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國:獻血入徵信,可以試錯但別不認錯

李蓬國:獻血入徵信,可以試錯但別不認錯


文|李蓬國

26日上午,國家衛健委於上海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醫政醫管局監察專員郭燕紅回應了無償獻血納入社會徵信系統的相關事宜。郭燕紅表示,無償獻血納入個人徵信系統是個人信用的加分項目,目的是讓更多無償獻血者的善舉得到更廣範圍的支持和肯定,讓他們的奉獻精神得到更多讚譽。她強調,不獻血不會影響個人信用,更不會有懲戒,因為人們不獻血有健康、年齡等各種客觀原因。郭燕紅表示,這樣的做法源於地方實踐,像山東、江西、浙江、江蘇等地把無償獻血作為個人徵信系統的加分項,有力地促進了公民積極參與無償獻血,形成了激勵的氛圍。(11月26日《中國青年報》)

“無償獻血納入徵信”引起廣泛質疑,各媒體紛紛發文指出“警惕信用機制被濫用”“別把徵信當成萬能的筐”“徵信系統不能變為道德檔案”。相關部門回應稱,“獻血是個人信用加分項目”“不獻血不會影響個人信用,更無懲戒”。對此,我以為,雖然把無償獻血納入徵信系統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本質就是錯誤的做法。創新可以試錯,但錯了也別不認錯。

郭燕紅表示,無償獻血納入個人徵信系統是個人信用的加分項目,目的是讓更多無償獻血者的善舉得到更廣範圍的支持和肯定,讓他們的奉獻精神得到更多讚譽。她還強調,這樣的做法源於地方實踐,像山東、江西、浙江、江蘇等地把無償獻血作為個人徵信系統的加分項,有力地促進了公民積極參與無償獻血,形成了激勵的氛圍。

也就是說,無償獻血不僅目的是好的,而且實踐證明,效果也是好的。言外之意是這種做法沒有錯,當然,她也從未認錯。對此,我不敢苟同。首先,目的正確不等於行為正確。這是很淺顯的道理,就好比老師不能為了學生好,就對不守紀律的學生扇十個耳光。結果有效也不能反過來證明行為正確。就好比不能因為學生被扇十個耳光之後,變得守紀律多了,就認為扇他耳光的行為是正確的,可以作為經驗推廣開來。

同樣的道理,把無償獻血納入徵信,目的正確和結果有效還不能構成行為正確的充分條件。我們知道,社會徵信系統是隨著市場經濟發展而誕生的,是為了方便經濟活動而存在的,這就是為什麼它的主管部門是中國人民銀行,也是為什麼它原本記錄的是貸款是否逾期還款、是否有經濟上的違約行為,約束也是通過限制貸款、限制消費等經濟手段。

也就是說,把道德行為納入經濟範疇,就“超綱”了,也“跨界”了。即便徵信系統可以超出經濟範疇,延伸到社會層面,但顧名思義,仍然要與“誠信”相掛鉤才對。試問,獻血與誠信有半毛錢關係嗎?把無償獻血作為個人信用加分項,就意味著視獻血為誠信行為,反之,不獻血就是不誠信。

雖然有關部門回應稱,獻血作是信用加分項,不獻血不會影響個人信用,更無懲戒。但是,別人通過獻血可以加分,而你因為不獻血所以不加分,相對來說,你的信用分不就下降了嗎?這不就是變相的扣分和懲戒嗎?再說,倘若一個人本來信用分很低,但通過獻血就可以加分,變成一個有“誠信”的人,試問,這合理了嗎?

總之,獻血與徵信本無關聯,就彆強加關係。把獻血納入徵信,本質就是錯誤的做法。創新可以試錯,但錯了就認錯,才是正確的態度。(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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