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師火車換鋪被拒,發文譴責不讓座,你支持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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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師在回應中新網時,說“對於網友的指責,易勝華坦言“年輕網友不懂事可以理解”。但他也強調,若存在“有地位,有學識,人生經歷豐富”的人惡意詆譭自己,他也將運用法律手段為自己維權”。

拍拍胸脯,還好我沒地位,沒學識。

能夠做到知名律師,我認為人情練達肯定有的。易律師在不得已選擇上鋪的時候,心理應該已經想著上車時跟別人換下就好。但作為普通人都可以預見,很有可能是換不到,何況是邏輯更為縝密的律師。懷著過高的期望,然後對不換疑似大學生進行譴責。哦,沒有譴責,是說每個人都會老,都會需要幫助。我認為這個就是道德綁架了。

換或不換是我的權利,不是我的義務。每個人都知道火車下鋪舒服,易律師說自己提前10幾天開始搶票,那這些有下鋪的人應該比你更早開始搶票。第一個男生,同意了,又猶豫了,說腿受過傷。第二個男生說不換。這些做法起碼不算錯。不值得提倡,但也不應該接受譴責。

易律師本意也許是好的,倡導人們要敬老愛幼,每個人都會老。但是問題是你成功把位置從上鋪換到中鋪,有1個人跟你換了,你問了3個人,2個拒絕換,1個有正當理由,腿腳不方便。按照比例,概率說已經很好。但你文章我沒有看到感激情,我看到是譴責。

我們有時候都希望別人應該怎樣怎樣,但自己往往也做不到。

我們更應該寬以待人,嚴於律己。而不是寬以待己,嚴於律人。




行粥


我們的火車是對號入座,一個人一個座位或者鋪位,這就是基本的契約,是我們必須要遵守的,但是在坐火車的過程中就出現了兩個問題,都是需要我們深入思考的,都是網上嚴重發酵的。

第一個問題是,高鐵佔座哥的佔座問題,這件事在網上發酵很大,網民幾乎輿論一致,譴責這個男人,為什麼?因為他違法契約,坐了別人的座位,再加上工作人員和稀泥,不解決問題,遇到這種老賴,不能依法執法,不能維護正義,不能把他抬出去。

第二個問題是律師換座問題,上鋪想要換到下鋪,其實,我們且不說不同鋪位價錢不同,單說,人家不換有錯嗎?沒有任何錯,這不是道德的事,不是總期望有人付出和奉獻,好比看演唱會,你300元票價,離的遠,就找人換3000元的票,道理是一樣的。

換座事件又引發新的問題,我們不能道德綁架別人,換座,人家完全有權利拒絕,不要覺得世界,誰都欠你的,這是一個錯覺也是一個誤會。

律師換座未遂這事,我覺得這個律師應該感謝互聯網,感謝網民,幫他解決了一個深刻的思想認識問題,否則律師骨子裡,腦子裡如果還是這個邏輯,那就會吃大虧的。

那個沒換座的朋友沒有任何錯誤,問題出在律師,道德綁架,這恰恰是年輕人道德感成熟的標誌,第二契約精神,第二反對道德綁架。

【換鋪被拒,發文批評又被吐槽,律師易勝華:年輕人少看毒雞湯 將用法維權】近日,一篇“火車換鋪有感”的文章引來網友圍觀。該文出律師易勝華之手,講述了他和家人乘火車時,想用上鋪車票交換其他乘客的下鋪車票,卻屢屢遭拒的經歷。律師本想通過文章呼籲年輕人多一份理解,不料卻引來網友“討伐”,批評其不該“道德綁架”。就此易勝華向記者回應稱,不理解年輕人的道德觀念,並表示將就某些網友的惡意詆譭和詛咒訴諸法律,以維護名譽權。


韓東言


一句話 自我 自大 事事處處別人應該尊重他 恭維他 讓著他 中國有句老話‘吃的苦中苦 方做人上人’ 這句話給影響了國人這麼多年還在愈演愈烈 高鐵男 霸座女 寶馬男 知名律師……


理解無用102505511


律師這樣的埋怨肯定是不對的!

作為一個知名律師,也是一個公眾人物,既然公開發表言論,那麼必然要允許別人發表看法。這樣的準備起訴網友的說法,是不是覺得自己確實是絕對正確的,這個算不算一點小小的威脅呢。

在公開場合發生呼籲年輕人要讓座,要讓出臥鋪,這樣確實涉嫌道德綁架了,這是多大的氣啊,就是一件小事情,自己沒有安排好下鋪就去找人家換鋪位,人家不願意換鋪位,就能記得這麼長時間,還在公開場合再說此事,不覺得自己小肚雞腸麼。

還有就是面對記者時,說不理解年輕人的道德觀念,那你的道德觀念是如何的呢。反正大家都看到了你要求別人講道德,你自己做的如何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人生就是一場修煉,遇到事情,必須保持平和心態,才是王道。只是遇到這麼一個不讓臥鋪的小事就這樣大發感慨了,這個真是讓大家很難理解!因為好多人遇到的難事遠遠比這個大的多。

比如前一段熱議的霸座男的事情,比如扶起別人反被誣陷的事件,等等。這些事情是否對當事人來說也是非常難的事情。你這個不讓臥鋪的小事情那來說道理,是否覺得有點小題大做。

咱們國家講究,尊老愛幼,更講究你敬我一尺,我讓你一丈,遇硬則剛,火車上換鋪位成功的人多了,好多人還不用補上錢,好多人因此還成為了朋友,關鍵是自己的處事方法和語言本事了。自己沒換成鋪位,不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總是認為自己絕對正確,就開始怨社會,就開始說拿道德說事。可能這也是巨嬰症的一種吧!

再說了,自己碰到這樣的事情自己是否每次都會換?如果想號召大家做好事的話,言勝於行,建議把自己每次做好事的視頻也放出來,可以讓大家學習下。

綜上所述,作為專業律師,遇到這樣的事情,不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就開始怨社會,怨道德,這個確實是不正常的!


【換鋪被拒,發文批評又被吐槽,律師易勝華:年輕人少看毒雞湯 將用法維權】近日,一篇“火車換鋪有感”的文章引來網友圍觀。該文出律師易勝華之手,講述了他和家人乘火車時,想用上鋪車票交換其他乘客的下鋪車票,卻屢屢遭拒的經歷。律師本想通過文章呼籲年輕人多一份理解,不料卻引來網友“討伐”,批評其不該“道德綁架”。就此易勝華向記者回應稱,不理解年輕人的道德觀念,並表示將就某些網友的惡意詆譭和詛咒訴諸法律,以維護名譽權。


睿思天下


看完這個問題還專門找原文看了下,其實譴責是談不上的,只是對文章的理解不同而已,原文的前半部分在敘述事情經過,最後一段是這樣寫的“至於那兩位男生,你們的做法也沒錯。只是有朝一日,你也會為人父,也有帶著孩子出行的時候。希望你們不會遇見當年的自己,遇到的都是助人為樂的女孩~”,這段文字並沒有直接譴責,但是語言的理解上是多方面的,暫且不評價他發表這個感想的原因,對於說是支持誰,我想這個是誰說誰有理,沒必要非要站在對立面。

首先,從律師角度來說,自己帶著孩子,換鋪被拒絕,一般人的做法我想應該是比較沒面子,很少再去找人再換鋪了。沒出過門的人可能不知道火車的上鋪的是有多難受,並不是說年輕人就一定能欣然接受換到上鋪,從文中敘述看,該車廂是普通臥鋪車廂,分為下中上三個鋪,上鋪空間最小,只能躺著和趴著,坐著都坐不了,夏天的話空調在上方,會被空調吹著(甚至有的車是風扇),如果沒空調那上鋪是最熱的。所以從下鋪換到上鋪也是需要做思想鬥爭的,和換座不同,現在高鐵開通選座功能後,很多人都不願意去坐中間的位置,為什麼,同樣的票價為什麼不選擇一個舒適的坐位?對於換鋪那就更是這樣了,雖說有些差價,那些少的可憐的差價(10個小時的車程差價不會超過20)會有誘惑力嗎,誰會在乎那些差價!

這是上鋪的空間。

其次,從出行角度來說,既然帶孩子出門想必車票肯定是早就買好了,從出行方案看,這個方案是最不可取的,為什麼這麼說呢?請看如下方案:1、坐高鐵,現在四通八達的高鐵全國範圍基本一天內到達,而且是舒適快捷,還可以選座,從網上選個兩個挨著的座位豈不更好,即使不挨著,換座的接受程度要比換鋪大得多。2、買軟臥,無非是貴了一些,給兩個孩子一個舒適的環境比什麼不重要,多花個二三百而已,軟臥即使買到上鋪,我想下鋪的大學生除非腿上有石膏或者生病,要不不會不換的,因為軟臥的上鋪寬敞很多了,床位也大。所以歸根結底還是沒有選擇合適的出行方案。

這是軟臥車廂

這是高鐵座位

再者,下鋪的大學生不換座其實也是無可厚非的,本身上鋪的接受度比較低,出門次數較少,現在的年輕人也沒受過什麼罪,買到張下鋪實則不易,而且一般坐臥鋪基本要接受8小時以上的車程,心理上肯定要做一些思想鬥爭,上鋪上下床位諸多不便,總要喝水、上廁所、洗臉吧。

最後,如果有人接受了換座、換鋪,那就無疑碰到了善良的人,並不是你補個差價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善良很多人都有,每個善良的人接受程度是不一樣的,比如見義勇為也是善良的,那為什麼見義勇為的還是少數人,因為大多數人是要首先考慮自己的,善良並不是要人人做到大公無私。

綜上所述,換不換鋪不能站在對立面,好心幫助人的我們鼓勵去宣揚,沒有換鋪的也沒比較去譴責,也是生活中的經驗教訓,閱歷的積累,大家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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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有一種道德,叫“自己的道德”。

之所以叫“自己的道德”是因為這個“道德”的標準是自己定的。

凡是符合自己喜好的,對自己有利的,能滿足自己需要的就都是“道德的”,如果達不到自己的滿意,滿足不了自己的需求,就是不道德的,或者就叫“缺德”。

實際上,這是一種“道德霸權”,或者說叫做“道德無賴”。

這個社會,是一個講法制的社會,也是一個講秩序的社會。更是一個需要正視“公德”的社會。

他人的悲憫,善良,寬容不能被那些只講“自己的道德”的人,當做“僅適合自己使用的福利”來濫用。

在火車上,憑票上車,對號入座,這既是規矩,也是秩序,更是最基本的常識。尊重這個規矩和秩序的人就是道德的人。

個人的困難,絕不是那些遵守秩序和規矩的人造成的,因此,作為每個個人來講,是不是對你個人的困難產生同情,憐憫和理解,是每個人的自由,以自己的困難來以“道德綁架”別人的自由,是極端的自私。

“我有困難你就必須幫我!”就是這些人的“道德標準”。

有一句流行的話,叫做“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最核心的意思,是有沒有“情”。因為除了法律規範的義務之外,任何人都沒有“無緣無故的情分”。

如果,我們沒有這樣一個認識,那麼你就會看到一個很可怕的現象,那就是“幫你的人是應該(甚至活該),不幫你的人就是缺德(甚至是混蛋)”。

那麼這個社會還會有“同情,憐憫,理解”這樣的“人性”的溫暖嗎?

這位律師,在火車上遇到了困難,試圖得到他人的幫助,最終還是有人幫了他,但可氣的是,這位“律師”的心態不是如何感謝“出於善良和同情”而幫他們一家的人,卻把沒有答應幫他的人當做了“攻擊的目標”,這樣的心態才是最為“陰暗的”。

以自我為中心,自以為是,按照自己的需求來進行所謂的“道德批判或道德評價”,這樣的人,看似有點文化,但實質是毫無素質,和社會提倡的“公德”背道而馳。

即使是請求幫助遭到了拒絕,也要保持對他人的理解和尊重,這是一個人是不是進入“文明”的標誌之一,不然的話,這個世界上沒幾個“好人”了……

因為沒有得到幫助就抱怨的人,首先應該想想,幫你的那些人是不是你真心的感激了?你自己有沒有真的“善良和同情”?


步武堂


在我沒有表明觀點之前,先給大家講一段小故事。

一天,孔子和子路外出,途中天要下雨。

因為沒有帶雨傘,正好路過子夏的家。子路於是提議說:咱們到子夏家借把雨傘吧。

孔子連忙攔住子路,說:不可以,子夏這個人比較吝嗇,我借的話,他不給我,別人會覺得他不尊重師長;給我,他肯定要心疼!

子路說:我能把我的東西拿出來和朋友一起享用,就是用壞了都不心疼。難道老師借把雨傘用用,子夏都不肯嗎?

孔子說:不能硬讓人家去幹自己不願意去幹的事。 人和人的交往之道,就是要有一個合理的邊際,不能事事照著自己的意思來,要充分體諒別人,多做換位思考。

這則故事,不知道那位知名律師可否聽說過?

關於這件事,我的觀點很明確:我對律師的觀點不予支持!


愛化繞指柔


對於律師換鋪被拒發文譴責,這篇譴責文我是看了的。律師批評不讓座佔了較大篇幅,而給讓座的一筆帶過,至少應以至謝,反觀這律師也沒道德水準,大家都出行,都需要一個舒適的環境,既然律師知道下鋪舒適,為什麼不買下鋪票呢?而是要道德綁架呢!這樣看來,這律師人品也有問題,不過是想炒作而以。道德和善良我們應該提倡和弘揚,但是——不是為沒有道德和善良的人發揚的,大家也沒有義務給律師提供善良,因為——這律師不是弱勢群體,既然買臥鋪票覺得下鋪舒適,買票時就應選下鋪票,為什麼不選呢?這其中恐怕自恃其傲,認為自己是個律師了不起,把不美好的一面強加予人,製造不和諧社會。律師沒什麼了不起,和那些默默無聞的人還是有差距的。公民都講究平等,既然你選擇了就要接受現實,為和諧社會出份力,弘揚社會正能量。


Zqlywsy


支持不換的,你情我願這是起碼的常識,還律師不懂嗎,為什要對號,為什麼分的上中下鋪不懂嗎,買票為什麼分先來後到,不懂嗎,律師白乾了,從這次起以後在遇到類似的事記住,換是客情,不換是本份,天經地儀


用戶8503223479433


問題似乎不在別人肯不肯換鋪。從邏輯判定中: 如果律師買了兩上鋪且確定帶兩孩不能"將就",他上車前就已認定找人換下鋪是必須!方法也可多選1.補差兩上換兩下(須二人受損而舒適給你,不易成交);2.補差一下換一上(須有一人願放棄利益助你,損己利你,有難度);3.二上換一下(出資你虧別人盈,易成交);4.提價至持下鋪者甘願高價出讓(必成交)。說到底,除補差價外,律師選擇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第一種!為此,須兩人"犧牲"舒適而心不甘情不願地"助你"滿足?這就常理而言,如此的"買賣實在不公平"!佔了別人實質上的旅途"便宜",只來個"謝謝"不是誠意的致謝!屬於"被道德脅迫交易"!由此推斷: 律師職業是否也常如此對委託人"習慣了"占人家的便宜?期後,反覺自己還"佔理"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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