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15:0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金志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调增与关联方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000.00万元。

公司原2018年度预计并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24,916.00万元,本次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8,000.00万元,调增后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32,916.00万元。

《关于调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2018年9月2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潘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100万元注册资本(即新盒科技的40.5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杭州阿里巴巴泽泰,转让价款为8,1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阿里巴巴泽泰将持有新盒科技的90.50%股权,公司仍持有新盒科技的9.5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交易并签署有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18年9月2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