高利润的房地产、矿产、电力、证券等领域敛财数以亿计。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以汉龙高新、广汉佳德、凯达实业、四川平原、丰谷酒业等公司为贷款融资平台,骗取贷款46亿元人民币;入股境外赌博公司,组织邀约境内居民前往澳门参赌


专案组侦查表明,截至落网前,刘汉黑社会组织已坐拥资产近400亿元,购置车辆数百辆,其中不乏劳斯莱斯、宾利、法拉利等大量顶级豪车。

2014年8月7日,十八大以来判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汉团伙,等到了白纸黑字的二审判决。至此,这起从案发到案件一审,再到此次的二审均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涉黑案件,在法槌声中落下帷幕。而刘汉等人的黑色人生,也就此画上句点。

此前,刘汉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是他自夸的“刘汉从来都是赢家,刘汉从不失手”。如果说这反映了他极度膨胀的“黑老大”心态的话,那么公正的法律再次证明,任何人都不可能是超越法治的“赢家”;无论多么隐蔽和庞大的黑恶势力,在正义面前必然“失手”,遭到惩罚。人民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捍卫,表明了党和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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