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案丨爲情心生不滿 傷人觸犯刑律

因與女友鬧彆扭心生不滿對其朋友大打出手,致人輕傷觸犯刑律。近日,老河口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

案情簡介

微案丨为情心生不满 伤人触犯刑律

2018年6月21日凌晨1時許,張某與朋友張某某等人在老河口市中山路一燒烤店吃宵夜,發現正同自己鬧彆扭的女友王某與他人也在附近吃燒烤,心生不滿。於是張某上前質問王某為何不接自己電話,王某避而不答讓張某先坐下。喝了酒的張某一時惱怒,掀翻飯桌,對王某大聲呵斥,王某的朋友靳某見狀與張某發生口角,雙方爭吵起來。張某拿起燒烤攤上的圓凳砸向靳某,將靳某頭部、鼻部砸傷。後經鑑定,靳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微案丨为情心生不满 伤人触犯刑律

辦案檢察官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某故意傷害靳某,且致靳某輕傷一級的後果,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決定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

檢察官提醒:社會的和諧需要每位公民的共同維護,生活的美好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廣大市民一定要強化法治意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遇到任何問題,都要保持理智冷靜平和的心態,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社會道德要求處理問題,切勿情緒化,圖一時“痛快”而行為失控,傷害他人,觸犯刑律,後悔不及。

作者丨楊琳琪

來源丨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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