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注册合伙企业的利弊在哪里?具体细节都在这!

  广州注册合伙企业有哪些利弊,随着现在越来越来的人投身到创业浪潮当中,注册公司来创业,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了。但无论是注册合伙企业,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有限公司等都是注册公司的类别。很多创业者不知道如何选择注册公司的类别,同时也会觉得注册合伙企业也有一定的风险,搞不好,还落个人财两失的局面。

广州注册合伙企业的利弊在哪里?具体细节都在这!

  广州注册合伙企业有哪些利弊,所谓的合伙公司,就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享有收益的公司形式。很多初期的创业者都会选择创办合伙公司的形式,那么,要如何注册合伙公司呢?注册合伙公司的同时有存在着哪些风险呢?顾邦小编就来跟大家聊一聊你想知道的事;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具有的优势有):

  1、合伙企业可以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在技术方面,在知识产权方面,在土地和资本的合作方面都具有优势互补的作用。

  2、合伙企业投资者更多,每个投资者都会切身的关心自己的自生利益,因此,投资者们就会共同的集思广益,出力谋划,更有助于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

  3、遇到债务风险时,合伙人可以共同偿还债务。可以共同筹集资本,可以减少银行贷款的风险,大大提高企业的筹资能力。

  (合伙企业与一般个人独资公司相比,具有的优势有):

  1、合伙企业的盈利一般来说会比有限公司的更多,原因是合伙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只需交个税,因此成本收益就更多。

  2、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因此,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就更能提升企业信誉。

  (如何选择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其他是有限合伙人。

  实际上很多创投型的有限合伙企业,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人数在50人以下,但实际意义上的合伙人人数突破了50人的限制,普遍采用了隐名合伙的方式规避50人的限制,即由一小部分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在工商登记上予以明示,而其他投资者则作为“隐名合伙人”,从而进行较大规模的基金私募。

  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对于他方经营的事业进行出资,从而分享其营业利益并分担其损失的合同。隐名合伙实质上是一种融资合同关系,并不是商事主体,它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即可,无需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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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注册合伙企业时,要注意的事项;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广州注册合伙企业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广州注册合伙企业的利弊在哪里?具体细节都在这!

  三、注册合伙企业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八)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十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广州顾邦关于注册合伙企业的内容,如果你对注册合伙企业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咨询

广州顾邦企业顾问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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