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濰坊、泰安、威海、德州通報9起典型問題

枣庄、潍坊、泰安、威海、德州通报9起典型问题

昌邑檢察

尚德 崇法 求實 為民

關注

棗莊市紀委通報3起基層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典型問題

1、2005年至2014年,在滕州市鮑溝鎮東石廟村村委會換屆選舉過程中,該村原主任王傳勇的弟弟王傳洋帶領具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成員干擾破壞民主選舉,幫助王傳勇連續當選東石廟村村委會副主任、主任。王傳勇明知上述情況而放任不予制止和上報情況。時任東石廟村黨支部書記王立敏對上述情況亦未予制止;同時還利用職務之便為王傳洋違規入黨提供幫助。王傳勇、王立敏充當了涉黑人員王傳洋等人的“保護傘”。2018年7月,王傳勇被黨內除名,被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王立敏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2、2018年1月,時任薛城區陶莊派出所輔警宗西華接受參與打架鬥毆、經營賭博機的涉惡人員鄭某現金4000元。宗西華向鄭某提供了其打架鬥毆的相關案情信息,對其經營賭博機情況知情不報,宗西華充當了鄭某的“保護傘”。2018年5月,宗西華被開除;9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收繳違紀所得。

3、2012年至2013年,市中區第十二屆原人大代表、光明路街道澇坡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馬連振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為迫使租賃澇坡村土地、門市的部分企業和商戶接受提高租金的要求,糾集部分村民多次長時間圍堵部分承租戶經營場所,導致部分企業和商戶蒙受較大經濟損失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而後馬連振為參與圍堵人員發放補助,並在村財務報銷。馬連振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2018年7月,馬連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責令辭去人大代表職務和村委會主任職務;8月,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濰坊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黨員幹部和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1、青州市公安局原民警韓祥勝、邵莊派出所原聯防隊員曹元梓、青州市博物館原工作人員孫慶彬利用職務便利充當盜墓團伙“保護傘”問題。2014年5月,趙萬坤(盜墓團伙組織者)與孫慶彬、韓祥勝、曹元梓合謀盜掘古墓,由孫慶彬、韓祥勝、曹元梓3人提供安全保障,趙萬坤承諾事成以後給予該3人分成。2014年底,趙萬坤組織人員對邵莊鎮程家溝古墓實施盜掘,曹元梓多次通過韓祥勝、孫慶彬向趙萬坤通報邵莊派出所的出警及巡邏情況,為盜墓團伙提供指引、協助和安全保障。2018年6月,韓祥勝、孫慶彬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曹元梓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2、濰城區北關街道偏涼子村原黨支部書記於勝元為黑惡勢力暴力拆遷充當“保護傘”問題。2017年5月,於勝元多次授意、指使、放縱刑滿釋放人員陸萬林等人恐嚇偏涼子村村民楊某某,並要求想方設法完成拆遷任務,承諾事成後給陸萬林部分舊村改造工程。後陸萬林糾集侯志坤、李文順、朱建龍、姜振鵬等人,對楊某某家門前停放車輛進行打砸,造成車輛損失價值8527元。2018年9月,於勝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昌樂縣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姚鳳吉為他人非法採礦充當“保護傘”問題。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姚鳳吉擔任副大隊長期間,翫忽職守,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致使閆繼亮、劉紅軍等黑惡勢力在沒有辦理採礦許可手續的情況下,合夥偷採喬官鎮桃花山西坡的玄武岩24627噸,銷售價值48.9萬元。2018年6月,姚鳳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岱嶽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黨工委原書記魯瑞森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中共泰安市紀委、泰安市監委對岱嶽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黨工委原書記(副縣級)魯瑞森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充當周某全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魯瑞森在擔任房村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同意安排周某全代管北滕村砂資源稽查點,推薦其為區人大代表初步代表候選人;利用職務便利,為周某全謀取延續收取過路費、辦理公司註冊手續及道路工程承建等利益,並收受其財物,為周某全組織非法牟利提供了機會,充當其“保護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未向組織如實說明問題。採用虛開發票入賬報銷的方式,將財政公款非法據為己有,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魯瑞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和政治敏銳性缺失,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泰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泰安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泰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魯瑞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威海市紀委監委通報1起打擊黑惡勢力履職不力典型問題

為全面落實中央掃黑除惡第五督導組提出的打贏一場聲勢浩大的掃黑除惡“山東戰役”要求,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持續加大監督執紀監察力度,迅速開展“四個一批”集中統一行動。近期,市紀委監委會同文登區紀委監委查處了文登區海洋與漁業局在打擊黑惡勢力工作中履職不力及其原黨委書記、局長曹玉勝等6名黨員幹部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工作失職瀆職等問題。為進一步強化教育警示作用,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履職盡責,近日,市紀委監委對該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2016年以來,以張某為首的黑惡勢力,在文登區海域內承包養殖區並組成非法“護海大隊”,通過扣押船隻、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違法行為,稱霸一方,非法獲取經濟利益,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危害海上社會治安,侵害漁民合法權益,破壞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時任文登區海洋與漁業局黨委書記、局長曹玉勝,黨委委員、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大隊長呂文波,黨委委員、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副大隊長王剛,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副大隊長董遠勝,海洋與漁業局副主任科員、海洋管理與環境保護科科長許修強,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漁業船舶檢驗科科長李曉明等人,明知張某惡勢力犯罪集團使用“三無”船舶進行非法活動、拖欠海域使用金、擅自改變海域用途,以及實施暴力犯罪等,未及時依法處置,也未向有關部門移送報告,嚴重失職瀆職,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滋生和壯大提供了機會和空間。曹玉勝同時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呂文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王剛、董遠勝、許修強、李曉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文登區海洋與漁業局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文登區委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德州市紀委通報陵城區殯儀館在掃黑除惡中履職不力問題

經查,2013年12月以來,陵城區某村村民王某蘭長期在當地殯葬行業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欺辱百姓,群眾反映強烈。陵城區殯儀館日常履職盡責不夠,在整治殯葬行業痞霸行為上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群眾深惡痛絕的痞霸行為睜隻眼閉隻眼、不真抓真管。2018年5月6日,陵城區邊臨鎮邊三村一群眾在辦理喪事時,因未購買王某蘭經營的殯葬用品等問題,雙方發生爭執,王某蘭強制阻攔出殯,被圍觀群眾錄製視頻並轉發至朋友圈和微信群,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因涉嫌尋釁滋事罪,王某蘭已被移送陵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陵城區殯儀館對殯葬行業痞霸人員長期監管失守,對殯葬業務非法經營者監管不力、聽之任之,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業不正之風糾治不力,嚴重侵害了群眾利益,損害了黨的形象,影響了黨群幹群關係。前後兩任館長王俊傑、郭清盛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殯儀館工作人員王廷吉、曹愛斌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分別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