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幅地塊!淮安市市區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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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淮安國土資源局信息披露,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不包括洪澤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102.12公頃以內。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239.83公頃,工礦倉儲用地367.94公頃,住宅用地414.35公頃(其中:經濟適用房用地0.55公頃,限價商品房用地12.00公頃,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用地148.00公頃,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32.59公頃,其他商品房用地21.21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0.0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0.00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5.00公頃,特殊用地5.00公頃。

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住房用地供應結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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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區2018年度擬供應經營性用地地塊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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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全文

淮安市市區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淮安市市區2018

年度國有建設用地

淮安市國土資源局

江蘇金寧達房地產評估規劃測繪諮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目    錄

1、計劃的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1.1計劃的目的1.2計劃的意義1.3計劃編制依據2、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2.1指導思想2.2基本原則3、計劃指標3.1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3.2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3.3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方式3.4住房用地供應量3.5住房用地供應結構3.6住房用地供應類型

4、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的政策導向4.1從嚴控制總量、嚴格保護耕地,優化建設用地供應結構4.2重點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供應,合理調控不同檔次住宅用地的供應4.3嚴格遵循土地供應方式和程序,發揮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的作用5、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5.1建立土地供應計劃實施的組織機制5.2積極強化措施,確保國有建設用地供地服務效率質量5.3加強部門協調配合,保證計劃有效實施5.4加大批後監管力度,確保已批土地得到有效利用6、淮安市市區2018年度擬供應經營性用地地塊一覽表

淮安市市區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1、計劃的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1.1計劃的目的

為有效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控制土地供應總量,合理安排土地供應結構,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強土地市場調控作用,引導各類項目投資,優化產業佈局,保障淮安市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重點服務業項目、重大工業及基礎設施項目用地供應,促進淮安市市區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淮安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編制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1.2計劃的意義

1.2.1編制土地供應計劃有利於促使土地市場有序運行

無論是現代經濟理論還是國家的經濟運行實踐都表明,有了科學合理的計劃,市場運行才能減少盲目性,才能有序運行。

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場規律、把握土地市場發展趨勢的基礎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土地現實供需要求編制的,體現了對未來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規模、時序、結構等方面的設計和謀劃。有了這個計劃,才能對供多少地,何時供,以什麼方式供,供應結構、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數,才能進一步提高城市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學性、針對性和合理性。

1.2.2編制土地供應計劃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土地調控作用

2004年以來,中央要求利用土地閘門參與國民經濟運行的宏觀調控。而編制土地供應計劃,對落實一個地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區與佈局有直接影響。特別是去年以來,徐紹史部長多次強調土地供應計劃管理在宏觀調控中的重要性,指出土地計劃的職能已從單一服務於土地資源管理,逐步轉向管理與宏觀調控並重。

2010年以來國家的房價調控,在運用金融、稅收手段的同時,更加強調土地供應計劃的控制作用。編制科學合理的住房供地計劃,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結構和時序,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需求,中低收入階層住房有保障,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理性發展。

1.3計劃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4)《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

(5)《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

(6)《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

(7)《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複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38號)

(8)《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

(9)《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6號)

(10)《劃撥用地目錄》(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

(11)《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21號)

(12)《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

(1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6號,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14)《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國土資發〔2006〕114號)

(15)《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國土資發〔2006〕307號)

(16)《國土資源部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36號)

(17)《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7〕277號)

(18)《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國土資發〔2008〕24號)

(19)《關於調整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實施政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56號)

(20)《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關於進一步落實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01號)

(21)《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34號)

(22)《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

(23)關於印發國土資源部《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10〕282號)

(24)《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和《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蘇國土資發〔2013〕323號)

1.3.2技術依據

(1)《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

(2)《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試行)》(國土資源部2010年8月8日發佈,2010年9月1日起實施)

1.3.3數據依據

(1)《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分解下達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任務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78號)

(2)各區、各部門填寫的計劃期國有建設用地需求情況申請表(2018年度)

(3)2002年以來歷年各區供地項目臺帳

(4)2017年底淮安市存量土地情況

2、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2.1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為目標,以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為基本要求,積極為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物質基礎和支撐。立足保護資源,保持發展,保障民生。按照產業佈局、結構和時序,落實差別化土地供應政策,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嚴格控制增量,積極盤活存量,進一步促進淮安市市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2.2基本原則

2.2.1城鄉統籌原則

以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各專項規劃)為基礎,正確處理和合理把握舊區、新區的關係,落實區域功能定位,優化土地供應空間佈局,紮實推進重點新城區、開發區和新農村建設工作。

2.2.2節約集約用地原則

充分認識到淮安市市區面臨的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嚴格控制增量用地供應,進一步推動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挖潛、由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轉變,為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貢獻力量。

2.2.3供需平衡原則

充分考慮近幾年來淮安市市區工業投資、房地產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以及未來發展趨勢,結合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土地收購儲備計劃、住房建設規劃和計劃等,科學、合理地安排土地供應,形成以市場需求指導供應計劃,以土地供應引導投資和消費的模式。

2.2.4有保有壓原則

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嚴格控制供應總量,不斷優化供應結構,有保有壓,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2.2.5因地制宜原則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不應簡單的“一刀切”,而應密切結合各地發展情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用地需求狀況等因素,因地制宜的制定切合實際的供應計劃。同時適當考慮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和特殊用地的偶發性,及時調整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以符合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

3、計劃指標

3.1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不包括洪澤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102.12公頃以內。

3.2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239.83公頃,工礦倉儲用地367.94公頃,住宅用地414.35公頃(其中:經濟適用房用地0.55公頃,限價商品房用地12.00公頃,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用地148.00公頃,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32.59公頃,其他商品房用地21.21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0.0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0.00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5.00公頃,特殊用地5.00公頃,詳見表1、圖1。

1 淮安市市區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表

用途面積合計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 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特殊用地小計廉租房用地經濟適用房用地公共租賃房用地限價商品房用地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其他商品房用地公頃1102.12239.83367.94414.350.000.550.0012.00148.00232.5921.2150.0020.005.005.00畝16531.803597.455519.106215.250.008.250.00180.002220.003488.85318.15750.00300.0075.0075.00百分比(%)100.0021.7733.3837.600.000.050.001.0913.4321.101.924.541.810.450.45

3.3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方式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方式包括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等方式。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要求,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出讓須採用招拍掛形式,因此,對於本年度供應的商服用地、住房用地中的商品房用地和工礦倉儲用地都將採用招拍掛形式出讓。根據淮安市近兩年的供地方式,經濟適用房用地、限價商品房用地、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用地都以劃撥形式供應。從各單位填報的《計劃期國有建設用地需求情況申報表》來看,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用地項目均符合《江蘇省劃撥用地目錄》規定的供地範圍,都將採用劃撥方式供地。綜上所述,擬定了2018年淮安市市區各類國有建設用地的供應方式,見表2。

2 淮安市市區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方式計劃表

地類名稱擬供應方式擬供應量(公頃)商服用地招拍掛出讓239.83住房用地廉租房用地劃撥0.00經濟適用房用地劃撥0.55限價商品房劃撥0.00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用地劃撥12.00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招拍掛出讓148.00其他商品房用地招拍掛出讓232.59工礦倉儲用地招拍掛出讓367.94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劃撥50.00交通運輸用地劃撥20.00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劃撥5.00特殊用地劃撥5.00

經彙總統計,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採用出讓方式供地866.57公頃,採用劃撥方式供地235.55公頃。

3.4住房用地供應量

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約414.35公頃。

3.5住房用地供應結構

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住房用地供應量中,經濟適用房用地0.55公頃,限價商品房用地12.00公頃,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用地148.00公頃,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32.59公頃,其他商品房用地21.21公頃,如表3、圖2。

3 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住房用地供應結構表

類別經濟適用房用地限價商品房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其他商品房用地合計面積(公頃)0.5512.00148.00232.5921.21414.35面積(畝)8.25180.002220.003488.85318.156215.25百分比(%)0.132.9035.7256.135.12100.00

SHAPE\* MERGEFORMAT

2 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住房用地供應結構圖

3.6住房用地供應類型

根據對淮安市市區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能力的分析,增量土地約佔70%,因此,預計2018年淮安市市區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中增量土地約290.04公頃,存量土地124.31公頃。

4、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的政策導向

4.1從嚴控制總量、嚴格保護耕地,優化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面對淮安市市區土地供需矛盾土地和人多地少的現狀,通過從嚴控制建設用地總量的供應,進一步促進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節約、集約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

在有限的土地供應中從嚴控制各類建設用地,優化建設用地供應結構,對未列入供應計劃的用地項目,一律不得供應土地。

4.2重點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供應,合理調控不同檔次住宅用地的供應

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計劃是國有建設用地供地計劃的重中之重,今年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要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重點保障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賃房等保障性項目用地。合理調控不同檔次商品房項目建設用地的供應,所有出讓的住宅用地中,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總量的70%。適度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用地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嚴格控制大戶型商品住房供地,嚴禁向別墅供地。

4.3嚴格遵循土地供應方式和程序,發揮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的作用

對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和新增工業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有償供地,統一在土地市場公開進行。擴大有償使用範圍,積極推進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

5、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5.1建立土地供應計劃實施的組織機制

建立土地供應計劃與土地市場需要相結合的管理體系。實行土地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市場信息網絡。從局部信息中提煉出反映全局的信息,根據市場的熱度,確立土地的供給。

5.2積極強化措施,確保國有建設用地供地服務效率質量

在計劃實施過程中,市國土資源局要把握全面,突出重點,強化服務,保障供應,對年度重點大項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採取“超前介入,跟蹤服務,全程保障”措施,加強協同配合,簡化審批程序,提高服務效率,切實滿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5.3加強部門協調配合,保證計劃有效實施

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實施好本區的計劃指標,市、區發改、國土、財政、住建、規劃、房產、環保等相關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共同組織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工作。

5.4加大批後監管力度,確保已批土地得到有效利用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對已經批准供地的監管力度,做到土地用途正確,出讓金及時收繳到位,節約集約用地標準得到落實。

6、淮安市市區2018年度擬供應經營性用地地塊一覽表

根據各單位、部門上報的用地需求情況,經過對擬供應地塊的前期條件進行了整理,2018年度淮安市市區擬供應經營性用地地塊約11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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