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東菏澤,一輛汽車用車頭抵著孩子們的腿開出了一條路,你覺得這一行爲是否算危險駕駛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此你怎麼看?

你說我容易嗎0683


這是非常危險的一種行為,而且也是非常沒有道德的表現。我們不求你車讓人,但是起碼不要拱出一條路吧!

我們看到事發當天是雨天,孩子們有的打著傘有的穿著雨衣,看到不停往前拱的車,孩子躲避動作明顯。我想說,這輛車是屬豬的嗎,用車頭當豬嘴?

據題主描述,該司機別罰款50並扣了三分。只能說算他運氣好。

校園附近本身就對車輛要求比較高,為了孩子們的安全,車主要格外注意,不知道這個車主要是有孩子並且遭受類似的對待是否認為是理所當然。

然而我們發現雖然有很多禮讓的車主,這樣無理的車主也很多,在馬路上和行人強行的比比皆是,車輛左轉彎,行人綠燈過馬路,很多車主並不會禮讓行車而是爭道搶行。


大眼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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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樂大掌櫃


這麼說吧,教師裡面也就算她最優秀了,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位女車主還是一位老師,所謂的為人師表何在?禮讓行人又體現在哪裡?就如上面問題上所說的,還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如果把學生撞到了,造成二次傷害怎麼辦?

先看看事情是如何發生的,就在9月18日下午,山東菏澤一學校門口,天正下著雨,一輛白色小轎車在此路過,駕駛人不但沒有禮讓過往學生,反而硬是用車頭抵著孩子們的腿,生生蹭出了一條路。

經調查,駕車的為張姓女子(22歲,持有c1駕駛證),系該車車主。事發時間為當天下午兩點多,學生上學時。雖然後來也發表了道歉,並且受到了扣3分和罰款50元的懲罰。

從網上傳出的視頻可以看出,女司機那何止是霸氣,簡直就不把生命安全當成事,該過的還是要過,你必須讓我的車,而不是我的車讓你的人,這屬於完全沒有素質的做法。

前段時間爆出的高鐵霸座男和霸座女,這都是屬於一種行為,從文化程度上來看,不外乎也是博士,現在又是一位老師,可以看出總有一些人頂著光鮮亮麗的身份,卻素質低下。

在這裡要澄清一下,我並不是侮辱教師和博士身份的人,我只是指個別的人,基本上教師還是祖國的園丁,讓人尊重的,這樣的事例也不少,基本上報道都有。

說得有點遠了,說回來這樣的情況,這麼說吧,可能女車主本身也是孩子的媽媽,從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車主可能著急趕時間,但這一會的時間就能比得上生命的安全嗎?

好比如禮讓斑馬線,這是車主一直議論的話題,禮讓行人到底該不該取消?這毫不誇張地說就涉及到了個人素質的問題了,之前是法律是沒有規定需要禮讓行人的,後來才頒佈的,如果不禮讓行人的話,那麼直接扣3分罰款200。

正因為出現了這樣的制度,那麼橫衝直撞的現象就減少了很多,當然這樣是兩方面的事情,如果行人闖紅燈,那麼也無濟於事,這是相對應的。

本身在學校路段,是不是應該設置一個紅綠燈,人流量較大的地方都應該存在這樣的交通設備,另一方面在下雨天的時候,車主是否應當減速慢行,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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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行者汽車救援


汽車抵著孩子們的腿行駛,這不是危險駕駛罪什麼是危險駕駛罪?


孩子們放學了,集體過馬路,無良司機不停車不禮讓,直接往前開,孩子們人擠人過馬路沒法躲開汽車,膽大包天的混蛋司機竟然用車頭頂開學生,在人群中頂開一條通道,然後揚長而去。

天下著雨,路還滑,孩子們有打傘、有穿雨衣視線不清,艱難前行。

做為人,但分有一點點人性,能忍心用汽車頂孩子?把孩子們置於巨大的危險之中嗎?!

從網上看到司機是一名女教師,看來別讓她教學生了,甭說師德了,連起碼的人性都缺失的人能教書育人?

對幼小的孩子寶貴的生命都不在乎的人,自私自利到了極點的人,沒有一丁點兒愛心的人,用那冷冰冰的溼漉漉的車頭頂蹭著規規矩矩排隊過馬路的孩子,這個人是冷血動物嗎?

老天保佑沒有孩子滑倒,老天保佑冷血動物沒把油門當剎車。

看著視頻筆者膽戰心驚,甭說汽車不可以衝蹭成群結隊的孩子們過馬路,就是騎自行車的人,走路的人也應該禮讓孩子們過馬路啊!

這個女教師難不成是四六不懂的渾人?難不成是崑山龍哥再世?崑山龍哥變道頂撞的也不過是壯漢的電動車,您比龍哥還威武?直接奔成群的孩子去了。

每每看到國外汽車遇孩子過馬路,各個方向的汽車遠遠的停下,那汽車絕不會緩緩向前蠕動,而是死死的停住,待孩子們全部安全的過了馬路,再仔細觀察確定沒有問題了,才啟動汽車緩緩前行。

我們文明的禮儀之邦國度的司機,為何在汽車文明來臨後變得如此粗鄙?馬路上撞人逃逸,那人受傷無力爬起,看見的司機繞行,沒看見的司機直接就軋過去了。

有志願者在夜晚攔截會車不關遠光燈的車輛,被攔截司機下車就罵,說我全險撞人我賠,你們管著嗎?

志願者好言勸說無效,幾個人押住該司機逼其看自己車的大燈,那遠光大燈只一會兒功夫就晃的該司機眼睛生疼,什麼都看不見了,連連求饒。志願者藉機大聲斥責該司機:你的遠光大燈晃的對面司機看不見,能不出事故嗎?

待該司機知錯了,讓其休息一段時間眼睛恢復好後放行。

志願者都是20多歲的小夥子,看得筆者欽佩之至,連連叫好!

車禍猛如虎,血淋淋的慘烈事故怎麼就不能使某些人警醒呢? 難道他們真是冷血動物嗎?沒辦法,對待冷血動物就得重罰!可是那交規就定了不禮讓行人過馬路扣3分,罰50元。該女司機也是這麼處理的。

這麼輕的處罰根本就不能震懾後來違章者。

沒辦法,只能對該女司機進行道德譴責了。

聽說高鐵上繼佔座男後又出現了一個佔座女,與那佔座男如出一轍,甚或比佔座男還囂張。

沒辦法,誰讓那佔座男成功的耍弄了所有人呢。佔座男的成功,帶出來一個佔座女。

頂蹭孩子們的女司機能帶出來什麼呢?

細思極恐。


三月白馬wfs0330


從這個行為可以斷定,這個女司機在日常的駕駛過程當中肯定也是路霸一個,屬於那種見空就想鑽,見縫就想插的流氓司機。

對於這個判罰,我感覺有點偏輕了,從女司機的行為來看,她已經不屬於簡單的交通違規了,而是帶有極大的危害性,這名女司機也過份相信了自己的技術,咱們不說你把孩子壓壞了,單就碰倒一下不也很危險的嗎。

所以說,我認為這名司機的行為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她的行為並不比酒駕的危險差多少,而且還是主觀上蔑視交通法規知法犯法,應當罪加一等,罰款扣分的同時予以拘留。即便不拘留,起碼也要吊銷她的駕駛證一年,最次也要扣6分,罰款1000元。

我不知道這個女司機腦殼裡有啥,外面下著雨,孩子在路上穿梭通過,你坐在車裡,難道就不能慢上那麼一會兒嗎?我們日常行駛在路上都要禮讓行人,何況還是在校門口孩子們通過的高峰期,停車讓行這是基本的禮數和駕駛素質。我們國家對於校內口的交通管理和要求一直都非常嚴格,在上學放學時一般都會設置限行,我想每一個司機都應該明白在學校門口的駕駛要求。

總而言之,這名女司機的行為不單純是駕駛習慣的問題,更是一種公德素質的低劣體現。


元芳有看法


從這位女司機當天的行為可以看出,她平時候也是霸道慣了,屬於那種見縫插針的,只要有縫隙我就鑽;想想在你前面的不是樹樁啊,那是孩子,那是弱小的生命,而你卻用鋼鐵之車頭抵著他們前行,難道這樣有路走了你才心安嗎?

這位女司機你到底是有多著急啊?是準備趕著上太空嗎?哪怕你在怎麼著急難道就不能夠等幾分鐘嗎?當天是下雨天,哪怕你操控得再好,如果出現一個萬一,那麼這個責任你能夠擔得起嗎?你這是對於生命的漠視。

相信家長們看到這一幕心裡是非常難受的,而且這位還是一位老師,請問你這樣對待學生的做法你心裡不會難受?良心何在呢?還是一名稱職的老師嗎?

她的這種行為我個人認為是屬於危險駕駛,並且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可惜她受到懲罰很“輕鬆”,罰款50元,扣3分,而之後她更是出來落淚道歉,我想問當初你用車頭抵著小孩子腿過馬路的時候,怎麼就不想想他們安全呢?早知道今日何必當初。

感謝各位讀者朋友的閱讀,大家對於這位女司機用車頭抵著孩子腿過馬路怎麼看?對於她這樣含淚道歉你會接受嗎?


生活小世界


女司機含淚道歉,你的眼淚是真誠的嗎?你的車頭頂著一雙雙小腿,那是十來歲的小孩啊,雨天路那麼滑,你知不知道,一不小心,你的行為會給其他家庭造成終生的傷害!將心比心,如果車頭是你的孩子,你還會這麼做嗎?

時間:9月18日

地點:山東菏澤牡丹區第二實驗小學門口

經過:

當時下小雨,正趕上孩子們排隊穿過馬路。有的小朋友穿雨衣,有的打著傘,視野不是很開闊。一輛白色的轎車用車頭抵著孩子們的腿,硬生生蹭出了一條路。

駕車的司機為22歲的張某,目前,女司機已經道歉,被罰了五十元,記三分。

報道中說張某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鏡頭前不停擦眼淚,向學生和家長誠懇地道歉。

有一位網友說:含淚?是心疼錢,心疼記的分吧?

在孩子們排隊過馬路時危險駕駛,連孩子從小都知道禮讓,知道文明駕駛,知道安全重於天。

一個二十幾歲的成年人,你不是無心,你是有意!

能頂著孩子的腿你的心是得有多冷漠啊?

我們教育孩子“紅綠燈下亮美德”,告訴他們“禮讓最美”,可是就在孩子們面前,一部反面教材上演。

“自覺”是內化為心的習慣,張某的舉動,那是對自我完全沒有要求,行為毫無底線的表現,是對不良風氣的助長,全社會都要抵制。

不強求一定做到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但最起碼的教養、素質還是要有。

在孩子們面前,大人是要作出樣子的,而不是傳遞給孩子們負能量。


青荷詩苑


天空中下著雨,路上行走著一群排好路隊的小學生。而有這樣一位女司機,根本無視過路的小學生,不僅沒有停車等待,反而駕駛著轎車硬生生地在小學生中“擠”出一片“生天”。雖然最後交警對其依法處以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但是似乎這樣的處罰對她來講確實冤枉了一些。我為什麼要這麼說呢?

因為她是“外星來的人”!這位女司機真的不清楚,尊老攜幼是人類的美德!”當她駕駛著白色小轎車飛奔在路上時,此時此刻大腦一陣眩暈,思想頓時錯位漂移,誤以為自己還在駕駛著“擠蹭”牌宇宙飛船翱翔在浩瀚的星空中呢!

也正因為她是“外星來的人”!她胸懷著拯救人類的崇高抱負!一邊誤以為駕駛著“擠蹭”牌飛船,一邊在苦苦思索著如何啟動第一步計劃,而忽略了停車去等待一群幼小的生靈在排隊過馬路。

恰恰因為她是“外星來的人”!她對於地球人所說的: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可笑口號”漠然視之。因為她的“擠蹭”牌宇宙飛船是想停就停、想動就動的“全自動”。

這也同時能完美解釋這位女司機的動機了:她是如何拿到的駕照、難道不知道校門口慢行禮讓是一種素質與修養嗎?看她這樣子熟練的“蹭擠”開小學生路隊,可以猜測這並不是初犯!為什麼要這樣做?唯一的理由就是她得到的利益遠遠大於處罰的代價。才會讓她熟視無睹地“擠蹭”開路。

對於交警部門開出的罰單: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對她而言,真的是太輕太輕了!像這種肆無忌憚地踐踏社會公知的“外星人”,人類真的要給她一次狠狠地教訓,才會讓她清楚自己此時並不在“外星球”上過著她呼風喚雨的“外星人生”!



恆實說


看來此事的視頻,從報道中透露,這位女司機還是一名教師。難以想象,世界上怎麼會有如此冷血無情,不知廉恥之人。汽車面對的是一個個鮮活的小生命,一個個活潑可愛的小學生,不是木樁動物。不論是司機本人稍有疏忽,還是發生機械故障,都有可能釀成血的事故。不知是這位女司機無知無畏,還是一貫橫行霸道,無德無良流氓無賴,才如此肆無忌憚。

但當時有關部門對這位女司機的處理,卻有點輕描淡寫不痛不癢。

首先,該女司機已經違反交通法規,在學生放學的路上,與學生爭道,不僅嚴重違反交通法規,而且有悖人性道德。

其次,女司機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或危險方法駕駛,稍有疏忽就要可能釀成禍端。

第三,即使女司機沒有構成犯罪,但其行為已經違反治安處罰法,不僅應該給與交通法規的處罰,還應該予以治安拘留等行政處罰。

如果對這種卑劣行為以及無賴之人,姑息遷就,就是縱容犯罪,就是對善良公平的蔑視。


無奈且向上


這是一條讓很多人憤慨的事情:9月18日下午正下著小雨,山東菏澤某學校門口,一輛白色轎車路過,女司機不但沒有禮讓學生,反而用車頭抵著孩子們的腿,生生蹭出一條路來。

目前駕駛人已被依法傳喚,交警對其處以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女司機也發佈了道歉視頻。

1、很多網友認為處罰太輕

處罰結果出來後,很多網友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如果該車頂著孩子們的腿時,因為路滑孩子滑倒,存在駕駛人不能及時發現並剎車的可能,會造成無法避免的重大傷害。因此,這不是禮讓不禮讓行人的問題,而是危險駕駛罪,理應加大處罰力度。

因此有網友認為,駕駛人的行為對多數孩子的生命、健康等造成潛在危險,本質上有不特定性,對可能造成的危害,無法事先掌控和預判。依法界定,這種行為應該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僅僅是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還有很多女性網友表示,先放下處罰輕重、違反哪種法律等問題不談。換位思考一下,如果這名女司機車前站著的是自己的孩子,她會頂著孩子的腿,冒著孩子被二次傷害的危險強行通過嗎?顯然不會!所以她應該接受法律和道德雙重審判。

2、法律是守法者的保護傘

現在,駕駛人員對於酒後、醉酒駕駛的理解,已經與數年前完全不一樣了。過去,很多老司機以“喝了一瓶白酒,還能開上80邁”回家而引以為豪,甚至有人津津樂道於某人“酒量就是大,喝完酒開車更穩了”。

儘管駕駛人員對於危險駕駛罪的理解加深了,但更多的人也僅限於“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而對於“頂著孩子們的腿,硬生生蹭出一條路”的行為缺乏基本的認知。所以,罰款加罰分的處罰結果,確實沒有起到警示違法者、普及法律知識的作用。

在法治社會里,法律是守法者的保護傘。對於保護傘邊緣地帶的違法行為,應有明確界定,否則會給守法者變異的示範作用。這也是為什麼專家常說:有些人總愛鑽法律的空子,使自己的違法行為逃脫法律的嚴懲。

3、法律只是底線,人們應有道德追求

正如很多網友所說,我們姑且放下處罰輕重、違反哪種法律等問題不談。對於這名女司機來說,在行人面前,你和你的小轎車處於強勢地位,理應在道德層面上對自己的行為有個約束,不能完全依照自己的心願去行事。

要知道,法律只是社會和諧的底線,所有人都應該有更高的道德追求。即使你的行為並不違法,但是也應該審視一下,自己的所做所為是否違反了公序良俗,用道德的紅線讓自己的人性、人品變得更加高尚。

前段時間發生的“高鐵霸座男”事情,逃脫法律制裁的“霸座男”,被高鐵下發了有限期的“禁乘令”,是對霸座行為的懲戒。現在也有很多人疑問:對於這個“頂腿姐”是否也應來個有限期的“禁開令”,或者強制要求“回爐”,重新學習交通法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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