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酒後挪車成酒駕 男子爲「僥倖」買單

本網訊(劉紅強、陳國亮)9月10日,邯鄲交警機動執勤大隊在執勤中查處一項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駕駛員卻稱“只是挪了挪車,構不成酒駕”,最終,民警現場普法,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當晚21時許,交警機動執勤大隊二中隊的民警在光華大街與八一路交叉口設卡對夜間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治理時,一輛黑色大眾轎車在距離治理點約30米處突然減速欲靠邊停車。見狀,民警立即上前進行檢查。

當該車駕駛員下車瞬間,民警便聞到其身上有酒氣。而後與其交談間,駕駛員到也爽快的承認自己喝酒的事實,但對於自己開車的事情駕駛員這樣說道:“我家就在附近,沒開多遠,只是挪了挪車而已,算不上酒駕”。為了瞭解駕駛員是否構成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民警決定要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而駕駛員卻再三拒絕。隨後,在民警的多次告誡下,男子接受了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駕駛員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5毫克,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而面對確鑿的酒檢數值,駕駛員也無話可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扣車的處罰。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只要酒後開車,既使駕車距離較短,都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若構成酒駕,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所以,還是那句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機動大隊趙亞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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