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61)醉駕前往派出所,自投羅網觸刑律

因與兒子置氣,一男子竟跑到派出所胡攪蠻纏,要求與兒子斷絕關係,結果自投羅網,被查出醉駕。2018年9月4日,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張某提起公訴。

2018/9/5(461)醉驾前往派出所,自投罗网触刑律

現年58歲的張某,平時打點零工,晚上喜歡喝點小酒。2018年5月3日晚上,張某在家幾杯白酒下肚,想著兒子在外打工週末未回,越想越氣,便打電話報警謊稱被兒子毆打,派出所民警出警後瞭解到當天張某兒子並未在家,隨即告誡張某不要謊報警。民警離開後,張某無證駕駛無號牌鈴木牌兩輪摩托車前往派出所糾纏民警要求解決家庭問題,民警聞到張某滿身酒氣,發現張某駕駛機動車而來,隨即對其提取血液並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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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鑑定,張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71.03mg/100ml,為醉酒駕車。在檢察官訊問張某時,張某感到既後悔,又羞愧。“當時也是腦子一時發熱,酒勁上來了就沒想那麼多了,沒想到會這麼嚴重,惹得媳婦兒子都為我操心,真不該啊!”訊問完,承辦檢察官對張某進行了勸導和釋法說理,希望張某理智處理家庭糾紛,學法遵法守法,吸取教訓。本案因張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8/9/5(461)醉驾前往派出所,自投罗网触刑律
2018/9/5(461)醉驾前往派出所,自投罗网触刑律

檢察官提醒:人體血液中乙醇含量80mg/100ml即達到醉駕標準。違法犯罪,有時和我們之間就是咫尺的距離。過量飲酒不僅對身體健康有害,而且在酒精作用下易導致注意力不集中、判斷力下降、思維不清,引發沮喪、暴躁、易怒等情緒,容易使人在頭腦發熱之下行為失控,做出過激舉動。為了有效保障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和諧安定,廣大市民應謹記,飲酒後千萬不能駕駛機動車,如遇飲酒要適量適度,保持頭腦清醒,嚴格遵紀守法,避免因飲酒過量行為失控而做出荒唐的舉動令人膛目,甚至發生違法犯罪行為觸犯刑律,悔不當初。

作者丨朱媛媛

來源丨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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