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检察院对 “5.02”电信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

凤县人民检察院对 “5.02”电信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

2018年7月24日—25日,由公安部刑侦局挂牌督办、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02”电信诈骗案开庭审理。为确保本次庭审取得良好效果,庭审前,在凤县政法委的牵头下,凤县检察院、公安局、法院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中充分考虑了本案涉及18名被告人且羁押于不同看守所等因素,最终确定在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异地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雒一先、张文贞出庭支持公诉,19名辩护人为18名被告人辩护。

凤县人民检察院对 “5.02”电信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2017年2月,被告人邓某某、何某、吴某、万某某、杨某在利益驱使下成立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后,指使、支持业务员通过购买的外呼系统和公民个人信息与客户取得联系,以办理大额信用卡、贷款需要定金、开卡费、流水费、手续费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同时为取得客户信任,业务员向产生怀疑的客户发送虚假的公司营业执照、PS的贷款办理流程图及审批进度图等,并冒用捡拾的身份信息。在公司经营期间,18名被告人共诈骗全国各地客户73人,诈骗金额累计44万余元。

凤县人民检察院对 “5.02”电信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等,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层面对案件情况加以详细分析,严谨地论证了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在质证和辩论阶段,双方就是否构成犯罪集团、各被告人诈骗数额的认定问题进行了辩论,针对第一被告人邓某某辩护律师发表的无罪辩护意见和邓某某当庭翻供、否认罪行的情况,公诉人秉承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证据证实犯罪事实、以法律阐释犯罪构成,有力地予以反驳,同时鉴于本案部分被告人系刚毕业甚至尚未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公诉人当庭进行了法制宣传和教育。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十八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当庭落泪,请求司法机关给予公正的判决并向法庭提交了悔罪书。

本次庭审中,凤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举证有序、答辩得体、用语文明、举止威严,有力的指控了犯罪,展示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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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庭审中,凤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晓,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张鸿发、闫莉等领导亲临现场对庭审活动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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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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