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網稱「樂融」並非獨立法律實體,未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針對深交所質詢樂融集團與樂視網的關係,樂視網作出回應。樂視網稱,“樂融”為上市公司體系正在使用的用戶品牌,且該品牌並非獨立的“法律主體”,未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未直接以“樂融集團”主體簽署任何合作協議。(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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