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被車撞死要價2500元,村民涉嫌敲詐勒索被拘10天,你怎麼看?

保道手記


我覺得這麼做是對的,而且村民的確涉嫌敲詐勒索了,10天也算是正常拘留,沒什麼可辨認的。因為這裡面有幾個點要明白。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

(這是一群在高速路上“飛馳的”毛豬)

45公斤的豬,市價毛豬按20元/公斤計算(直接按照鮮肉價計算),共計900元,要價2500元,不是敲詐勒索是什麼?

從問題詳情看,這頭豬的重量是45公斤,按照市價是20元/公斤算(咱們把內臟、毛重、腸子等都計算在內,也就是900元錢,豬的主人要2500元賠償這不是勒索敲詐這是什麼?有個夥計回答的也有意思,說這豬要是養到大得300斤,要2500元沒什麼問題。的確看起來是沒問題,但是養到那麼大是額外還要附加很多的費用,比如人力、飼料等,而撞死的這頭豬實際成本並沒有那麼多。要按照這個邏輯,如果撞死的是頭母豬的話,那還子子孫孫不窮盡了呢,我估計車主因為撞死一頭45公斤的豬還要傾家蕩產呢。再說了,專業的養豬的農戶都知道,養豬沒有養到300斤才賣的,那樣會虧死。

(這是在某村村口被撞死的豬)

豬的主人難道就一點沒有責任麼?我個人覺得如果車壞了,還需要反過來告豬的主人。

我們來回顧一下:

9月19日訊,8月30日下午3時,一輛車行駛至安哈鎮大箐村1組時,突遇一頭家養豬衝到馬路中間,豬被當場撞死。

車輛正常行駛的過程中,一頭豬衝到馬路中間,試問這種情況想要判定車主是否有過錯,就要看車主是否有違章駕駛,畢竟經過村落是要減速慢行的。但是,要記住一點,農村早些年可以放養豬,但只是少數,你養豬不看住了,不圈養,跑到馬路上被撞死了,不能說你活該,但起碼豬的主人有很大責任。這是車主沒什麼事,如果車主出事,你這個養豬的必然要負責。

(圖上為浙江台州20頭豬在“高速路上跑”12頭被車撞死)

再來看看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市價720元的豬,索要3000元不是勒索是什麼?

私家車主人鄭某提出賠償,而且已經是這頭豬市價的2倍以上,這從法律上講,鄭某的態度是受到認可的。但是這個豬的主人直接表示要3000元來答應和解。這裡面有一個繞彎的地方,那就是如果報警,交警來處理的話,走程序流程,車可能也會被扣,時間會很長,所以鄭某提出“拿錢消災”,但是豐某卻“坐地起價”,報警解決我覺得很對。

(這是抖音上最近比較火的一個視頻,一頭豬悠閒的擰著自己的肥臀,走在“高速路上,撞死了賠錢,不撞又自能等)

最後,我們看看案情是怎麼定性的?是否有什麼法律依據。

民警趕到現場協商後,豐某又表示需要賠償2500元,態度堅決。民警對撞死的豬進行了稱重,豬重45公斤,按當地市場價每斤8元來計算,該豬合理的市場價格在720元左右。豐某提出的賠償金額不符合市場價格,其行為已涉嫌敲詐勒索,於是決定對其處予行政拘留10日處罰。

民警協商後,豐某改口了,但態度堅決。在我國法律上,我記得有《交通法》規定,好像需要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才能立案,一般的事故較小、經濟損失較少的話都會私下調解,按照損傷程度市價賠償或恢復原狀。民警將毛豬稱重,並且按照市價計算,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豐某在鄭某提出1500元賠償時,還堅決不改口,不妥協。鄭某報案後改口變成2500元,但走法律程序對損失估價的價格是720元左右。說白了,就是豐某要的賠償大於直接經濟損失,且是在民警的調節下無法達成一致,而且車主主觀上並沒有拒絕賠償,豐某涉嫌敲詐勒索,對其處予行政拘留10日處罰是對的,如果是我,再額外罰款720元。


實體店老王


看了這個新聞,內心五味雜陳!作為司機,毫無疑問討厭被人敲詐!但回過頭來一想,此事是不是處理的過於嚴厲了?

不過,這麼處理又有一個好處就是讓所有人都不再敢亂抬價勒索,具有很強的警示作用!所以,我真的有些舉棋不定了,該贊好?還是該貶好?

給我們一個警示:在交通事故中,胡亂敲詐肇事司機,也是敲詐勒索!

這件事情,警方的處理的確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一件2500元的交通事故,在我們現實中也只是一件普通的小事故,實際損失只有750左右,但要價2500元,在我們的認知中,它這僅僅是屬於“賠償糾紛”而已,為何警方卻以“敲詐勒索”將索賠當治安拘留呢?

警方的處理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本案的處理,警方應該是將“惡意抬高損失金額”的索賠行為定性為“敲詐”了,根據警方的報告是說索賠金額達到了實際損失金額的3.5倍了。那麼,警方如此定性是否合理?如果認定為“敲詐”的話,索賠金額要超過多少才算?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我無法回答!

但是這個事件,至少給了我們一個警示:在交通事故中,惡意誇大損失金額也是一種敲詐!

對方酒駕,願意選擇5萬元私了,酒醒後對方報警說我“敲詐勒索”,該怎麼辦?

這是前兩天我們討論過的一個話題,我的觀點是隻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能稱為敲詐:

1.這個錢是不是你主動要的?

2.這個金額是不是遠超過了實際損失?

我想一般情況下,對方不太可能張嘴就是5萬(當然土豪除外),

這個5萬一定是經過了你們現場的討價還價的,那麼這個過程中我們的行為,事實上就是構成了“主動索要”的情節,其給對方隱性的威脅就是“他酒駕,你要報警”!

所以,假如對方將現場討價還價的行為給錄音錄下來,或者旁邊有人給你錄下來了,到後面人家反過來告你“敲詐勒索”就可能成立

有搞刑事偵查的網友說,只要對方沒有證據,能耐我何?我認同這個說法,只要沒有證據,你殺人放火都沒事!

但是,你敢賭嗎?敢賭對方或者他的朋友不留一手?或者路邊人無意中給你留一手?所以,我覺得作為搞刑事偵查的警方人員,強調證據是對的,但是不能把這種事情導向“只要不留下證據就可以做”的方向,這這種導向對社會有很大的危害!

所以,對於對方酒駕的情形,我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要麼報警,要麼不義之財不要取!也許你做了,不一定會被抓到,但是隻要被抓到,就吃不了兜著走!

有狗的朋友請注意,請不要亂開口,搞不好也要進去一回

開車撞狗發生的概率不小,有些狗主人也會獅子大開口,但是按照本案警方的處理方式,也是可以定性為“敲詐”的,所以提出索賠時還是應該“慎重”!別老想著,訛人家一筆!

當然,每個地方警方的處理方式還是不一樣,但是至少讓我們看見另外一種處理的方式!

回到本案:你們覺得警方對此事的處理,是不是太過於嚴厲了?


保道手記


一頭豬才多少錢,就要2500,這不是訛詐這是什麼?


一輛車正常行駛,一頭豬突然衝到路上,豬被撞死了,本來這就是豬主人的責任,但是這個車的主人願意賠1500了事,可沒想到,豬主人張口就3000,沒辦法車主人就報警了,警察來了,這個豬主人慫了,又說只要2500就行,但是警察來了,能讓你這麼隨便張口嗎?於是一稱重,發現頂多值700,對於這個豬主人的行為,警察表示已經涉嫌敲詐勒索,所以拘留10日。


現在的人,真的是想錢想瘋了。那種在路上碰瓷的人,一言不合就摔倒,張口就要幾千幾萬,要是沒有攝像頭,可能都說不清。還有一些人專門就是坑人騙錢的。前幾天有個新聞,一個年輕人騎著電動車在前面,後邊一個老頭摔倒了,於是他去扶老頭起來,沒想到,老頭竟然說是年輕人撞倒了他,要他賠錢。事發地段剛好在修理,沒有攝像頭,可見這個老頭也知道這一點,於是就訛定了沒想到,警察在比較遠的地方調出了監控,最終證明了年輕人的清白,最後只是讓老頭道歉而已。


要我說,對於這樣的無賴,就不該輕易饒恕,這種就屬於勒索敲詐,這樣的人就是要接受懲罰,按照正規的程序承擔自己的責任,否則犯錯的成本太低,他們下次還會繼續。


老王偵查記


撞死一頭豬要價2500,現在豬肉價13.5一斤,排骨18一斤,豬油5.5一斤,豬腳17一斤,豬肝6一個,豬腎7一個,豬腸18一斤,豬肚子30一個,一頭豬殺200斤,也就是按照肉價2700了,貴嗎?要的多嗎?農民有錯嗎?


希望在每一天441


做人一定要厚道!

我們先看一下這件事的大概經過:

其實事件很簡單,豐某家養的一頭豬跑到馬路上,豬被當場撞死。而私家車主人鄭某願意賠償1500元,但是豬主人豐某不願意,非要人家賠償3000元。而鄭某則選擇了報警,報警以後,經過協商,豐某態度堅決,必須收2500元。這就是事件的大概經過,我來說說自己對於這件事的看法:

1.常言說的好,做人一定要厚道。這頭豬重45公斤,市場價格是8元,這個價格就是收整頭豬的價格。按照這個價格計算,不過是720元。而私家車車主答應給1500元。這個價格足夠厚道了吧?有些網友不懂裝懂,超市裡面賣的豬肉是按屠宰後的價格算的好吧?你豬重100斤還能給你殺出100斤的肉?有點常識好不?

2.給1500不要,非要3000元,這種事讓誰都接受不了。報警以後不收斂反而態度強硬,非要收2500元。結果,警察發現他要價過高,涉嫌敲詐勒索,被行政拘留10天。

3.只能說此人心太過黑了,現在整的舒服了,不但被拘留10天,估計賠償也只會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賠償。現在正是嚴打期間,這種刁民更應該被嚴厲打擊。仗著自己是本地人,不把警察放在眼裡。

所以,對於警察的處理堅決支持!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村民家的豬被車撞死了,車主願意賠償1500元,已經不少了。村民居然不同意,45公斤重的豬非要賠償2500元。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最後村民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拘留10天,活該。


行者250741773


坦白說警察的價格方式是有問題的。大批養過豬的人應該知道有時進貨光買一隻豬仔就要七八百甚至上千元,而且不過二三十斤左右的樣子。便宜的時候三四百。人家一隻養到了近百斤的豬,養大了是要賣二三千一隻的,你這等於斷了人家的財路。看看上海的那份四十多萬的菜單,哪一個價格是便宜的?警察豈不是應該去抓人封店?


無憂是福220


這個720元的賠償也不合理啊,四川的仔豬行情是六十斤的小豬,價格等同於豬肉價格,九十斤的豬屬於架子豬,價格是低於肉價一塊錢,現在四川的肉價是十二塊一斤,這頭小豬的價格應該是十一塊一斤,九十斤,應該賠償九百九十元。同時,這樣的豬是不能食用的,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政府公佈的無害化處理補貼是八十元(用於挖坑埋死豬),合計1070元。這個是四川的賠償價格,養豬人都是怎麼算的。至於其他地區,需要結合當地豬肉價格來確定。

以上所說都是商品豬。如果是種豬,那就麻煩了,九十斤的二元母豬是1500到1800左右,原種母豬是三千到四千,公豬價格更高。文中沒有寫明豬的品種,屬性,以及當地豬肉價格,僅僅以生豬價格套用小豬價格,這個是不合理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由獸醫站進行豬價評估。


luky530


2500元說的是膘豬吧,如果是母豬或種豬最低5000元,好一點上萬都不貴,當然村民也有責任,但2500元絕算不上敲詐,一定是事主派出所有人,盡欺負老好人。


風兒不醉1


正常開車跑長途的人,都很忌諱路上碾壓小動物的,覺得不吉利!而為被處罰者叫屈的人,都是沒怎麼出過遠門,沒開車跑過長途的人!很多公路邊的人都很壞的,因為這裡經常出現這種情況,敲詐勒索成功率很高,來錢快效果好!已經有一套完整的套路了,這種情況不嚴厲打擊的話,長期下去,這個地方的人都要被帶壞,都這麼幹!而這個地方的名聲大噪,臭名遠揚!最後成為一個別人都討厭的,受歧視的地方!參考網上關於河南的各種段子,東北的黑笑話!這樣做的結果是當地人不會真的發財致富!而民風變壞,名聲不好!到後面出去打工都會被別人拒絕!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必須嚴厲處罰,剎住這種歪風邪氣!不然蔓延開來,想挽回影響非常難!至於那些說開車人的問題,這方面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對機動車很嚴格,對非機動車方很照顧的!而公路上散養牲畜,這才是非常危險的,為了躲避牲畜而發生的惡性交通事故很多,要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只有對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不支持散養牲畜死傷的超值賠償!只進行合理賠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