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美達股份發佈《關於公司員工工傷事故的情況公告》,使得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工傷事故再次引發關注。5月31日凌晨,在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美達股份,000782.SZ)一生產車間內,因萃取塔發生故障,24歲男性員工馮某被嚴重燙傷。廣東江門新會區人民醫院《入院記錄》顯示,馮某於當日凌晨5時50分入院,初步診斷為全身多處特重燒傷(98%)。7月24日,醫治55天后,在經歷全身被感染、雙腿被截肢等情況後,馮某離世。
美達股份稱,事故原因系萃取塔內的高水位控制浮球失靈無報警,高溫工藝水從萃取塔頂部噴出,工人馮卓斌發現熱水外溢但未能及時採取遠離現場措施,以致事故發生。
在生產作業的過程中,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只有瞭解各項作業的危害因素、危害類型以及控制和改進措施,才能有效減少事故的發生。
LEC法簡介
LEC(作業條件危險分析法),由美國安全專家K.J.格雷厄姆和K.F.金尼提出,是對具有潛在危險性作業環境中的危險源進行半定量的安全評價方法,用於評價操作人員在具有潛在危險性環境中作業時的危險性、危害性。
該方法用與系統風險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的乘積來評價操作人員傷亡風險大小,這三種因素分別是:
L(likelihood,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E(exposure,人員暴露於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C(consequence,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
給三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個分值的乘積D(danger,危險性)來評價作業條件危險性的大小。
即:D=L×E×C
D值越大,說明該系統危險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減少人體暴露於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或減輕事故損失,直至調整到允許範圍內。
LEC法賦分方法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預料
6
相當可能
3
可能,但不經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0.2
極不可能
0.1
實際不可能
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分數值
暴露於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10
連續暴露
6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週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幾次暴露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C—發生事故產生的後果
分數值
發生事故產生的後果
100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
40
災難,數人死亡
15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
7
嚴重,重傷
3
重大,致殘
1
引人注目,需要救護
危險性分值D=LEC
分值
危險程度
>320
及其危險,不能繼續工作
160~320
高度危險,需要立即整改
70~160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20~70
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險,或許可以接受
LEC法優缺點
【優點】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評價人們在某種具有潛在危險的作業環境中進行作業的危險程度,該法簡單易行,危險程度的級別劃分比較清楚、醒目。
【缺點】由於它主要是根據經驗來確定3個因素的分值及劃分危險程度等級,因此具有一定的侷限性。此外,在具體應用時,還可根據自己的經驗、具體情況對該評價方法作適當修正。
LEC法應用案例
某滌綸化纖廠在生產短絲過程中有一道組件清洗工序,為了評價這一操作條件的危險度,請確定每種因素的分數值。
1.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組件清洗所使用的三甘醇,屬四級可燃液體,如加熱至沸點時,其蒸汽爆炸極限範圍為0.9-9.2%,屬一級可燃蒸汽。而組件清洗時,需將三甘醇加熱後使用,致使三甘醇蒸汽容易擴散的空間,如室內通風設備不良,具有一定的潛在危險,屬“可能,但不經常”,其分數值L=3。
2.暴露於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清洗人員每天在此環境中工作,取E=6。
3.發生事故產生的後果(C):如果發生燃燒爆炸事故,後果將是非常嚴重的,可能造成人員的傷亡,取C=15。
故危險性分值D=LEC=3×6×15=270
270處於160-320之間,危險等級屬“高度危險、需立即整改"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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