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有狗证且拴着绳的狗狗也被暴打,是不是人只要怕狗,就可以直接打死狗呢?你怎么看?

恨狗人士全家亡


你不管有没有证,别带到路上吓到别人,影响到别人就行,你要带它出去,如果吓到别人或伤到别人,最低限度,你的狗生命安全是没办法保障的,如果你的狗造成交通事故或严重后果,恐怕连你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总之,带出去是有风险的,你爱狗,那就关屋子里养,前提是你住独栋别墅,且叫声不影响到别人或征得周围住户同意,另外再好心提醒爱狗人士一句,养狗,需要冒着狂犬病毒感染的风险,一旦染上,因为狗主不是被咬的情况下感染,基本等到发病就死了!再厉害点的直接全家感染而死。需要注意,养狗必须人和狗主定期注射狂犬疫苗,定期检查!!事实上我是不赞成养狗的,当今社会,养狗已经弊大于利,对他人生活产生各种不良影响!说白了,这是人的社会,你私自养狗经过全体社会生活的其它人同意了吗?狗主定答:没同意,只是我喜欢!不得不说,养狗还放出来,或者不放出来但不采取隔音措施,这种行为真是太自私了!甚至已经构成了违法!


投影150217949


男子的女儿先进入电梯,男子在电梯门口正准备进来。这时候陈女士和狗从男子身边经过(注意是从另外一部电梯出来)。男子就拦住陈女士说“拉好你的狗,再不拉远我就踢它了。”之后也连续踢狗了几脚,还抢过大爷的拖把打狗,连狗主人都被打了几下手臂直接乌青了。

关键是其态度本身就一副酷炫狂霸拽。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也许是当官当久了,见不得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发生。狗主人肯定就不乐意了,你说你说话态度好一点说怕我的狗咬到你女儿,狗主人还能理解。你一上来就是这种态度,是人都会不舒服啊。

而且狗主人拉有狗绳,距离他的女儿有大概2米的距离中间还隔有一个大块头的他。根本就不会对他女儿照成威胁。而且狗是出来上厕所的,肯定是急着到草地上解决谁会又跑进电梯里面啊。

我看啊,你嫌狗绳长可能会咬到你女儿。那你也别做电梯了,电梯可能会掉下去,也别玩手机了,手机可能会爆炸,也别外出了,外面又雾霾还可能会出各种意外。你还是买张车牌,回火星吧。


成都宠物生活


我之前回答过一个问题,题目类似于“如果所有养狗的人都按照规定来,这个社会矛盾就会消失吗?”,我当时的回答就是否定的。因为这个矛盾的产生虽然主要在于一些不负责任的狗主人,但是一些恨狗人士,长期造谣生事的仇狗喷子们是不会因为你守规矩就消停的,他们本来行事就没有逻辑,就是不讲道理,道德绑架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

这些人的逻辑很奇妙的,基本上就是“只要你养狗,那你就有罪。”、“你养狗你就得为全世界的狗负责,为全世界狗咬人的事情负责。”,任何养狗的人被人打骂,那肯定没有冤假错案。甚至已经开始衍生出了“只要你恨狗,你就是好人,只要你养狗,你就是坏人”的明确观点。这些人很擅长煽动情绪,他们言语没有任何逻辑,全靠自己的幻想作为证据,以一些个例代替整个养狗人的群体,加以诅咒谩骂,然后还说别人不文明、没素质、对人有恶意,从没见过比这些恨狗人士还无耻的人。

非常善于以偏概全、以点论面以及断章取义这些偏激的技能。只要抓住一个狗主人不文明、不守法,那么他们就可以正义的向所有养狗的人开喷,并且以高素质、善良自居,这些人做的事情跟几年前那些被报道的极端的爱狗人士一模一样。

这些人的言语没有丝毫逻辑,也无法进行沟通,他们听不进去任何跟自己观点有一点偏差的事情。在这些人的世界里他们就是百分百绝对正确,只要你有一点跟他们想的不一样,这些人就会想狗皮膏药一样黏上你,然后开始谩骂、诅咒,这不正是那些被他们广为谴责的“爱狗人士”的做法吗。

而且这些人的奇葩观念非常多,让人难以理解了,比如“养狗的人只顾着自己开心,养狗就是不爱人”,那不养狗的就爱人是吗?爱人的表现是什么呢?每天骂街,在各个平台引起各种骂战,对别人的家人进行无差别人身攻击?

最牛的就是“养狗的没有好人,恨狗的都是好人”这种脑残理论,要不要去监狱里面调查一下看看,是养狗的多还是不养狗的多?这能说明什么吗?而且这些人一旦发现自己没有逻辑、没有道理,就彻底开始展开泼妇形态,直接就追着你骂街。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现在觉得自己好像能代表广大群主了,能代表主流意识了,因为正常人很少会搭理疯子,没人搭理这些人,他们就觉得自己无敌了。

其实我每天出去遛狗几乎都能遇到一些不养狗,但是也很喜欢狗的人,会跟我们聊几句,然后跟狗狗玩一会。只有在网络的遮蔽下,这些现实中的虫子才会爬出来,声嘶力竭的发出充满负能量的嘶鸣声。


豆花奶爸


反正凡事机智冷静,不偏激不盲目,我喜欢小狗,但不盲目,从事件看有牵引,其次先进电梯也不好下去,我认为狗主人没问题,狗没攻击性有牵引,未主动攻击人,甚至没占多少地方!如果邻居能机智我怕狗我等下一趟,哪怕把狗主人赶坐第二趟也不至于闹那么大!其次说邻居行为,首先狗我家的,有狗证,那么属于我私人物品,你随意损坏你的错,你可以指出我对你造成的影响,那么再谈别的,损坏他人财务,哪怕死物都是违法行为!其次,别的不说,这种邻居我见到是会绕着走,有条件我会选择搬家,这人明显易怒,做事不经过大脑,也没有爱心,那么问题来了,下次我得罪这人了,会不会被打的是我,如果他刚好手上有刀,会不会我作为他邻居确因为几句口角就没命了!这种不确定因素躲着点比较安全!毕竟有理由有原因的吵架我能理解,这无名火谁知道下一个倒霉的会是谁!


鱼摆摆丶1


其实在这件事情来说,双方都有过错,只不过动手者,做的太过于偏激,不管再怎么做也不应该动手!



首先,我们来说说养狗的人,虽说它已经有了狗证和牵狗绳,看起来还是比较文明的,但是狗狗并没有带嘴套,还把狗给牵到电梯上去了,大家都知道电梯是一个空间狭窄的地方,即使是以狗绳的距离,在电梯里面,如果狗狗有攻击性的话,还是很容易咬伤人的,这个时候,别人提醒你让你把狗牵远一点,也是为了防范狗伤人,但是你不理不睬,就是置别人的安全于不顾,也是相当于一种自私的行为,为接下来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而打人者,在提醒牵狗者的时候,对方没有理睬他,就做出了偏激的行为,打狗打人,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什么事情都好商量,动手就已经太过火了,即使怕狗咬伤,在提醒牵狗者没用的时候,你也可以选择坐下一部电梯,没必要非要跟她挤在一块儿,这样就避免了被狗咬伤,也很好的杜绝了这一次恶性事件的发生!


反正事情有因必有果,在现今文明的社会下,希望大家一定要将心比心,不能光顾着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别人的安全,养狗要文明养狗,做人做事也不可太过于偏激,争创和谐社会!

养狗的行为代表的自身的素质,大庭广众之下动手更是不文明的体现!


爱宠大玩家


岂有此理!可恶!野蛮!有违公理!

世界是由万物组成的,电梯是大家公有的,女儿是男子的宝贝,不是众人的公主!公共场合下,一个大男人竟然对有狗证,且带牵绳路过的狗及狗主人(女性),在狗没有对其女儿及男子造成威胁的情况下,只因女儿怕狗,而对狗及狗主人,拳打脚踢,实属无理取闹,并且把女主人打成重伤,这一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建议:

狗主人上诉人民法院,让国家法律严惩此男子。视其情节严重判刑。

2,通报批评此男子自私、自利、野蛮!

3:此事己损坏了国家干部、单位领导的声誉,损坏了一个共产党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好声誉,建议撤去领导职务。

4:狗及狗主人一切医疗费用必须由男子无条件承担。

5:另子此野蛮行为,侵犯了狗主人人身安全,必须公开向狗主人及全家人赔礼道歉,以求得狗主人及家属的原谅!

强烈呼吁国家早出《动保法》及《反虐动法》!用国家法律来制约这些野蛮自私的人!用国家法律来保护文明养狗人的合法权益及狗主人的私有财产!

文明养狗、遛狗是狗主人应尽的职责!

文明做人,善待动物、尊重他人是每一个人的必修课!

希望世界少一份伤害,让世界充满爱!


用户13728062294


现在有些人就是太娇性了,对任何动物都没颗包容心。狗只是路过,没叫唤,又没咬你,而且有狗证,又拴着绳呢,你凭什么打狗主人?哪条法律禁止养狗了?你是不是太霸道了?!当然,他的行为肯定是受了网络和媒体的影响!前段时间网上刮起了讨伐流浪狗之风,而且造谣贴一个接一个,什么狗咬人了云云……为此,媒体不做调查也跟着瞎起哄,打狗,扑杀狗在西安,石家庄兴起,有一股不灭掉全世界的狗不罢休的气势!而且在网络的影响下,多个城市发生毒狗事件,很多无辜的狗狗被毒死!可几乎都是无头案,没人会真正理会这些!也正为此,恨狗人士更加嚣张,用火烧泰迪,挑战道德底线,凭原无故的欧打养狗人,就像这位一样,目无国法,应该严惩!给被伤害者一个交待!



微风213743714


首先,打人不对,打狗不对。然后再看看养狗规范,狗证疫苗必须的。遛狗时间尽量和人错开(早一点晚一点),电梯抱着或走楼梯,太大或不方便一定要坐,人多不坐,有老人孩子不坐,有女的看情况,狗绳缩到最短,出门随身带纸随时清便,如果狗爱冲人去,爱叫,就好带上嚼子,遛狗一直拴着狗绳,遇到老人孩子女人尽量绕开走。都这样没人会指责养狗的。

就事论事,这件事上养狗人有考虑不周的地方,但打人者显然行为过激,更为不当。


danraydd


我自己养狗,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而且我因为养狗,所以以前租房子和现在买房子都是2楼,不需要坐电梯,说白了,就是不想招惹是非。只要带狗出了家门,都是全副武装,离人远远的。

至于新闻中的男子,如果这么对我,说几句孩子怕狗,让我离他远点,我都可以接受,怕狗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在我的狗对他们没有任何威胁的情况下,来打我的狗和打人,NND,惯的毛病吧,你以为全世界都是你家啊,还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伸手打女人,知不知道什么是家教啊?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还国企领导,吓唬谁啊,就是没遇上我,遇上我,我挠死他,什么玩意啊。有话就好好说,别的都是其次,就动手打女人真是受不了,要是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看他敢不敢?鄙视他。

我是没有翅膀的猫咪,欢迎大家评论与指教。


没有翅膀的猫咪


看到很多人都以女子20号才办狗证为借口来说明男子打狗的正确性,实在是不解。首先,男子打狗的时候并不知道有没有狗证。二,有没有狗证是警察该管的事,不是男子的权力。不是警察,是没有权力行使警察的职责的。三,男子在自己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仅凭感觉和好恶就侵害别人的财产和身体,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理应得到法律的制裁。至于女子事后补办狗证,按相关法律处罚即可,跟男子的攻击行为没有关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