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公安執法 醉酒男子被無棣縣公安局拘留!

4月11日,無棣縣一男子孫某華酒後滋事,被傳喚到派出所後仍然不配合民警執法,被無棣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不配合公安執法 醉酒男子被無棣縣公安局拘留!

2018年4月10日23時許,無棣縣公安局海豐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男子在一店鋪內大吵大鬧,造成該店無法正常營業。

接警後,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發現該鬧事男子處於明顯醉酒狀態,拒不提供真實姓名及住址,並辱罵在場人員,民警遂將其口頭傳喚到海豐派出所接受詢問。期間,該男子在派出所辦案區撕扯並辱罵辦案民警,損壞辦案區內設施。無棣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及時派員趕到海豐派出所,對該男子在派出所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民警依法將其約束至酒醒後,經詢問,該男子名叫孫某華,45歲,無棣縣柳堡鎮人,對其本人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無棣縣公安局對孫某華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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