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不繳社保後,員工能不能反悔並索要經濟補償呢?有何依據?

一滴淚丶忘卻一切


協商不交社保,是很多企業跟職工的做法。這樣企業的用工成本就能夠降低,員工也能夠拿到更多的收入待遇。

不過,國家機構改革之後,一些企業緊張了。國家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費的徵收將交由稅務部門進行管理。

稅務部門由於使用功能強大的金三系統,能夠充分掌握企業的工資發放情況,以及經營情況。這樣,稅務部門就能夠掌握企業有沒有按照規定繳納社保了。

企業緊張的並不僅僅是19年開始正常繳納社保,而是對過去沒有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社保的追繳問題。

根據目前國務院的要求,社保費的追繳仍然是維持現在的狀態,也就是民不告官不究。

但是萬一職工告了呢?如果以前有職工同意不繳社保協議,可不可以以此躲避法律責任呢?

不可以。

職工和企業簽訂協議,不交社保費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企業交納的社保主要是進入社會保險費的統籌賬戶,是國家要求的,是由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要求的。統籌賬戶的錢是由國家統籌使用。統籌賬戶的錢是用作所有參保職工的待遇,不是專門針對個人的。

可以說,職工和企業的私下行為,侵害了國家利益,侵害了其他勞動者利益。

另外,勞動者在就業中一直屬於弱勢群體。誰也無法證明,勞動者簽訂協議是否在企業壓力的情況下籤訂的。

根據很多判例,只要是職工投訴企業不繳社保,勞動監察部門和社保徵繳部門都會依法查處企業,一律支持職工的訴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不給職工交納社會保險的,職工可以主動提出辭職,並索要經濟補償金。所以職工要求補交社保,並要求支付補償金是會受到法律支持的。

所以說,這種協議用人單位最好不要嘗試,有些勞動者確實這麼幹過。

唯一一種情況就是,員工自己交納了靈活就業人員保險,導致企業想給補交,都補交不上。這種情況下,企業就不需要承擔補繳責任了,至於經濟補償金,可能會有其他爭議了。


暖心人社


協商不繳社保後員工能反悔索要經濟補償嗎?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360, "group_id": 6459257514629267981, "media_id": 51052764558, "vname": "\\u4e09\\u3001\\u516c\\u53f8\\u4e0d\\u7ed9\\u4ea4\\u793e\\u4fdd\\u8bc1\\u600e\\u4e48\\u529e.mp4\

查悅社保APP


一般情況:與員工協商不繳納社保會因為違反勞動法而無效,無效的結果就是公司可能需要補繳社保並受到行政處罰!

例外情況:員工自願與公司協商不交社保,後面又以違反勞動合同法反悔,公司通過員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可以要求員工承擔社保個人部分和按照過錯與公分擔公司行政處罰。


汐汐說法


不能,社保和經濟補償是二回事。

協商不繳社保無效,違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員工只能要求補繳社保,如果單位拒不繳納,員工可以以單位過錯要求辭職,並申請仲裁,訴求補繳社保和要求經濟補償


春華秋實AA


在社保這件事上,勞動法規定的很清楚,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勞動者依法享受交拉社保的權利,任何單位也沒有權利給勞動者不交社保,這是法律所規定,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單位與勞動者達成的不交協議,是無效的,單位必須交


三寶寶的爸爸


不能,社保和經濟補償是兩碼事。

員工可以反悔,但只能要求補交社保,如果公司經社保機構責令仍不補交,就可以申請仲裁,要求經濟補償金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