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國:高鐵又現霸座女,執法要「硬」起來

李蓬國:高鐵又現霸座女,執法要“硬”起來

文|李蓬國

9月19日,在永州到深圳北G6078列車上,一位女乘客上車後“霸佔”他人座位拒不還座的事件引起了社會關注。網友上傳的視頻顯示,原本車票是靠窗座位的那名乘客向乘警投訴後,乘警與霸座女乘客反覆溝通無果,這名女乘客就是不肯讓座,並反覆強調,“票上沒寫是過道座位,座位上也沒貼。”19日下午,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回應稱,目前鐵路公安已經介入調查,並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9月19日新京報)

繼高鐵霸座男之後,高鐵又現霸座女。高鐵霸座現象屢見不鮮,在一定程度上與執法力度偏弱有關。特別是前不久發生的高鐵霸座男事件,無論是現場處置還是事後懲罰,都失之於軟,沒有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博士孫某強佔女士的座位,還當著列車長的面,要求那位女士要麼站著,要麼坐他的座位,要麼去餐車坐。他還說自己“站不起來”,到了北京南站也不起來,需要乘務員幫助找輪椅。最終,列車長和乘警勸說無效,他就一直霸佔座位。直到下車,那位被佔座的女士也沒能坐回自己的位置。事後,迫於輿論壓力,孫某通過視頻道歉,但仍覺得自己只是違反公德。高鐵公司也說是道德問題。最終,孫某被罰款200元,限制180天內乘坐高鐵。網友們普遍認為處罰過輕。沒過多久,孫某又拍攝坐輪椅視頻,分明是在挑釁。

而在高鐵霸座女事件中,乘警勸說無效,也只能聽之任之,被佔座的乘客始終沒有坐回自己的位置。網友們普遍認為乘警應該更“硬”點,在反覆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應強制處置,而不能姑息縱容。當然也有人認為,這只是道德問題,乘警無能為力。

其實,高鐵霸座絕不僅僅是道德問題,而是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的最新修訂,鐵路車票是乘客和承運人(鐵路公司)間的承運合同,其要約包括票價、車次、起始點和座號及座位等級,也就是說,車票上印著的那句“對號入座”不僅是乘客的義務,也是乘客的合法權益,鐵路公司有義務根據合同,確保乘客對號入座,因為它和乘客之間已依法構成契約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既然高鐵霸座是違法行為,公然侵犯了乘客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公共秩序,乘警作為現場執法人員,就應該果斷出手,堅決制止違法行為。否則,對霸座者過於“客氣”,不僅無法維護被佔座乘客的利益,而且可能導致更多人“有樣學樣”,同類事件將不斷髮生。

總之,依法治國不是請客吃飯,執法人員該出手的時候就出手,該“硬氣”的時候就“硬氣”,才能震懾違法分子,維護守法公民的正當利益。(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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