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检察:开展疫苗监管执法监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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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疫苗”事件,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迅速行动,依法到惠阳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察监督活动,走访了解惠阳区疫苗监管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注。

惠阳检察:开展疫苗监管执法监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疫苗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惠阳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结合我院“阳检护航”未成年人法律咨询热线收到的群众反映,对疫苗监管问题法律监督作出指示:一是要求未检部门站在讲政治、服务全局的高度,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二是要求未检部门及时对惠阳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疫苗监管情况进行走访了解,排查隐患,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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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法衔接”办公室组织下,我院未检办走访了区卫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走访了解,“疫苗事件”发生后,惠阳区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应迅速,于7月24日至27日开展了疫苗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了惠阳区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除重点排查涉事批号疫苗以外,还组织对区疾控中心和各疫苗接种点等机构在疫苗的购、销、存、分、用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经排查,未发现问题。

二是截至今年6月份,区疾控中心未采购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事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以及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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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掌握相关情况后,就如何更好做好疫苗监管工作与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交流并提出建议:

一是继续保持疫苗监管巡查常规化的做法,密切关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疫苗事件信息;

二是依托“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对疫苗流通环节及质量进行监管,确保疫苗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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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我院将继续发挥未检工作的独特优势,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探索开展支持起诉等工作,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更专业、更有效地履行好未成年人检察职能。

供稿:未检办

照片:曾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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