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疑因上課微笑被老師扇耳光,後學生跳樓身亡,學校和老師有責任嗎?

二哥高考與教育


此事件的來龍去脈,小徐老師在昨天更新的悟空問答上已有交待,所以這裡不再詳細敘述,基本是從警方調取的學校監控來看,此生死前分別在9月11號和9月15號早上學校集會時,因該生在學生隊伍裡和其他學生說笑,被高二學生部主任方某某一次拍打後腦,一次叫到主席臺前罰戰,之後9月15日,該生從學校五樓墜落到一樓不治身亡。

此事一出,眾說紛紜,特別是對於責任該誰負,更是呈兩極分化,有譴責方某某對學生管教方法不當,過於嚴苛的,該負責任的;有批評現在的學生心理素質差,對自己的生命和家人不負責任的,學校和老師無責的。如圖所示:


那麼此事件的學校和老師應該負責嗎?該負什麼責任。小徐老師根據近年來的教學管理方法與制度相關規定來做一下解析:

一、學校和老師確實應該負一定的責任,但是這個責任並不是要為該生的去世買單。

學生來到學校,其人身安全受學校監管,學生從五樓墜落屬學校及老師監管不到位所致,如果學校五樓存在的安全隱患,而學校未做處理,比如,加裝防護欄,警示標語等,那麼學校要為此悲劇擔負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如果五樓沒有安全隱患,如該生是從窗戶跳下,那麼此生明顯屬於自身的不當行為造成的死亡,學校及老師不負責任,即使賠償也是出於道義。

二、對於曾和此生有過沖突的主任方某某所擔負的責任則應該是違反了教育部長期以來不允許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的規定,將負一定的行政責任,在教育系統內部受警告、記過等處分,情節嚴重的有可能被開除,或剝奪任課權利等。

雖然根據本校的監控錄像及警方調查結果猜測,此生的墜樓應與方某某的管教有關,但並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方某某就是造成該生死亡的唯一原因。而法律認責是講求證據的,如果該生寫有遺書,明確指明他的死與方某某有關,那麼方某則要負刑事責任。但是後續報道中並沒有發現這方面的證據,估計因證據不足,方某不會受到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方某某體罰學生,學校並沒有及時制止因此學校領導也將受到行政處分。學校校長作為學校事故的第一責任人被內部處分是必然的。

而小徐老師最想討論的是社會各界對教育的責任,在齊心協力把教育推向什麼樣的境地?

拋開這件事情不說,如果教師沒有懲戒權,對於學校違反紀律,屢教不改,嚴重影響校內秩序並擾亂課堂的學生,要怎麼管?如果班上不守紀律,不愛學習的孩子少還可以控制,如果長期下來,從小學老師就因為怕擔責任,對學生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那麼一旦歪風斜氣不受控制,那麼學生將不受管教,課堂則不受控制,到那時,教育還將怎樣進行?

目前的教育現狀是,公辦學校到了中學,將有一半以上的孩子被老師不得不放棄,因為老師管不了他,說他教育他根本不起作用反而自取其辱,老師又不能採取別的方法刺激他、警醒他,只能任其自甘墮落。難道這樣的教育真是大家想要的嗎?怪不得現在更多的家長寧願花高價也要把孩子送到私立學校,起碼私立學校的老師還是有懲戒權的,私立學校的學生不受老師管教也是可以被開除的,也因此保證了絕大多數學生能在學生的正道上學習不受干擾。

作為老師,學校出了這樣的事情,沒有不痛心擔憂的,但是老師的責任無限放大,幾乎知其不可為而偏要老師為之,那麼在教育上工作一輩子,又有幾人能不受處分呢?

以上指尖教育帝國小徐老師的解析,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不同意見,歡迎大家批評指正。期待朋友們的關注。


指尖教育帝國


今天上午,我剛好在七年級某班上了一節《道德與法治》課,課題是《享受學習》,其中在講到"學習的苦與樂"這個問題時,我問學生,對學習,究竟苦多還是樂多?竟然過九成的學生感覺“苦多於樂"。我又問,苦來自哪裡?學生異口同聲說,"學習任務太重,壓力大。"

作為老師,我完全能體會得到學生的這份"苦":每天6、7門功課,每科每天既有"上交作業",還有一至二本資料的“同步練習",須"課上到哪寫到哪",之外還有語文背課文,英語記單詞,數理化記定理公式,政史地生等必記知識……而學生除上課外,可自由支配時間只有早餐後不足1小時,午休不足2小時,晚餐後最多1小時。何況,很多學生生性好動好玩,喜愛打打球之類的。學生要不欠交作業、不拖欠學習任務,確實蠻苦的!而若不完成,則面臨老師責罰,甚至被通報家長。

只是,老師也不得已而為之:如果對學生放鬆、不嚴厲,學生成績就會上不去,就會比別人差。於是,就會被學校批評,受家長謾罵……

這就是當前教育現實中,阻隔於師生關係之間的主要矛盾。

這個矛盾,一方面導致責任心強的老師行為失控,另一方面造成不堪重負的學生,承挫心理更為脆弱。

問題中,因學生上課不認真,激起教師動粗,本是"狠鐵不成鋼"的一片好心,可一旦發生在"心理脆弱"的學生身上,嚴重後果便無法預知。

悲劇發生,令人痛心!作為學校和老師要想不擔一點責任,也是不可能的。

只是,類似的悲劇,留下的教訓,不單單是學校和老師應予以深思和吸取,同樣,作為家長也應做出深刻反思!

一句話:

讓孩子感受成長的快樂,真的比什麼都重要!


三味聊教育


首先學校和老師肯定有責任,但絕不應該是全部責任。作為一名曾經也經常動手打學生的高中教師,看到這樣的消息,心裡免不了十分糾結。

學生在學校跳樓自殺,一條鮮活的生命殞命校園,且與教師的不當行為有直接關係,學校和教師肯定有推脫不了的責任。

首先,無論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還是義務教育法都明確規定了教師不應體罰學生,這一行為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其次各級教育管理部門三令五申不能體罰學生,發生這樣的情況,說明學校的教育管理中肯定存在不可迴避的問題。

但是,家長和學生也不是完全沒有責任。雖然教師的行為不太合適,但這也不是全部原因。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如此之差,是無法提前預知的。同時,孩子是不是之前就遭受了什麼刺激,還值得探究。

最後,不得不感嘆教師從業環境的惡劣程度!家長的普遍缺位,社會的負面影響,似乎教育的全部責任都落到了老師肩上,尤其是責任心上的教師肩上!要老師教出成績,又沒有過硬的管理手段,教師已經成為了一個高壓甚至高危的行業!



希望我們的教師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規範,同時也希望社會有更多的寬容和理解,還我們園丁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個人觀點,期待你的留言交流和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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