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61)醉驾前往派出所,自投罗网触刑律

因与儿子置气,一男子竟跑到派出所胡搅蛮缠,要求与儿子断绝关系,结果自投罗网,被查出醉驾。2018年9月4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2018/9/5(461)醉驾前往派出所,自投罗网触刑律

现年58岁的张某,平时打点零工,晚上喜欢喝点小酒。2018年5月3日晚上,张某在家几杯白酒下肚,想着儿子在外打工周末未回,越想越气,便打电话报警谎称被儿子殴打,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了解到当天张某儿子并未在家,随即告诫张某不要谎报警。民警离开后,张某无证驾驶无号牌铃木牌两轮摩托车前往派出所纠缠民警要求解决家庭问题,民警闻到张某满身酒气,发现张某驾驶机动车而来,随即对其提取血液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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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1.03mg/100ml,为醉酒驾车。在检察官讯问张某时,张某感到既后悔,又羞愧。“当时也是脑子一时发热,酒劲上来了就没想那么多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惹得媳妇儿子都为我操心,真不该啊!”讯问完,承办检察官对张某进行了劝导和释法说理,希望张某理智处理家庭纠纷,学法遵法守法,吸取教训。本案因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9/5(461)醉驾前往派出所,自投罗网触刑律
2018/9/5(461)醉驾前往派出所,自投罗网触刑律

检察官提醒:人体血液中乙醇含量80mg/100ml即达到醉驾标准。违法犯罪,有时和我们之间就是咫尺的距离。过量饮酒不仅对身体健康有害,而且在酒精作用下易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思维不清,引发沮丧、暴躁、易怒等情绪,容易使人在头脑发热之下行为失控,做出过激举动。为了有效保障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广大市民应谨记,饮酒后千万不能驾驶机动车,如遇饮酒要适量适度,保持头脑清醒,严格遵纪守法,避免因饮酒过量行为失控而做出荒唐的举动令人膛目,甚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触犯刑律,悔不当初。

作者丨朱媛媛

来源丨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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