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晨報訊(文/通訊員熱娜古麗)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販賣毒品案,被告人茹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又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2017年8月,被告人茹某在昌吉市某小區住宅房裡分4次向他人販賣冰毒16.97克、海洛因1克,8月23日被告人茹某在其住所當場被抓獲。
昌吉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茹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向他人販賣,屬於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刑法,構成販賣毒品罪,綜合以上情節,法院遂做出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又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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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07:16:37 晨報昌吉站
新疆晨報訊(文/通訊員熱娜古麗)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販賣毒品案,被告人茹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又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2017年8月,被告人茹某在昌吉市某小區住宅房裡分4次向他人販賣冰毒16.97克、海洛因1克,8月23日被告人茹某在其住所當場被抓獲。
昌吉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茹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向他人販賣,屬於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刑法,構成販賣毒品罪,綜合以上情節,法院遂做出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又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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