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志怪故事901(借屍還魂,盜酒受懲,紀曉嵐,文白對照)

借屍還魂

【原文】

虞倚帆待詔言:有選人張某,攜一妻一婢至京師,僦居海豐寺街。歲餘,妻病歿。又歲餘,婢亦暴卒。方治槥,忽似有呼吸,既而目睛轉動,已復甦,呼選人執手泣曰:“一別年餘,不意又相見。”選人駭愕。則曰:“君勿疑譫語,我是君婦,借婢屍再生也。此婢雖侍君巾櫛,恆鬱郁不欲居我下。商於妖尼,以術魘我。我遂發病死,魂為術者收瓶中,鎮以符咒,埋尼庵牆下。侷促昏暗,苦狀難言。會尼庵牆圮,掘地重築,圬者劚土破瓶,我乃得出。

茫茫昧昧,莫知所往,伽藍神指我訴城隍。而有魘法者皆有邪神為城社,輾轉撐拄,獄不能成。達於東嶽,乃捕逮術者,鞫治得狀,拘婢付泥犁。我壽未盡,屍已久朽,故判借婢屍再生也。”闔家悲喜,仍以主母事之。而所指作魘之尼,則謂選人慾以婢為妻,故詐死片時,造作斯語。不顧陷人於重闢,洶洶欲訐訟。事無實證,懼幹妖妄罪,遂不敢言。然倚帆嘗私叩其僮僕,具道婦再生後,述舊事無纖毫差,其語音行步,亦與婦無纖毫異。又婢拙女紅,而婦善刺繡,有舊所制履未竟,補成其半,宛然一手,則似非偽託矣。此雍正末年事也。

【譯文】

虞倚帆待詔說:有個姓張的人,到京城候選官職,帶著一妻一妾,租住在海豐寺街。一年多後,妻子生病而死。又過了一年多,妾也突然死去,正在製作棺材時,那妾突然又好像有了呼吸,接著眼睛轉動,已重新醒過來。她叫著張某的名字,握著他的手哭道:“一別就是一年多,沒想到還能見面。”張某非常吃驚,女人便接著說:“你不要以為我在講胡話,我是你的妻子,現在是借妾的身體復生了。這妾雖然服侍你,但總是憤憤不平,不願居於我的下面。她與壞尼姑商量,用妖術詛咒我,我就發病而死。我的魂魄被壞尼姑收在瓶子中,用符咒鎮住,埋在尼姑庵的牆下。我在裡面憋得難受,苦不堪言。

碰上尼姑庵的牆倒了,挖地重築,泥工挖土時砸破了瓶子,我才得出來。只見外面一片茫茫,我昏昏然不知到哪裡去。伽藍神指示我去向城隍申訴,而行妖術的人也都有邪神作後臺來庇護他們,因此互相僵著拖了下來,案子不能了結。後來申報到東嶽神那裡,才下令逮捕使妖術的人,審問清楚,將那妾抓送泥犁地獄。我的壽命未盡,但屍體早已腐爛,所以判我借妾的身體復生。”

全家聽到這裡,都又悲又喜,於是把復生的女人當女主人對待。而她指認的那個使妖術的尼姑,則一口咬定是張某想讓妾升為正妻,所以讓她假裝死一會兒,然後造出這種鬼話來,而不惜將殺頭的大罪栽在別人頭上,氣勢洶洶地說要告到官府。張某因沒有實在的證據,怕官府以亂造妖言加罪,於是閉口不敢提了。不過倚帆曾經私下詢問張家的僕人,他們都說那女人再生後,說起從前的事沒有一絲差錯;她講話的聲音、走路的樣子也與原來的女主人沒有絲毫差別。又說那妾做針線活技術很差,而女主人則善於刺繡。以前她有一雙鞋沒有做完,復生後把剩下的一半補做完成,完全像同一雙手做出來的。這樣看來,這事又似乎不是假的了。這是雍正末年的事。

盜酒受懲

先曾祖母王太夫人八旬時,賓客滿堂,奴子李榮司茶酒,竊滄酒半罌,匿房內。夜歸將寢,聞罌中有鼾聲,怪而撼之。罌中忽語曰:“我醉欲眠,爾勿擾。”知為狐魅,怒而極撼之。鼾益甚。探手引之,則一人首出罌口,漸巨如鬥,漸巨如栲栳。榮批其頰,則掉首一搖。連罌旋轉,砰然有聲,觸甕而碎,已涓滴不遺矣。榮頓足極罵,聞樑上語曰:“長孫無禮(長孫,榮之小名也),許爾盜不許我盜耶?爾既惜酒,我亦不勝酒。今還爾。”據其項而嘔。自頂至踵,淋漓殆遍。此與餘所記西城狐事相似而更惡作劇。然小人貪冒,無一事不作奸,稍料理之,未為過也。

我已去世的曾祖母王太夫人八十大壽那天,賓客滿堂。奴僕李榮負責茶酒,偷了半罈子滄州酒,藏在屋裡。晚上他回來要睡覺,聽見罈子裡有鼾聲。他疑惑地搖了搖罈子,裡面忽然說道:“我醉了要睡覺,不要打擾我。”李榮知道是狐怪,便怒衝衝地使勁晃罈子,裡面的鼾聲反而更大。他伸手到罈子裡往外拉,拉出一個人頭。那頭漸漸變得像鬥那麼大,又漸漸地像簸箕那麼大。李榮給了這怪物一個大嘴巴,怪物一搖頭,連著罈子旋轉起來。接著砰然一聲,罈子被撞碎了,連一滴酒也沒有剩下。

李榮跺腳大罵,聽見樑上說道:“長孫這麼無禮(長孫,李榮的小名。),許你偷不許我偷麼?你既然捨不得酒,我也醉得不行,如今還給你吧?”便朝著他的脖子吐起來,吐得李榮從頭到腳,一身淋漓。這和我所記敘的西城狐狸的事差不多,而這個狐狸更惡作劇。小人貪婪,沒有一件事不耍詭計,稍稍修理他們一下,也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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