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是關乎著生命安全的大事可總有人將之置若罔聞近日廣德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利用緝查布控開展專項整治查獲一輛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2018年9月17日下午15時許交管大隊柏墊中隊民警在轄區開展整治活動時接到緝查布控系統發出的警報一輛車牌號為皖P*****越野車有多條歷史違法記錄未處理
5分鐘後
該車進入民警視線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在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時
駕駛人卻閃爍其詞稱忘記隨身攜帶駕駛證件企圖矇混過去
民警將駕駛人帶至中隊值班室進行調查通過信息查詢
民警發現駕駛人謝某並沒有取得駕駛證在事實面前謝某終於承認了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謝某自稱自己開車技術不錯
自信開車不會發生事故
所有沒有去報名學習駕駛證
當日民警依法對其駕駛的越野車予以暫扣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法律鏈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朋友們:
要嚴守交通法律法規
加強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沒有取得駕駛證的
要及時參加培訓考試取得相應的駕駛資格僥倖心理不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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