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日報
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方案印發
年內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到5000元/人·年以上
近日,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扶貧辦聯合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2020年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實施方案》,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確保貧困人口“應保盡保、一人不漏”,堅決打贏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攻堅戰。
開展兜底保障對象比對排查,找全找準兜底對象。《方案》提出,各地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規定提高保障標準,準確認定保障對象,並根據《辦法》規定的審核審批程序嚴格抓好保障對象認定和資金髮放,確保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全部納入低保範圍。縣級民政、扶貧部門要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進行全面數據比對,並以比對結果分類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下列7類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因殘致困對象、因病致貧返貧對象、因老致貧返貧對象、因多重原因未能脫貧對象、因生產條件惡劣的困難對象、因易地搬遷的後續扶持對象、“低保救助漸退”的對象。各地要形成上述幾類對象的兜底保障對象臺賬,並實施對賬銷號制度,救助一戶銷號一戶。
對於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和老年人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的,對其家庭可不再進行經濟狀況核對,待打贏脫貧攻堅戰後按低保政策動態管理。
調整城鄉低保標準,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方案》提出:
一是要建立健全城鄉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2020年,各市農村低保標準按照上年度15%以上幅度提高標準(8個未脫貧摘帽縣的農村低保標準要達到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確保所有縣區農村低保標準穩定高於國家、自治區脫貧摘帽標準;城市低保標準按照上年度10%以上幅度提高標準(實施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的市縣除外)。年內全區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高到720元/人·月以上,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高到5000元/人·年以上,讓更多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能夠納入低保範圍。
二是持續提高農村低保補助水平,今年全區農村低保平均補助水平按10%以上的增幅提標,要適當拉開ABC檔次的補助金額,其中對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難的A檔低保對象年補助水平要達到4000元以上,對納入低保的極度貧困戶和0-3公里陸地邊境地區的邊民低保金每人每月要額外增加20元,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與脫貧攻堅進程和全面小康建設進程相適應。
三是合理保持城鄉低保覆蓋率,今年各設區市城鄉低保平均覆蓋率納入設區市黨委和政府績效考評範圍。各地要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政策保障範圍,要避免將貧困縣脫貧“摘帽”時允許存在的3%貧困發生率視同於農村低保覆蓋率,人為降低農村低保覆蓋率。(記者廖志榮 通訊員安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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