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记者把自己妻子丑照刊登在报纸上,只为这一目的

1932年,《北洋画报》上刊登出了一位女性其貌不扬的照片,也可以算作是丑照,而允许刊登这张照片的人并不是别人,而是她的丈夫,他是《北洋画报》的记者,人称“老宣”,要知道,那时候只要上报的女性,可都是名女人,不是名妓就是名媛,这些惯于抛头露面女人在报纸上都展现着自己最美的一面,供大众欣赏和追捧,在这种情况下,这位民国记者为什么要把自己妻子的丑照刊登在报纸上呢?

民国记者把自己妻子丑照刊登在报纸上,只为这一目的

在晚清民初时期,社会风气洞开,几千年来中国妇女的思想被禁锢,而在西方女权思想传入中国以后,最早活跃在公众面前的女性形象一般都是妓女,在这些时期也出了不少名妓,她们装扮华丽,琴棋书画吹拉弹唱也都精通,在民国时期这些名妓也频繁登上报纸,盛名之下,褒贬相随,有的人追捧效仿,有的人不屑一顾甚至不齿,这也正体现了民国时期社会风气的急剧转变。

民国记者把自己妻子丑照刊登在报纸上,只为这一目的

后来渐渐取代名妓地位的便是名媛了,名媛出身名门、地位高贵,一般都接受过高等教育,甚至还有很多都留过洋,她们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在借着家族名门的背景,自然成为时代的宠儿,比如我们熟知的就有宋氏三姐妹,比如“南唐北陆”中的唐瑛和陆小曼……

这些女性的存在,也在无形中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但是在民国时期的一些男人看来,这种转变对他们来说是矛盾的,他们一方面希望欣赏这些女性的美,一方面又担忧她们带领起来的风气影响到自己身边的女子,尤其是他们的妻子,对于妻子,他们当然不希望她们整天出去抛头露面了,尤其害怕她们丧失所谓的贞洁和端庄。

民国记者把自己妻子丑照刊登在报纸上,只为这一目的

所以,这才有了文章一开始提到的那位民国记者刊登自己妻子丑照的事情了,他想要抵制或者说稍微遏制一下这样的社会潮流,召唤女子们回归家庭生活,其实都是封建社会的男权主义思想在作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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