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快速!屯昌法院3小時執結185萬元合同糾紛案

高效快速!屯昌法院3小时执结185万元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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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快速!屯昌法院3小时执结185万元合同纠纷案

近日,屯昌法院有效執結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執行案,涉案標的額達185萬元。據瞭解,該案涉案標的額雖高,但雙方當事人從達成和解協議,從被執行人向法院劃轉案款到完成案款發放,過程僅用了3個小時,申請執行人足不出戶就收到了全部案款。

該案中,申請執行人海南某工程公司因被執行人四川某建設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70餘萬元長達三年未給付,將被執行人起訴至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四川某建設公司向海南某工程公司給付工程款。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仍未履行給付,海南某工程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該案後由屯昌法院立案執行,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信息被同步公佈在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在被執行人參與的一次投標活動中,因其為案件被執行人,其投標行為受到了限制。

在收到法院郵寄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後,該公司立即派員前往法院希望法官能將其被執行人信息屏蔽。執行法官向其釋明,未結案件執行信息公開既是為了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又是司法公開的一項重要舉措,只有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義務,信息才會自動屏蔽。雖然被執行人表示會積極履行義務,但針對給付的工程款仍持有異議。

隨後的一週時間裡,執行法官前後三次前往海口開展調解工作,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放棄部分遲延履行的債務利息,以185萬元作為結案標的,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案款結清債務,希望法院能快執快結。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在海口且被執行人急於屏蔽信息參加招投標活動,執行法官當即提出了一個執行方案並徵得了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即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共同簽署執行和解協議後,由申請執行人將該件拍照或掃描發給執行人員,被執行人再將案款轉入法院代管款專戶,待案款到賬後執行辦案人員迅速發起劃款審批,審批通過財務人員即刻將單據送至銀行進行劃款。

被執行人按照上述方案履行法院劃款成功後,執行人員立即通過網絡查控系統解除先期已對被執行人採取的存款凍結措施並製作結案通知書向雙方郵寄送達,手續完成後在執行系統發起了結案審批,9月14日,被執行人信息被屏蔽。至此,該案順利執結。對該案的執行結果,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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