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爆!廣東百噸垃圾跨境倒入廣西,賠償廣西206萬餘元

劲爆!广东百吨垃圾跨境倒入广西,赔偿广西206万余元

近日,廣西藤縣“9.3”廣東垃圾跨境傾倒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梧州市人民檢察院舉行賠償款接收儀式,被告東莞市某單位交來賠償款、訴訟支出費用等款項共計2064565.12元。

據瞭解,由於東莞市某單位監管失職,違法委託東莞市某公司清運處理垃圾,導致東莞市某公司、潘某全、吳某坤、吳某明、唐某孟等10名被告非法轉運、轉包、傾倒垃圾,造成梧州市境內的潯江水體汙染。

小編最早介入此事進行調查,曾多次往返廣西藤縣、廣東東莞調查過此事始末,後來中央電視臺曾對此事進行詳盡報道。這起跨時接近2年的案件目前已告一段落,唐某孟,唐某標、黃某文分別被判處四年至四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六萬至八萬不等的罰金,但垃圾跨境非法傾倒一事仍然在發生,據瞭解,2016年以來,廣西多地頻發危險廢物、生活垃圾跨省非法轉移處置事件,垃圾大多來自廣東省江門、惠州、佛山、茂名、東莞等地。

東莞垃圾非法傾

未果船員無奈帶廣西老家

2016年9月3日晚,在廣西藤縣藤州鎮民生村登洲尾附近的江面,一艘船號為“平南永佳0585”的廣西船正將垃圾倒往江中時,被當地漁民發現後舉報,藤縣政府綜合執法大隊立馬趕赴現場,抓獲了五名船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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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縣公安局副局長歐戩告訴,經過審問得知,這些垃圾來自東莞長安鎮廈崗碼頭,重達400多噸,執法人員趕到現場時,犯罪嫌疑人已將100多噸垃圾倒入江中。由於潯江登洲尾位於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且垃圾成分不明,致使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13小時,引起了當地人極大恐慌,後經初步確定為生活垃圾,縣城才開始供水。

歐戩說:“五名船員事先與東莞一家垃圾處理公司簽訂了合同,每幹一單就籤一次合同,合同裡寫明瞭垃圾須無害化處理等該公司用於規避責任的字眼。而據船員介紹,他們是在8月25日於東莞市長安鎮夏崗碼頭開始往船上裝垃圾,該公司主動聯繫並要求運到靠近澳門的珠海市桂山島海域傾倒,運費為1.2萬元,預付了1萬元,但垃圾運過去後,負責對接的線人電話卻打不通了,他們逗留了幾天,被當地漁民發現後驅趕。”

“因此,這五名船員決定從西江出海口往上游走,希望能夠找到機會把垃圾倒掉,”歐戩說,“一路上經過高明、肇慶等地,他們有好幾次找到了地方,準備把垃圾倒掉時,卻總感覺被當地漁民發現了,於是倉皇向北而逃。因為前不久,他們的同夥把東莞的垃圾用船倒在廣東其它地市時被抓了,讓他們變得非常謹慎。而且通常來說,要在當地線人指引下,他們才敢放開手倒垃圾。”

“經過幾次失敗後,又聯繫不上線人,讓他們如同驚弓之鳥。五名船員均為廣西人,其中三人是藤縣人,唐某孟、唐某標兩親兄弟是藤縣藤州鎮民生村人,水上作業有十餘年了,對潯江非常熟悉,而民生村旁邊的潯江有個小島叫登洲尾,他們發現島上的凹槽正是倒垃圾的好地方。”

藤縣公安局副局長歐戩說,船身與島上的凹槽幾乎可以形成閉環。五個船員用鉤機把垃圾倒在凹槽的水面上,由於船身在外擋著,垃圾流不到下游去,這樣就不容易被人及時發現。“他們設想,待到所有垃圾倒完後開船離去,垃圾才會慢慢地漂流到下游,而這時,他們早就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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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可觀鋌而走險垃圾跨境傾倒暴露“地下黑市”

經藤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4月1日,廣東省東莞市某服務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潘某全與吳某坤簽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協議”,雙方約定以100元/噸的價格由吳某坤對東莞市長安鎮廈崗垃圾轉運站積存的垃圾進行清運、無害化處理。隨後,吳某坤又以70元/噸的價格轉包給吳某明。

2016年7月,吳某明聯繫被告人唐某孟,以30元/噸的價格將垃圾轉交給唐某孟運輸、處理,後簽訂“垃圾委託運輸協議”,約定船方在東莞市長安鎮廈崗碼頭裝載生活垃圾後,由船方自由安排地點運輸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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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負責人告訴,東莞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費用為110元/噸。對於重達400多噸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算了一筆賬:潘某全、吳某坤、吳某明分別空手套白狼賺取了至少4000元、12000元、16000元。垃圾處理服務一層層承包轉讓出來,利潤也一層層地分出去,而最後的執行者唐某孟等五人獲利12000元。

對此,歐戩表示,從承包政府垃圾處理項目的公司到最後偷倒垃圾的執行者這一條鏈上,對垃圾最後的處理方式,每一個環節的人其實都心知肚明。

歐戩補充道,從五個船員的犯罪手段來看,非常老到,應該是熟手。經過審訊得知,唐某孟等人與上線公司合作多次,此前很有可能曾把東莞垃圾倒往桂山島海域,或倒往其它地市,這是一個有組織、分工明確的犯罪團伙。說到底,偷倒垃圾是一條黑金鍊,利潤非常高,這背後可能有很多人從事這一行,並且形成了一定規模,有明確的分工,比方說,鏈條末端的唐某孟等五人中,一人為承包商、兩名水手雜工、一名鉤機工和一名駕駛員,除此以外,還需一個線人。

經鑑定,傾倒的垃圾中含有汞、鉻、鎘等有毒物質,且汞、鉻、鎘的含量均超過排放標準的三倍以上。對此,藤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在飲用水水源區內傾倒有毒物質,致使縣級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12小時以上,根據相關規定,屬“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去年6月19日,五人中的承包商唐某孟,船員唐某標、黃某文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環境汙染罪判處四年至四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六萬至八萬不等的罰金,其中被告人唐某孟的違法所得款一萬二千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監管取證難度大,東莞30%垃圾未能無公害處理

廣西藤縣海事處副處長吳疆告訴小編,五名船員選在星期六晚上傾倒垃圾,這是監管相對比較薄弱的時間點。船隻駛進藤縣水域是在夜間,垃圾表面蓋有綠色篷布,以及一些泥沙作為保護色,日常檢查時完全看不到,而且出港簽證的地方是東莞,在正常的情況下被看作是合法正常經營。由於內河通關審核標準相對較低,這讓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藤縣公安局副局長歐戩補充說:“幸虧民生村村民及時發現並報警,不然整個潯江都得遭殃,倘若他們倒完垃圾後開船走了,我們取證就會非常難”。而對於來自東莞的垃圾,藤縣環保局局長盧培洲介紹,在藤縣,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

據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負責人介紹,東莞市城鄉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12000噸/日,每天約8400噸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剩餘的30%的垃圾未能無害化處理。據瞭解,東莞市共建有市區、橫瀝、厚街三座環保熱電廠,焚燒處理能力共6700噸/日,包括市區環保熱電廠1800噸/日,橫瀝環保熱電廠(一、二期)共3600噸/日和厚街環保熱電廠二期1300噸/日;還建有虎門五馬、塘廈石潭埔和樟木頭樟洋三座衛生填埋場,衛生填埋處理能力共1700噸/日。

該負責人告訴小編,目前無害化處理設施未能覆蓋的鎮街,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鎮街自行解決,主要通過屬地簡易填埋或應急堆放點處理,如大嶺山舊飛鵝、謝崗凹坑、清溪羅馬、洪梅立沙洲仔等簡易生活垃圾填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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