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港:搬遷問題懸而未定 關聯交易有損股東權益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港)將於9月18日上會,公司因青島市政府擬實施的一項城市規劃方案,面臨搬遷,而具體計劃懸而未定或存在隱含風險。

搬遷問題懸而未定

據瞭解,根據青島市政府擬實施的一項城市規劃方案及作為青島港業務擴張計劃的一部分,公司目前於大港港區經營的貨物裝卸業務可能會逐步搬遷至前灣港區及董家口港區,可能需要拆除或改裝大港港區的設備並將貨船調往其他港區。截至本招股書出具日,該搬遷進程仍處於初步階段,後續大港港區業務將逐步搬遷至董家口港區及前灣港區。公司於大港港區從事的業務吞吐量分別佔報告期各期總吞吐量的6.66%、4.66%及4.98%。公司預計將逐步減少大港港區的貨物裝卸業務,並將在具體搬遷方案確定後審慎及有組織地完成向前灣港區及董家口港區的搬遷。搬遷過程中,轉移至前灣港區及董家口港區的貨物吞吐量可能無法完全抵消大港港區的貨物吞吐量損失,大港港區業務搬遷的時間由於無法控制的原因存在大幅延期的風險,也存在大港港區的現有客戶於大港港區搬遷後不再使用公司服務的風險。儘管公司可能獲得一定的搬遷補償,但搬遷過程涉及人員安置、搬遷和重新組裝重型設備、改變貨物流向等諸多物流及管理方面的挑戰,如未能妥善處理,則可能對公司的業務運營造成不利影響,公司也可能因此承擔員工安置及更換或移動特定設備等額外的搬遷相關成本費用。出現上述任何情況都可能對公司的業務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根據原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2014年推行的新城市規劃方案,其中涉及將公司在黃島油港區的港口業務及部分客戶在黃島油港區周邊地區的業務搬遷至董家口港區。然而,截至本招股書出具日,公司尚未獲知任何的具體搬遷計劃。報告期各期,公司於黃島油港區的業務分別佔報告期各期總吞吐量的12.79%、13.44%及13.32%。若該等搬遷方案獲採納,搬遷可能會帶來大量物流及管理的調整,且公司可能因有關搬遷承擔額外成本或業務損失,從而對公司的業務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公司上述兩項搬遷均屬於政府的規劃,其中大港港區按照規劃轉型升級建設郵輪母港城,故大港港區業務將逐步搬遷至董家口港區及前灣港區。2015年5月,郵輪母港已有泊位改造完成並投入運營,該等泊位原為大港港區碼頭通用泊位,相關業務已經停止,該泊位本身吞吐量較小,公司可以通過其他通用泊位替代該泊位業務,對公司業務並不會構成實質影響。除上述郵輪母港泊位外,目前政府對郵輪母港城其他部分尚未有明確執行方案,公司在大港港區的其他業務暫未有變化。此外就原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擬推行新的城市規劃方案,可能將黃島油港區的港口業務搬遷至董家口港區的事項,公司尚未獲知任何的具體搬遷方案或相關通知,因此對黃島油港區的生產暫無影響。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政府尚未就以上兩項可能進行的搬遷計劃制定具體時間表,因此公司仍無法確定或量化可能進行的搬遷對公司的營運造成的潛在干擾或負面影響。

關聯交易有損股東權益

青島港與子公司目前存在的關聯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關聯方採購商品,接受勞務,提供運輸、裝卸、維修、建築等勞務,租入及租出資產,青港財務公司向關聯方吸收存款、提供貸款及提供中間業務服務等。

青島港:搬遷問題懸而未定 關聯交易有損股東權益

數據來源:青島港招股說明書1-1-268

儘管本公司已與青島港集團、中遠海運集團、本公司主要合營聯營企業及其他關聯方根據各自交易類型簽訂了相應的關聯交易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專利許可使用框架協議》、《資產租賃框架協議》、《綜合產品和服務互供框架協議》、《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以及其他具體業務協議,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交易定價方式和交易金額等進行了約定,但如果本公司未能及時履行關聯交易的相關決策和批准程序,或本公司的關聯交易不能嚴格按照公允的價格順利執行,則可能損害本公司和本公司其他股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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