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警察將中國遊客強行帶出賓館的事件中,是警察粗暴執法還是遊客不文明呢?你怎麼看?

大東北的小豆包


根據我國公安部門的規定,24:00以後賓客是不允許接待來訪者的,否則賓館有權驅離賓客。同時還有不能干擾其它賓客、不能在公共區域隨意擺放物品、不得宿娼等規定,違反了賓館都有權驅離違反規定的賓客。

如果賓客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賓館沒有及時制止,一旦被查出問題賓館也將面臨嚴厲的行政個經濟得雙重處罰。

由於賓館、飯店這類行業的國際化程度高,國外也應該有此類似的規定。

所以曾某一家被驅離是很正常的。

至於瑞典警方的執法。看看我們最近發生的高鐵個地鐵的佔座事件就能得出來我們現在得所謂文明執法不是不對而是有問題的這樣的結論。

應該說文明執法不是軟弱執法,這一點是我們需要改進的地方。

實際上瑞典還是給我們留了面子的,他們並沒有對曾家進行處罰。像他們這樣的哭鬧瑞典警方完全可以以妨礙警方執法論處,在國外並不是暴力反抗才會受處罰。只要是違反了法令、法規在警方處置的時候不聽勸阻的警方有權處置,只是我們不知道瑞典警方的權限是什麼。半道放下應該是息事寧人的略做懲處,最後估計他們也沒料到我國大使的激烈反應。

瑞典方面現在可能苦於當時什麼都沒做,缺少筆錄這些原始的材料。所以能拿上臺面的資料應該不多,或者說沒有。現在的狀態可能是兩邊都需要臺階,但是沒有更好的方法。

所以曾先生這一家真的是害人,自己丟人不說,還撒謊坑了大使,現在還連帶成了兩國間的糾紛了。真的,這是多大點兒的屁事兒,而且曾先生一家真的是不佔理。

就拿支持他們的人的言論無非就是人性化、墓地、自家的孩子回來管等等。沒有什麼可以站住腳的信息。

還有很多人說什麼酒店視頻和執法視頻不敢公佈,我要說一句,要是上面真有毆打曾家人的行為倒好了,咱們徹底有理了。萬一沒呢?咱們國家跟人道歉去?

為什麼這麼說,曾某一開始就隱瞞了酒店驅離他們的真正原因。而且他的許多話都不盡然,包括那個所謂的女留學生,包括他出去找賓館。根據我個人的經驗在國內不熟悉的城市,即使是高峰期也是有機會找到有床位的小旅館的,特別是遠離景點的郊區。


我的團536


洋奴們請不要責怪自己的同胞,換位思考一下,那是你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難道你也會這麼說,這麼冷漠嗎?再說了,連我大使館都出面來跟(亂點)交涉了,難道使館人員會亂說亂護犢子嗎?而且我大使要求(亂點)政府嚴查此事,難道我大使人員會不過國家的尊嚴而護犢子嗎?要知道西方人的理念永遠是把自己掛在高高在上的位置,把其他民族當他們的填腳石,而且也是些欺軟怕硬的主,在他們的腦子裡中國還是以前那個留著長辮子,穿著粗布長袍任人宰割的人心渙散的慫民,而今天我們中國人總算站起來了,但還有這些個崇洋媚外跪了太久的洋奴來彈唱著不和諧的民族音符,洋奴們是不是覺得太平日子過久了,需要重新回到抗日戰爭的時代,再做一回徹頭徹尾的洋奴才甘心啊,曾姓一家沒違法,他們的事現在已經是我們國家的事,中國人民在世界上能不能不受他人欺負,再不讓這些西方人高舉著屠刀,還要你對他唯命是從,這是個民族尊嚴的事,醒醒吧,洋奴們請住嘴。


沈柳水


曾先生一家所作所為總體是沒錯的,時間搞錯了,讓老人現在酒店大堂休息應該屬於正常服務,曾先生出去小旅店說明他已在採取補救措施,主觀上也不想過多麻煩這個酒店。由於歐洲國家不同國內,深更半夜沒有找到旅館,此時發現一個和自己同樣在找酒店的女留學生,出於同情也好,保護也好帶回酒店也是人之常情(這裡需要重點說明的雖然提前了十幾個小時到酒店,但曾先生絕對沒有要在酒店大廳休息這麼長時間,幾個小時天亮後他們是會找酒店,或者先旅遊)。但酒店為此趕他們出去,並聲稱保護酒店員工不受侵害而報警實屬不該!這不是服務行業該做的事,因為曾先生一家並沒有妨礙酒店正常經營!曾先生一家不足之處就是在警察強制驅趕他們離開酒店時,所作所為不太雅觀,也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但在當時誰也不敢保證自己能夠冷靜處理此事。最後瑞典警方處理的確有些過分,必須給一個道歉!如果此事倒過來發生在中國,外國遊客被中國警察這樣處理,我肯定西方媒體和中國的洋奴們一定會大肆宣揚貶低中國的人權!哪怕是中國遊客在中國被如此處理,也一定會被西方媒體和洋奴們大做文章!


肖傑151453390


在這件事中,我的觀點是中國人應懂得“內外有別“。如果在瑞典遇此遭遇的人是你的家人你會怎樣?現在是與你同一民族的人你該怎樣?現在有些人的評論好似站在“公正”立場上說話,但我感覺他是在當“法官”來評判此事。而在民族之爭(無論是國家與個人)從來沒有公正和法官,只有利益之爭。我們常說韓國人抱團,一個顯著問題是他們民族的人遇事後本民族其他人都幫助呼籲說話,不像我們中國出了諸多“法官或公正人“。而這些“法官和公正人“所暴露的嘴臉與抗戰時的漢奸言行差不多。在英法聯軍攻打北京城火燒圓明園時,有些老人去扶梯子,理由是他們認為他們的做法是正義的,結果是圓明園被燒燬了。美國攻打伊拉克利比亞時這兩國又出了多少帶路黨?這些帶路黨為了本國公正領著美國大兵打進本國甚至抓捕殺害本國領導人,其結局不用我多說。在國際舞臺上,民族感與正義感孰是孰非,請網友進行深入討論。



遼海醉仙


瑞典警察侮辱中國遊客事件持續發酵。令人意外的是,這一事件竟形成了一場論戰,分成了兩個截然對立的陣營。一方堅決支持中國遊客曾先生一家,認為他並沒有做錯。支持中國政府維權,譴責瑞典警方侵犯人權與尊嚴的極其惡劣的舉動。另一方則堅決支持瑞典警方的粗暴作法,認為曾先生一家犯錯在先,又撒潑耍賴,不值得同情。瑞典警方只是將他一家拖到墳場簡直太仁慈了,最好的處理方法是將這一家子直接送到火葬場火化了事。這一事件充分反映了瑞典的文明與民主人權。
看到支持瑞典警方作法的那一方如此鄙視並侮辱中國同胞曾先生一家,我忽然不再憤怒了,只是覺得悲哀。同樣是中國人,怎麼會出現這樣一群賣國求榮、習慣於跪舔洋人、跪久了再也站不起來的洋奴漢奸呢?

這幫洋奴最典型的言論就是曾先生一家犯了錯,竟然喪心病狂地得前好幾個小時就到達了預訂酒店。這實在太沒有王法,太沒有契約精神。太愛貪小便宜了。讓他們不能忍。所以就算是中國同胞,也絕對不能護短,該揭露就得揭露,該罵就得罵。都21世紀了,哪能因為你是中國人就犯錯當看不見呢?這麼巨大的錯誤都能犯,下次保不齊你不能炸火車。所以堅決不能原諒,堅決支持酒店。酒店拒絕中國遊客一家在大堂休息是非常正確的英明之舉。這是酒店的正當人權,洋奴們甘願用其全家老小的生命去捍衛。中國遊客怎麼這麼無恥?竟然想在洋人酒店的大堂休息,是可忍實不可忍。簡直忘了其身份。要記住,你不是高貴的洋人,而是中國人。中國人有什麼權利提這些過份到了極點的喪心病狂的無理要求呢?

洋奴們依然雄辯滔滔:“中國遊客最可恥的、最讓我痛恨的是撒潑打滾,簡直丟人到國外去了。這種碰瓷非常可恥,洋人警察叔叔拿出強硬手段是非常必要的,否則怎麼治得了這麼沒有道德水準的中國人呢?至於扔到墳場,那有什麼值得生氣的?沒把你扔到火葬場就已經是開恩了。瑞典警察叔叔太優秀了,簡直是我們的偶象。一點錯都不可能有。這麼偉岸的洋人,如此有修養見識,怎麼可能會犯錯?必定是中國人犯了不可饒恕的大錯,才會讓洋人叔叔阿姨不得不使出點手段的。我全心全意支持洋人。堅決反對中國遊客的無恥行為。”

洋奴的言論不是我們正常的愛國的中國人所能理解的。我一直沒想明白,曾先生一家人做了什麼讓洋奴們不能忍的罪惡,使得這幫洋奴死咬住曾先生一家不放,上天入地也要把他一家罵得無處藏身,罵得狗血淋頭,罵得無顏苟活於世。曾先生不過就是因為旅行行程上的意外,提前到了酒店幾個小時,不過就是在半夜由於天氣寒冷無處容身而請求能付費在大堂讓老人休息幾個小時。不過就是在面臨惡警暴力拖拽甚至毆打時為了保護自已與父母而坐地哭喊來示弱,以祈求惡警下手不要下重,不要傷著老父母。難道他敢擼起袖子上前去跟惡警動手嗎?惡警只怕會立刻以襲警罪為由開槍將他擊斃。他死了誰去管他父母的死活?又或者讓他站在一邊坐視惡警侮辱父母?這豈是人子所為?異國他鄉,面對惡警的暴力,遊客只能哭喊,只能忍受,還能有更多的選擇嗎?

洋奴們又說了:“直接離開酒店不就結了?哪會有後來那麼多事。”

可洋奴們想過沒有,當時半夜時分,人生地不熟,根本找不到酒店入駐。大街上又這麼冷,讓兩個老人去大街上挨凍嗎?這是人子該選擇做的事嗎?理所當然不能這麼做。結果警察就來了。跟據曾先生所拍照片顯示,警察二話不說,就將兩位老人從沙發上掀到地上,一人拖一個,拖到門口,才換成兩個人抬。將一個老人在地上拖,這種惡行堪稱喪盡天良,但在洋奴的眼裡,完全不是一個事。洋人能這麼拖著你就不錯了。換作別人,就直接連甩帶扔的丟到酒店外面去了。

洋奴又說了:“中國遊客還好色,出去酒店後帶回一個女留學生,這是導致酒店翻臉的根本原因。所以完全不能怪酒店。”我就奇怪了,不過就是多一個人來避寒,這麼正當合理的小小要求,酒店卻無法接受。我想,下雨天如果有乞丐甚至一條狗來你家屋簷下避雨,你也不會忍心將它趕出去吧?這麼一點愛心都沒有,還能是人嗎?可在洋奴眼裡,這都不是事。這是外國的國情,洋人都是這樣,公事公辦,哪會講什麼愛心?

總之,在洋奴眼裡,洋人無論作了什麼傷天害理、於情於法都無法容忍的喪盡天良的惡毒行為,那都不是個事。都將無條件被洋奴們原諒。因為洋人那麼偉大,是不可能會犯錯的,是因為洋人的國情與習慣本來就是那樣,怪不得洋人。只能怪中國遊客不能適應洋人的國情與規則。

哦,照這樣下去,就算哪天洋人在大街上忽然一槍將中國人打死,洋奴也一定會振振有詞替洋人狡辯:“那不能怪洋人,是中國人樣子太怪太粗魯,嚇著洋人,洋人覺得自已受到了冒犯,開槍也是逼不得已。洋人是正確的是無辜的。”

洋奴的哲學就是這樣:洋人對中國人幹什麼傷天害理、喪盡天良的事都是正確的。都只能怪中國人,一定是中國人不好,冒犯了洋人,使洋人不得不使出強制手段來對付他。洋人永遠都是洋奴的偶象,永遠都是洋奴的信仰。

我不禁想起了一個發生在二戰時的故事。德軍佔領了波蘭的一個城市。規定猶太人見到了德軍必須脫帽行禮。有一天,幾個德國軍人在經過一群猶太人時,德國軍人突然開槍將一個猶太人打死了。猶太人十分憤怒,待德軍離開後,猶太人回到猶太社區,準備了炸藥,準備將德國人住的大樓炸燬。一個猶奸卻起勁地為德國人分辯:“德國人沒錯。我看得很清楚,是那個猶太人脫帽的速度不夠快,讓德國人以為他心懷不敬,才開槍將他打死的。德國人沒錯,錯的是那個猶太人。他脫帽速度實在太慢,我都看出他心中不情願。這種膽大包大的可恥事情他都能作出來,被打死有什麼好冤枉的呢?說真的,看到他不情願脫帽的樣子,我都恨不得一槍打死他。實在是太可恨了。他被打死就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德國人。”

洋奴們痛責中國遊客,為瑞典惡警辯護,與這個猶奸的言論何其相似,其邏輯簡直是一個模子裡出來的,其崇洋媚外、跪久了站不起來的特徵是共通的,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我也不指望洋奴們能翻然悔悟了。這種骨子裡的對洋人的諂媚、跪舔是深深印進其靈魂,再也無法改變的了。所以他們儘管面對諸多鐵的事實,依然振振有詞替洋人辯護,依然惡毒攻擊誣衊曾先生一家,恨不得將曾先生一家置於死地再踏上兩隻腳。這一切令人難以想象與無法理解的荒謬洋奴言行,就完全可以解釋,可以理解了。


時空波動論的科學革命


肯定是有原因的,曾先生一家絕對也不會客客氣氣,肯定咋咋呼呼,甚至有點語言過激,這是導火索我們試想一下,誰敢去慢待一個外國人,中國警察也會對國際友人非常客氣,非常禮貌的,最大可能的提供幫助,這可是關係著國際問題的,難道瑞典警察非常野蠻嗎?絕對不會,應該特別客氣,他們很清楚,畢竟這是國際問題。

曾先生一家被驅趕的時候肯定帶著氣,本來心情就不爽,看到有警察來更激動,語言當中肯定有謾罵行為,警告勸阻無效後,強行拖出,之所以帶離稍微遠一點,怕他們在返回來找麻煩,這個大家應該理解。

我保證誰也不偏向,我們實事求是的談論這件事,大家想想警察會上來就強制帶離嗎?絕對不可能,他們很清楚人權,勸阻無效後採取的措施,咱們讓曾先生出來說明一下他們與警察發生了什麼,是不是有爭吵,言語上是不是有過激行為,或者有謾罵行為。

大家都對這個事件瞭解的不夠詳細,很多都是憑主觀意識,但請大家相信國外警察更尊重法律,更維護人權,事情的發生肯定曾先生也有過錯,瑞典官方發表聲明,警察無過錯,正常執法,已經明確告知大家了。

警察絕對也不應該強制帶離,畢竟是大晚上 ,很多不方便警察欠考慮,警察應該到場口頭警告,然後妥善和酒店協商,挽留一家人在大堂遷就到天亮,這是最完美的,但是目前瑞典警方根本不認錯,我們也是無可奈何,還是希望出國遊的朋友,一定注意自身形象,你代表的是中國,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大海傳媒


其實,只要我們換位思考一下,不難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設想,三個瑞典人,凌晨硬要住在中國酒店的大廳裡,我發善心讓你住,你又跑出去領了一個女同胞回來,也要住大廳。我嚴重懷疑,你會不會領第二個、第三個回來。我有權不讓你住,可你不走。我怎麼辦?有人建議我通知大使館,開玩笑,這等小事,有必要驚動外交部嗎?我可不想惹什麼外交風波。我選擇報警。可女警無法讓三個成年人正常站立著離開,特別其中有一位老年男性還有抽搐昏迷的現象,萬一在我這有個三長兩短,我酒店也開不成了。抱又抱不動,扶又扶不起,勸又不聽勸,罵又聽不懂,打更打不得。這不還沒打呢,就一個勁地喊:"警察殺我,救命!"

那就給抬出去吧!抬出去就不關我事了。可沒想到他們在我酒店門口哭天搶地,控訴萬惡的酒店。還讓不讓我做生意了?

那就給他們送到僻靜處吧!在那裡,任他們喊破喉嚨也影響不了我生意了!

好,萬事大吉,這三個瑞典人,終於被我不留情面地弄走了!頭條上的愛國人士,為我鼓掌喝彩吧!至於瑞典外交部,他們忙於國家大事,才不屑理會這等破事。

所以,不要過度解讀這樣的衝突,有人說中國人玻璃心,這話一點不假,把這樣一樁每天在國內外都會上演的鬧劇,硬要上升到民族自尊心的高度,很無聊,很幼稚!

我很想知道,那三個受害的同胞,他們在哪裡?他們還好嗎?他們知道愛國人士在為他們爭取權利嗎?知道憤青們為了替他們出口惡氣,正在策劃密謀把瑞典遊客送到大山裡去嗎?


風笛的課堂


這要從契約說起:1,曾與酒店事前有訂購入住約定,合同成立;2,曾家提前到達酒店,作為合同一方,可以提出提前履行請求,從法律角度考量,曾家並不過分,也沒有過錯;3,酒店沒有答應提前履行,新的邀約沒被承諾,合同沒有變更,但原有約定仍然有效,必須依約履行;4,協商過程中,雙方曾達成新的約定,曾先生付費後一家人可以在大堂咖啡廳臨時安頓休息;5,考慮父母年邁體弱,咖啡廳沒有被褥,曾先生決定到外面尋找酒店,另行安頓父母;6,外出偶遇同胞女,帶回,引發酒店不滿,要求按新約定履行,否則必須離開酒店,引發糾紛。

再說引發爭議後的情況。為同胞計,曾先生對酒店拒絕同胞女的做法很有意見,但由於互不相讓,甚至惡語相向,協商不成,酒店報警,矛盾昇華。

再說報警。酒店報警,小題大作。我的地盤我做主,你算老幾?酒店顯然忘記了它與曾先生一家有入住契約關係,雖然沒有提前安頓的絕對義務,但從商業道義上講,它卻有幫助曾家解決臨時困難的責任。只因沒有平等待客的平常心,對新的付費後可以臨時安頓的承諾,單方予以撤銷,構成歧視。

再說警察執法。根據事後檢察官初查結論,酒店及曾家均無違法行為,因此,警察執法,不應超過必要限度。在無違法的前提下,警察有救助義務,而非粗暴“驅離”,這是前提。勸說無效,警察將曾家老人像死豬般抬出酒店,放在大街上,已屬過份。曾見狀,氣急撒潑,失態,言語過激(引起國人不滿,認為丟了國人顏面)。警察執法升級,將曾家三口(不知是否包括同胞女)運往墳場,扔下車揚長而去。哪管天寒地凍,墳場陰森,顯然沒有將曾家當人看待。警察的執法,在曾家“沒有違法”情況下,明顯過當,侵害了曾家健康權、榮譽權、人格權。中國大使事後的譴責,合理合法。

瑞典方對大使的“申訴”,提交上級檢察官審查,我們靜候結果。


哈尼髯


這件事情曾家三口的表現讓人們想起了霸座男,想起了擋住動車車門的女子,想起身邊各種為一已小利耍賴耍潑的人。對這種人國內的執法機構竟然無計可施,甚至任其招搖過市。支持瑞典警方的國人並不是喜歡看到同胞在國外被欺辱,而是希望國內的執法人員也能夠更加果決。某種層面上瑞典警方的做法讓人們感覺到某種情緒宣洩。人們希望看到“癱瘓”的霸座男被乘警直接抬下車,希望看到擋門不讓動車開走的女子直接被踢到站臺上,僅此而已。


Tom藍弧1


毋容置疑,這是瑞典酒店的冷血和瑞典警察的粗暴執法侵犯了三位中國人的人格尊嚴而造成的事件,這是我們國家外交部門的官方解釋。這是維護我中國公民的人權和尊嚴的重大原則問題,任何人不應背離國家的解釋而想當然的說三道四,亂噴一氣,這才是我們國人應有的態度。

中國人受辱欺凌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我們應該挺直腰桿,維護尊嚴,在此事件上,千萬不要為瑞典的惡行代言,有意無意的做了人家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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